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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沪深300指数发起式(LOF)(1679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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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420527 | ||||||||
基金代码 | 167901 | ||||||||
公告日期 | 2015-09-24 | ||||||||
编号 | 2 | ||||||||
标题 |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最低保有份额等规则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23日起,降低旗下开放式基金单笔认(申)购最低金额、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内容 自2015年9月23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合作代销机构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最低赎回份额调整为10份、最低保有份额调整为1份;原最低申购金额、追加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最低保有份额小于或等于前述下限的,不再调整。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申购上述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 本公司若新增基金产品,则该基金开放认(申)购当日起,认(申)购起点遵循上述规则,将不再单独公告。 各代销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首次申购最低金额、追加申购最低金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限制,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920-06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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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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