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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纳斯达克100ETF(QDII)(15951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4258580
基金代码 159513
公告日期 2025-01-16
编号 2
标题 大成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信息全文
近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纳斯达克1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13,场内简称:纳斯达克100指数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5年1月
15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25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
溢价幅度达到5.13%。若本基金1月16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能有效回落,本基
金有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的方式,向市场警示风险。特
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
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
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2、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
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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