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创金合信中证1000增强C(003647)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901178 | ||||||||
基金代码 | 003647 | ||||||||
公告日期 | 2024-06-28 | ||||||||
编号 | 2 | ||||||||
标题 | 创金合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创金合信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15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中证1000增强 基金代码 003646 基金简称C 创金合信中证1000增强C 基金代码C 003647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12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董梁 2019年07月05日 2003年12月01日 孙悦 2021年07月09日 2017年07月03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定量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1000指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存托凭证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金融衍生品(包括权证、股指期货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采取定量方法进行组合管理,力争在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5%的基础上,追求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回报。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以多因子模型为基础框架,并根据预先设定的风险预算、交易成本、投资限制等时机情况的需要进行组合优化。本基金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审慎原则合理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0天 0.50% 场外份额 N≥30天 0.00% 场外份额 注: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8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2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35,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 0.016% 年下限金额:40,000.00 指数编制公司 使用费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33%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与发起式、指数化投资方式相关,以及与投资股指期货等金 融衍生品等特定投资标的相关的特定风险;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运作风险和不可抗力风 险。特别的,出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目的,本基金为保障基金资产组合的流动性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净赎回需求相适配,还将在特定环境下启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运用其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 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 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 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 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 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 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指数化投资方式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基金,以追踪标的指数为投资目标,在基金的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指数 基金特有的风险。 (1)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在具体投资 管理中,本基金可能面临标的指数成份股以及备选股所具有的特有风险,也可能由于股票投资比例 较高而带来较高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策略,被动跟踪标的指数。为实现投资目标, 当基础市场下跌而导致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系统性的下跌时,本基金不会采取防守策略,由此可能 对基金资产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2)投资替代风险 因特殊情况(比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 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由此可能对基金产生不利影响。 (3)与标的指数相关的风险 1)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 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 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 项表决未通过的,本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 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 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2)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风险 标的指数所包含的成份证券是证券市场的子集,尽管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相对证券市场的市值覆 盖率较高,但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证券市场,标的指数的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 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4)跟踪偏差风险 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5%,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 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跟踪偏差风险是指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表现之间的差异及其不确定性。产生跟踪偏差 风险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或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基金上市费用、证券交易成本等各项基金费用; 2)股息或利息收入。如指数成份股现金分红的股息收入,基金参与融券所获利息(如有)收入、 基金因持有债券而获得的票息收入等; 3)因新股市值配售收益等因素,导致基金收益率超过标的指数收益率,产生正的跟踪偏离度; 4)当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构成,或成份股公司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该成份股在指数中的 权重发生变化,或标的指数变更编制方法时,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暂时扩大与标的指数的 构成差异,而且会产生相应的交易成本,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5)基金发生申购或赎回。本基金在实际管理过程中由于投资者申购而增加的资金可能不能及时 地转化为目标指数的成份股票、或在面临投资者赎回时无法将股票及时地转化为现金,这些情况使 得本基金在跟踪指数时存在一定的跟踪偏离风险; 6)在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对指数基金的管理能力,如跟踪技术手段、买入卖出的时 机选择等都会对本基金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程度; 7)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持有比例 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低成本的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成的指 数跟踪成本较大;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等产生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险: 1)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停牌成份股可能因其权重占比、市场复牌预期等因素影响本基金收益率水平。 2、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 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存在着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3、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相关的特定风险 (1)基差风险 指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的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方向及大小不一致而承受的风险。因 存在基差风险,在进行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基差异常变动而 遭受展期风险。 (2)盯市结算风险 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合约采取保证金交易方式,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对资金管理要求较高。如出现极端行情,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在无法及时补 足保证金的情形下,保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从而导致超出预期的损失。 (3)第三方风险 1)对手方风险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合约,会尽力选择资信状况优良、风险 控制能力强的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因所选择的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 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另外,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也会因为银行间交易对手 违约等发生对手方风险。 2)连带风险 为基金资产交易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进行结算的交易所或登记公司会员单位,或该会员单位 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相关交易场所对 该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相关交易保证金头寸被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4、与投资科创板股票相关的特定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 策风险等。投资科创板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 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2)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 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 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 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3)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 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出现高集 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 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 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这将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产生风险。 5、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格大幅波 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可能存在 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给因重大技术、相关政策变化出现 经营风险,导致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并不等同 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更换存托人、 主动退市等,导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 时,存托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构及原理更为复 杂。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6、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投资的风险: 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会面临北交所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 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 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或 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北交所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北交所股票。 投资北交所股票存在的风险包括: (1)市场风险 北交所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 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 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北交所个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停限制,第二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3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 他上市公司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北交所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50万以上才可参与,二 级市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持股分散度不足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 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 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北交所个股 存在退市风险。 (4)集中度风险 北交所为新设交易所,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 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北交所上市公司平移自新三板精选层,从历史来看整体估值受政策阶段性影响较大,所以北交 所个股估值相关性较高,政策空窗期或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着。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北交所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 际经济形势变化对专精特新产业及北交所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400-868-0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
||||||||
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