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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恒祥88个月定开债券(009666)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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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3730039 | ||||||||
基金代码 | 009666 | ||||||||
公告日期 | 2024-03-20 | ||||||||
编号 | 1 | ||||||||
标题 | 兴全恒祥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信息全文 | 兴全恒祥8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兴全恒祥 88 个 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 兴全恒祥 88 个 月定开债 券 基金主代码 009666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20 年 8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 名称 兴证全球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公告依据 《兴 全 恒 祥 8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兴 全 恒 祥 8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 书》(更新)的 有 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 准日 2024 年 3 月 18 日 截止收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 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 元) 1.0118 基准日基金 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 人 民币元) 93,920,968.61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金额(单位 : 人民币元 ) 87,890,414.37 本次分红方 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 0.1100 有关年度分 红次数的 说明 2024 年第 1 次 注:1、按照《兴全恒祥 8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上表中“截止基准日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指由管理人拟定,托管人复核的本次收益分配总金 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或每 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 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 年 3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4 年 3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 放日 2024 年 3 月 25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 在注册登 记机构兴 证 全 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金 全体基金份 额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 相关事项 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 投资方式 的投资者由 红利所得的 基金份额 将以 2024 年 3 月 22 日除权后的 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 基准确定再 投 资 份 额 , 本 公 司 对 红 利再投资 所产生的基 金份额进 行确认并 通 知 各 销 售 机 构 。 2024 年 3 月 26 日 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赎 回。 税收相关事 项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 规定,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 益 ,暂 免 征 收 所 得税。 费用相关事 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 分红免收 分红手 续 费 。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由 红利所 得的基金份 额免收申 购费用。 注:1、“现金红利发放日” 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该日划入销售机构账 户。 2、红利再投资所确认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将自再投资确认日起计。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 本次分红权益。 3.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 登记日之前(不含 2024 年 3 月 22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看好后市的投资者可选择红利 再投资。 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及时确认所设定的分红方式, 投资人对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账户可设置不同 的分红方式。 欲修改分红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2024 年 3 月 21 日下午 3 点前尽早到销售机构修 改分红方式。 投资者同一日多次申报分红方式变更的,系统按照申请单编号先后顺序,以最后一次申 报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在基金权益登记日当天申报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对当次基金分红无效, 在下次基金分红时有效。 投资者可于修改申请提交 2 个工作日后通过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确认 或登录我司网站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 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3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公告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4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3.5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 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xq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或通过在线客服直接 咨询或转人工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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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收益分配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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