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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A(007143)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7790
基金代码 007143
公告日期 2024-06-27
编号 2
标题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7143
量化增强
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07143
量化增强A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06-11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6-1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殷瑞飞
证券从业日期2008-03-18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
其他
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
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监管
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股票基金,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管
投资目标理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在对标的指数进行有效跟踪的基础上,力争获
取高于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
投资范围市的股票、存托凭证,下同)、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
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
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
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采用指数增强型投资策略,以沪深300指数为基金的标的指数。
1、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
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股票投资管理:(1)指数化投资策略,本基金将运用类指数化的
投资方法,通过控制对各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权重的偏离,实现跟踪
误差控制目标,达到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2)量化增强策略,本
基金在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资技术,力争实现高
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3)股票组合调整,股票组合调整采用定期
调整与不定期调整。(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
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
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主要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
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
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
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
5、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
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
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
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其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
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
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定其内在价值。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
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
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
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3-31
0.06%其他资产
6.86%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3.08%权益投资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50.00%40.00%30.00%20.00%10.00%0.00%-10.00%-20.00%-30.00%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7.08% 41.77% 4.22% -17.04% -11.55%
业绩基准收益率 12.78% 25.86% -4.85% -20.58% -10.79%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M<100万元1.20%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500万元0.8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30天0.75%
赎回费30天≤N<180天0.50%
180天≤N<365天0.25%
N≥365天0.00%
注: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2、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
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
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
费率)(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申购
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A类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1.0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1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10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指数许可使用
0.016%年下限金额200,000.00指数编制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19%
注:1、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
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2、上述基金运作综合费率中涉及的指数许可使用费适用固定费率。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
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1)指数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主要投资标的为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本基金的资产净值
会随标的指数的波动而波动。
(a)标的指数跟踪误差风险
因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增发、配股、分红等,或者因新股认购、基金现金资产拖累、
基金交易成本和交易冲击以及基金费用的提取等原因,基金的收益水平相对于标的指数回报
率可能出现偏离,从而导致出现跟踪误差风险。
(b)标的指数变更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因标的指数的编制与发布等原因,导致原标的指数不宜继续
作为本基金的投资标的指数及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能变更标的指数,基金的投资组合将
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可能发生变化,投资者还须承担投资组合调整所带来的风险
与成本。
(c)标的指数终止风险
指数编制开发与计算维护受诸多因素影响,其中多数因素不受控制。因市场结构变化、
产品定义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指数不再对其衡量的标的具有代表性等极端情况均可能导致
指数终止。
(d)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在控制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
超过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7.75%,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
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e)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由指数编制机构发布并管理和维护,未来指数编制机构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
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
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并实施前,基金管理人应按
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
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
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f)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基金可能因无法
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2)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
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
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
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
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
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
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3)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
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
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
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
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
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
有可能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
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5)本基金的量化模型用于投资组合构建而非进行频繁交易;本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
环节将运用量化模型,存在量化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6)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1、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
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1)《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国投瑞银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5)基金份额净值
(6)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7)其他重要资料
2、本基金标的指数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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