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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恒生指数(QDII-LOF)A(16092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847124
基金代码 160924
公告日期 2024-05-15
编号 1
标题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信息全文 近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A 类份额(基金代码:160924,场内简称:恒生指数LOF,以下简称“本基
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净值。2024年5月13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为0.7691元,截至2024年5月14日,本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887元,特此提示
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可在二级市场交易外,投资人还可以申购、赎回本基
金,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计算,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
理人网站或交易行情系统查询本基金的最新份额净值。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
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
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5月15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深圳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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