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 |
---|
-.-----.---- (-.----%)--/--/-- --:--:-- | 最新净值: -.---- | 昨日净值: -.---- | 累计净值: -.---- |
---|---|---|---|
涨跌幅: -.---- | 涨跌额: -.---- | 五分钟涨速: -.---- |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LOF)(501000) 基金公开信息 | |||||||||
---|---|---|---|---|---|---|---|---|---|
流水号 | 371428 | ||||||||
基金代码 | 501000 | ||||||||
公告日期 | 2015-06-06 | ||||||||
编号 | 1 | ||||||||
标题 |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最低认购金额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8日起,将本公司旗下国金通用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501000)单个账户场外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金额调整为人民币1元。 相应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同时进行调整: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场外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需为整数、但不设最低份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场外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该基金各销售机构设置的最低认购金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认购金额,但可以等于或高于该最低认购金额。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认购上述基金的,须遵循销售机构所设定的最低认购金额的限制,敬请投资者留意。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元。直销机构首次认购金额不变,不得低于10,000元,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g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6日 |
||||||||
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 | ||||||||
公告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