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读取中...

-.----

-.---- (-.----%)
--/--/-- --:--:--
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大成养老2040三年持有混合(FOF)A(00729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3616150
基金代码 007297
公告日期 2023-12-11
编号 4
标题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公募REITs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中基金就可参与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或“基础设施基金”)投资事宜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公募REITs、增加公募REITs的投资策略。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的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涉及基金管理人旗下4只基金中基金,详细名单见本公告的附表。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
1.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
(1)“投资范围”部分明确了“证券投资基金”包含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大成颐禧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为例,投资范围修改为:“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发行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香港证券市场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2)“投资策略”部分增加公募REITs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在公募REITs选择上,本基金将对公募REITs进行筛选和评估,综合考虑公募REITs底层资产所属行业基本面、估值合理性、收益水平以及原始权益人行业地位和运营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公募REITs的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选择运营相对稳健、现金分派率或内部收益率相对合理的公募REITs进行投资。本基金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可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募REITs,但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公募REITs。”
(3)公募REITs适用基金合同关于封闭式基金所规定的估值方法,并在估值方法部分明确:“除估值方法第1项外,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所投资基金按第1项约定的方法进行估值存在不公允时,应与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允价值。”
2.托管协议涉及上述内容的条款已一并调整。
3.根据《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募REITs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公募REITs属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注册、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中基金的投资范围包含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基金,可将公募REITs纳入投资范围。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三、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2023年12月1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在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基金管理人将更新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并揭示风险。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次法律文件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进行咨询。
2.风险提示: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基金价格波动风险
公募REITs大部分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及现金流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引起公募REITs价格波动,甚至存在基础设施项目遭遇极端事件(如地震、台风等)发生较大损失而影响基金价格的风险。
(2)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
公募REITs投资集中度高,收益率很大程度依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基础设施项目可能因经济环境变化或运营不善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现金流大幅低于测算现金流,存在基金收益率不佳的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租金、收费等收入的波动也将影响基金收益分配水平的稳定。此外,公募REITs可直接或间接对外借款,存在基础设施项目经营不达预期,基金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募REITs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4)终止上市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因触发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而终止上市,导致投资者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
(5)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
公募REITs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项目公司等多层面税负,如果国家税收等政策发生调整,可能影响投资运作与基金收益。
(6)公募REITs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修改,或者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投资者应当及时予以关注和了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表: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名单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1日
附表: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全称
1 大成颐禧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 大成颐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3 大成丰华稳健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4 大成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法律文件修改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