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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001470)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5260
基金代码 001470
公告日期 2015-06-17
编号 1
标题 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7日
13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通鑫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7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6

15

基金管理人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
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
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5

6

17

赎回起始日
2015

6

17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

6

17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

6

17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
投资)
——— ———
2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时除外。
33日常申购业务
3.13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元,各销售
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10万元。
3.23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申购和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前端申购。
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
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申购收费
申购金额(
M
) 申购费率备注
M<100
万元
1.50%
———
100
万元
≤M<500
万元
0.90%
———
500
万元
≤M<1000
万元
0.30%
———
M≥1000
万元单笔
1000

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费为每笔100元。
3.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3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4.23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N
) 赎回费率
N<7

1.50%
7

≤N<30

0.75%
30

≤N<1

0.50%
1

≤N<2

0.25%
N≥2

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投资者通过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登
记之日起计算。
4.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
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
取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
0.5%的赎回费,并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赎回费总额
的25%计入基金财产。就赎回费的计算而言,3个月指90日,6个月指180日,1年指365日,2年指730日,以此类
推。除归基金财产以外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公告。
57日常转换业务
5.13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其他基金相互间的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
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相
关转换业务规则和转换费率详见《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各转换基金相关的临时
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5.23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直销柜台、渤海银行、上海银行等代销机构开通了转换业务,详情请咨询
各销售机构。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基金销售机构
7.13场外销售机构
7.1.13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
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3场外非直销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7.23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
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5年6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
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7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2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
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
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基金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渤海银行、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沟通并确认,本基金自2015年6月17日起,自动参加上述代销机构正在开展的前端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同时,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转换本基金,自动参与网上直销相应的费率优惠活动。
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告日之前关于参加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申购费
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9.37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3-8088 (免长途电话费)、
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了解相关情况。
9.47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
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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