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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优质成长混合(39800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65
基金代码 398001
公告日期 2004-08-13
编号 2
标题 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息全文 基金发起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
重要提示
1、 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92号文批准。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 本基金的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5、 本基金将自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通过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投资理财中心)和交通银行、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合法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6、 本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开户和网上认购,详细情况请浏览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
7、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本公司直销网点、交通银行等各基金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
8、 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在直销网点的认购金额起点为5万元(不分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9、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直销专线电话(021-68419518)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单位,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1、本公告仅对"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lfund.com)、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认购网点等具体事项详见各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当地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发行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或已有代销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38789788)咨询购买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直销机构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邮编:200120
直销专线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应慧尔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www.glfund.com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进行认购预约,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开户、认购的确认查询和发行相关事宜的问询等。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本公司直销专线电话(021-68419518)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六)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
本基金在交通银行以下111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大连、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洛阳、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辽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国联证券以下8个主要城市的1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无锡、江阴、宜兴。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10)2588168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3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5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7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包头、长春、长沙、成都、大连、德清、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潮州、嘉兴、金华、荆门、昆明、兰溪、丽水、临汾、马鞍山、南昌、南京、南宁、宁波、秦皇岛、青岛、晋中、汕头、上海、绍兴、深圳、沈阳、石家庄、顺德、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武汉、西安、西宁、厦门、襄樊、烟台、宜昌、营口、湛江、郑州、中山、重庆。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69个主要城市的12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昆明。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98个主要城市的16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63个城市133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
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26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4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1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3个主要城市的34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南京、苏州、常州、江阴、张家港、南通、扬州、淮安、盐城、徐州、镇江、上海、武汉、天津、深圳、北京、沈阳、泉州、绍兴、成都、广州、泰州、无锡。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5)84457777
12、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4个主要城市的20 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茂名、蚌埠、贵阳、成都、常州、南京、广州、番禺、佛山、湛江、海口。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36388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8个主要城市的37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深圳,北京,抚顺、广州、长沙、成都、杭州。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14、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1个主要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苏州、太仓、张家港、常熟、昆山、吴江、上海、北京、杭州、福州、东莞。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12)96288
15、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13个城市的31个指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济南、太原、杭州、昆明、徐州、南京、长沙。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3)63786240
16、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金通证券以下11 个主要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杭州、金华、诸暨、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潮州、深圳。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571)96598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各销售机构具体营业时间有所不同),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发行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2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八)认购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本基金有前端、后端两种收费模式供投资者选择。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认购费用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认购费用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用) 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含)以上 0.8%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持有时间采用递减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年限(Y) 费率
Y<1年 1.3%
1年≤Y<2年 1.0%
2年≤Y<3年 0.8%
3年≤Y<4年 0.6%
4年≤Y<5年 0.4%
Y≥5年 0

2、认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基金单位面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基金单位份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国联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
(1)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0%=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3-100=9,903元
  认购份额=9,903/1.00=9,90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9,903份基金单位。
(2)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3)/1.00=10,003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3份基金单位。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认购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
(一)直销网点
如果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9:00-17:00(周六、日正常营业)。
2、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个人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国联指定的任一银行账户:
1)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帐号:06677108004397712
2)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号:1001190729013313259
3)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帐号: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4)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帐号:31001520313050003792
5)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帐号:096819-60892172003
6)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帐号:144648-04040000235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的交易帐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客户须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国联投资理财中心。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个人客户可以选择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网上认购:
1、开户及认购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持有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CD卡或在其网站上注册成为普通用户或
持有兴业银行卡的投资者可以直接登陆本公司网站,根据提示开户;
(2)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3)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上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
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认购业务;
(4)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21-38789788
3、注意事项:
(1)、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帐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2)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开说明书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是否受理,以各证券公司销售网点的规定为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资金账户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各个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个人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个人投资者若委托他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事宜,须按照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9:00-17:00(周六、日正常营业)。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国联指定的任一银行账户:
1)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帐号:06677108004397712
2)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帐号:1001190729013313259
3)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帐号:044654-8180-12381508025001
4)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帐号:31001520313050003792
5)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帐号:096819-60892172003
6)户名: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陆家嘴支行
帐号:144648-04040000235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国联直销系统的交易帐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国联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9: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
(2)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开说明书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4年8月18日至2004年9月18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是否受理,以各证券公司销售网点的规定为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属于设立后的本基金资产。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事项
(一)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帐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帐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帐资金的投资者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者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认购截止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
(二)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投资者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帐户;如投资者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帐户。
七、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在本基金发行结束后,由交通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不成立时,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发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八、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总经理:雷建辉
电话:021-68419966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夏立峰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总经理:雷建辉
电话:021-68419518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应慧尔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2)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021-53830794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高丽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7228
联系人: 王序微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洪汉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 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731-4451087
传真:0731-4458115
联系人:王锡谷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联系人: 潘峰
(11)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721
传真: (025)84579879
联系人: 袁红彬
(12)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电话:0755-26936207
传真:0755-26936223
联系人: 姚文强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21-62568800
传真:021-62569651
联系人:盛云
(1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5)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栋22-25楼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187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李昆
(16)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何燕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人民保险大厦3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人民保险大厦34楼
法定代表人:华伟荣
总经理:雷建辉
电话:021-68419966
传真:021-68419525
联系人:夏立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北楼3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33号瑞安广场21楼
法定代表人:王玲
联系电话:021-63852299
传真: 021-63865660、021-63865770
经办律师:王建平、王恩顺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区旺庄路52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梁溪路28号
法定代表人:马惠兰
联系电话:0510-5888988 5887801
传真:0510-5885275
经办注册会计师: 沈岩、李建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发行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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