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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C(01633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90068
基金代码 016339
公告日期 2024-06-25
编号 1
标题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 基金代码 016338
基金简称A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A 基金代码A 016338
基金简称C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C 基金代码C 016339
基金管理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2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可申购,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3个月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康研 2023年12月22日 2017年08月25日
其他 本基金由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转型而来。 原《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即2025年8月31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原《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即2025年8月31日)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配置策略和公募基金精选策略,力争为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不包括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同业存单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注: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万 0.40% 非养老金客户
M<100万 0.16% 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 0.20%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M<500万 0.08% 养老金客户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A: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赎回费A: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赎回费C: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8%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C 0.2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2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0.00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投资其他基金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申购费、赎回费以及销售服务费用等),但法律法规禁止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除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
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3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发起式(F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6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
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
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
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
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
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
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风
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
风险。
另外,本基金除了承担投资其他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费用(其中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不包括按照相
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等)外,还须
承担本基金本身的管理费、托管费(其中不收取基金财产中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
的管理费、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的托管费)、销售服务费,因此,本基金最终获取的
回报与直接投资于其他基金获取的回报存在差异。
(2)最短持有期限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最短持有期限,
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投资者面临在最短持有期限届满
前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3)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由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转型而来。原《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即2025年8月31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
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标的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及证券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等,由此可能导致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3、本基金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债券回购为提升整体基金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债券回购的主要风险包
括信用风险、投资风险及波动性加大的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指回购交易中交易对手在回购到期时,
不能偿还全部或部分证券或价款,造成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回
购利率大于债券投资收益而导致的风险以及由于回购操作导致投资总量放大,致使整个组合风险放
大的风险;而波动性加大的风险是指在进行回购操作时,在对基金组合收益进行放大的同时,也对
基金组合的波动性(标准差)进行了放大,即基金组合的风险将会加大。回购比例越高,风险暴露
程度也就越高,对基金净值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4、投资存托凭证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
风险,由此可能导致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
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
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
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
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
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5、投资公募REITs的特定风险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
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
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
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
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
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需通
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亦可直接按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规则参
与基金通平台交易。
6、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
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
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
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拥有主袋账户
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
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
准,不反映侧袋账户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
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
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
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7、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变更为本基金
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
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
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zg.com][客服电话:400-116-7888]
财通资管通达稳利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
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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