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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A(013343)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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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871106 | ||||||||
基金代码 | 013343 | ||||||||
公告日期 | 2024-06-12 | ||||||||
编号 | 2 | ||||||||
标题 |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信息全文 |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 基金代码 013343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343 下属基金简称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3344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9月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1年,在1年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经理 高莺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5月27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1月1日 其他 无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通过大类资产的合理配置及基金精选策略,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包括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商品基金)、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0%-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中的混合型基金主要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基金类型:(1)基金合同中明确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在60%以上的混合型基金。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秉承稳健的投资风格,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和基金研究优势,将积极、主动的多资产配置与系统、深入的基金研究相结合,力争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1、资产配置策略;2、基金投资策略;3、股票投资策略;4、债券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属于风险收益特征相对稳健的基金,在基金运作过程中,为了控制风险,本基金在一定范围内调整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保证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包括股票指数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0%-30%。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9月28日正式生效; 3、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A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 1.00% 500,000≤M<2,000,000 0.60% 2,000,000≤M<5,000,000 0.40% M≥5,000,000 1,000元/笔 注: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 费用。 2、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1年最短持有期,投资者需至少持有本基金份额满1年,持有满1年后 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红利再投资所形成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锁定。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5%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C 0.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相关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 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3、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投资于本基金托 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8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平安盈欣稳健1年持有混合(FOF)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1.3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基金风险表现为基金收益的波动,基金管理过程中任何影响基金收益的因素都是基金风险的来源。作为 代理基金投资人进行投资的工具,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对于基金投资管理成功与否至关重要。因此在基金管 理过程中,对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应贯穿基金投资管理的全过程。基金的风险按来源可以分为市场风 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策略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存在各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基金管理人对 市场所处的经济周期和产业周期的判断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 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评估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将在基金投资决策中给基 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的风险。被投资基金的波动会受到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基金经理和基金管理人 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整体表现可能在特定时期内低于其他基金。本基金坚持价值和长 期投资理念,重视基金投资风险的防范,但是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基金市场、股票市 场和债券市场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因持续规模较小而被合并导致基金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1年,基金份额在锁 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 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5、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的是受资产支 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 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指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 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因此将面临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管制 风险。 7、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开市前 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 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 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 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将可能 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 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 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证券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日港股股价波 动可能比A股更为剧烈、且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香港出现台风、 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况下,港股通不能 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 动性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 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 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 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 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 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d)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 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 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 还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 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 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 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 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 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9、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利益投资、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可能因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要求而成为纳税 义务人,就归属于基金的投资收益、投资回报和/或本金承担纳税义务。因此,本基金运营过程中由于上述 原因发生的增值税等税负,仍由本基金财产承担,届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能通过本基金财产账户直 接缴付,或依据税务部门要求划付至基金管理人账户并由基金管理人完成税款申报缴纳。 10、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 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也不同,因此 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 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三)其他风险 1、技术风险 计算机、通讯系统、交易网络等技术保障系统或信息网络支持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导致基金日常的申购 赎回无法按正常时限完成、登记系统瘫痪、核算系统无法按正常时限显示产生净值、基金的投资交易指令无 法及时传输等风险。 2、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3、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代理机构违约、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 风险,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损。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 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 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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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
公告来源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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