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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0131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925838
基金代码 013139
公告日期 2024-07-16
编号 1
标题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调低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调低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有关。本次修订自2024年7月16日起生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费率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拟将A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80%调整至0.50%,托管费年费率由0.20%调整至0.15%,Y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40%调整至0.2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至0.075%。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公司就《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础信息,除上述调整外,其余要素不作变更。本次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本公司将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以及风险揭示书中就上述相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三、重要提示
  本次公告仅对本基金调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风险揭示书等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1、《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基金合同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8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40%。
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5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25%。
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2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0%。基金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
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 基
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
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注:《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中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将与正文保持一致。
2、《上银恒泰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托管协议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武俊
成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4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388号3幢52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武俊
成立时间:2013年8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4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21-60232799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
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电话: 021-62677777
传真: 021-62159217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成立时间:1988年8月22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7.74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88]347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
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买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有价证券;资产托管业
务;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务;提供保管箱服务;财务顾问、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电话: 021-62677777
传真: 021-62159217
十一、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8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40%。
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5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25%。
基金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
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十一、基金费用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2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0%。基金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
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本基金各
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
为负数,则取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 基
金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各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的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所对应的资产净值)×(前一日该类基金
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
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信息类型 调整费用,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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