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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开发起式(00956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446901
基金代码 009567
公告日期 2021-08-11
编号 1
标题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1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公募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发布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开会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1年8月12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1年9月13日
4、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23楼
邮政编码:200122
联系人:彭敬怡
联系电话:021-38126051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之用(如“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见附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8月11日,即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等方式填制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持有人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公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前述表决票收取时间内(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给本基金管理人(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为:
收件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23楼
联系人:彭敬怡
联系电话:021-38126051
邮政编码:20012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统计全部有效表决票,并由公证机构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并形成决议。
2、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送达本基金管理人的,表决时间以收到时间为准。2021年9月12日17: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1)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述指定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的条件
1、如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开会视为有效;
2、《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对应的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方视为表决通过,形成的大会决议有效;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依据相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各自代理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基金管理人可在本次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由代表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持有人大会相关机构
1、会议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平安财富大厦23楼
联系人:彭敬怡
联系电话:021-38126051
电子邮件:pengjingyi@sxzq.com
网站:www.i618.com.cn
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2、基金托管人、监督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交通银行大厦
客服电话:95559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九、重要提示
1、关于本次议案(见附件一)的说明详见附件四《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由出席会议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效凭证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且《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存在未能达到开会条件而召集失败或议案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请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73)咨询。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附件五:《<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11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条款、信息披露条款并更新法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相应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参见附件四《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为实施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实施的具体时间、根据《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改等。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11日
附件二: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名称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审议事项(请在表决意见下打钩)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多选或表决意见空白或无法辨认,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其他要件均符合本会议通知的规定,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计入有效表决票,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多个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1年9月12日17时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若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除非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重新授权,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多个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基金账户号”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不影响授权效力,将被默认为代表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2)本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公募基金业务网站(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
一、声明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事项属本基金原注册事项的实质性调整,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准予变更注册。
本次《关于修改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属于一般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故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需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基金合同修改要点
(一)在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中增加信用衍生品的风险揭示。
(二)在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中增加信用衍生品、信用保护买方、信用保护卖方、名义本金的词语含义。
(三)在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投资范围中增加信用衍生品,并相应增加基金合同中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限制的相关条款。
(四)在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信用风险控制策略,并约定基金对信用债的投资比例。
(五)在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增加信用衍生品为估值对象,并增加信用衍生品的估值方法。
(六)在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中增加信用衍生品的信息披露安排。
(七)基于上述修改及本基金的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请见附件五。
(八)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综上所述,基金管理人拟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修改基金合同的内容。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本基金的历史沿革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448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9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6月11日生效。
(二)本次修改内容的生效
本次修改的内容自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三)基金合同修改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可以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修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以及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上述修订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依然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运作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且基金合同修改后,本基金在技术运作上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同类基金并无明显差异。
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运作方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基金管理人已对修改基金合同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不存在投资运作方面的障碍。
4、授权基金管理人修改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按照《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说明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申请,并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材料一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议案中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四、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修改基金合同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修改基金合同的议案。
(二)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变更注册后基金运作过程中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8月11日
附件五: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
无 三、……
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八、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删除
第二部分释义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无 64、信用衍生品:指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专门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65、信用保护买方:亦称信用保护购买方,指接受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6、信用保护卖方:亦称信用保护提供方,指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一方
67、名义本金:亦称交易名义本金,是一笔信用衍生品交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金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删除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三、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照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第四部分基金的历史沿革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9年11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448号文准予注册,基金管理人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6月11日生效。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72号文准予变更注册。
XXXX年X月X日,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山西证券裕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限制、估值条款、信息披露条款并更新法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等相关内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 第五部分基金的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 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
删除
……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73亿元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注册资本:人民币3,589,771,547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删除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及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德奇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及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
无 三、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
5、信用风险控制策略。基金管理人利用行业和公司的信用研究力量,根据债券发行人自身状况的变化,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变化,对所有投资的信用品种进行详细的分析及风险评估。在实际投资中,投资人员还将结合个券流动性、到期收益率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个券选择,以平衡信用债投资的风险与收益。基金管理人采用外部信用评级和内部信用评级相结合的方式,以内部信用评级为主,参考外部信用评级,评级公司不包含中债资信。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其中投资于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20%,投资于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不超过信用债资产的70%,投资于AAA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30-100%。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金融债(不含政策性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7、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适当投资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组合投资收益。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转移信用衍生品所挂钩债券的信用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基金管理人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
除上述第(2)、(10)、(12)、(13)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
(14)本基金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需遵守下列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不持有具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不持有合约类信用衍生品;
2)本基金投资的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本基金中对应受保护债券面值的10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的各类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本项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3个月内进行调整;
……
除上述第(2)、(10)、(12)、(13)、(14)项以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信用衍生品、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四、估值方法
……
无 四、估值方法
……
6、信用衍生品按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当日估值价格进行估值,但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估值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选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合理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6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按估值方法的第7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一)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等,并充分揭示投资信用衍生品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标及策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持有人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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