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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A(016678)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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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320562 | ||||||||
基金代码 | 016678 | ||||||||
公告日期 | 2025-02-12 | ||||||||
编号 | 1 | ||||||||
标题 |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通过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投票表决时间自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2025年2月11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计票结果如下: 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5年1月8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为78,514,167.99份。截至本次大会表决截止时间,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为44,638,445.4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6.85%,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并由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44,638,445.41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资产承担,具体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35,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45,000.00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5年2月11日计票并表决通过了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关于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和《关于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说明书》,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据此拟定了《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上述文件已报中国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自2025年3月12日起,《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修订后的《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2、转型方案的实施安排 (一)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自2025年2月12日起(含当日)至2025年3月11日止(含当日)设置20个交易日的选择期,供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选择期结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赎回的,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变更为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二)选择期内的赎回业务的办理 选择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不受《基金合同》约定的一年锁定持有期的限制,但申请赎回时基金份额仍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一年锁定持有期内的,将根据其持有期限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赎回费用,具体如下: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N<7日 1.50% 100% 7日≤N<30日 0.75% 100% 30日≤N<3个月 0.50% 不少于75% 3个月≤N<6个月 0.50% 不少于50% N≥6个月 0% 无 注:1个月指30日,3个月指90日,6个月指180日。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N<7日 1.50% 100% 7日≤N<30日 0.50% 100% N≥30日 0 无 对于《贝莱德浦悦丰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已确认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限将从该份额取得之日起连续计算。 除此之外,本基金在选择期内办理赎回业务仍按照变更前《基金合同》、《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三)选择期内的申购业务的办理 选择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业务。本基金在选择期内办理申购业务仍按照《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贝莱德浦悦丰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附件:《公证书》 特此公告。 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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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持有人大会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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