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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A(00117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74500
基金代码 001179
公告日期 2015-06-15
编号 1
标题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7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4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5年06月15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06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5年06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5年06月15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15年06月15日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或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200万元
1.2%

200万元≤M<500万元
0.6%

M≥500万元
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4)投资者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中州期货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其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享有4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5)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电话交易系统方式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6)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的,其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享有4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的。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或者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30天≤N<1年
0.50%

1年≤N<2年
0.25%

N ≥2年
0
注:一年指365天,两年为730天。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与其他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人委托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按照基金销售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必遵守以上限制。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换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转换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 max[(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0。
(3)转换申购补差费及转入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 (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时)
H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为申购补差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办理本基金与德邦优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70001”,简称:“德邦优化配置”)、德邦德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00”、B类“000301”,简称:“德邦德利”)、德邦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947”,简称:“德邦新动力”)、德邦福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29”,简称“德邦福鑫”)、德邦鑫星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9”,简称:“德邦鑫星稳健”)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即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出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2)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办理本基金与德邦优化配置、德邦德利、德邦新动力、德邦福鑫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即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出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3)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开始办理本基金与德邦优化配置、德邦德利、德邦新动力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即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出份额的最低限额为100份,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4)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及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享受4折费率优惠,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之差额享有4 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皆不得低于0.6%;申购补差费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2)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含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直销手机交易)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单笔申购金额的最低限额为100元,具体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或规定为准)。
(3)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可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方式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其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享有4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4)自2015年6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电话交易系统方式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或等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5)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柜台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218号宝矿国际大厦35层
联系人:王伟
直销电话:021-26010928
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场外非直销机构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州期货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5年6月15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自2015年4月8日起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及《德邦大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dbfund.com.cn)查阅相关资料。
(2)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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