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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红利增强(LOF)(501072)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277561
基金代码 501072
公告日期 2021-03-31
编号 1
标题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信息全文 国金标普中国A股低波红利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3月30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红利增强 基金代码 501072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2019-06-05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上海证2019-07-02
日 期 券交易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2019-06-05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宫雪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指数化投资为主、增强型投资为辅,力求投资收益能够跟踪并适度超越标的
指数。本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8%。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其他股票(含中小板、创业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
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及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融资
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可能存在杠杆投资风险和对手方交易风险等融资及转融
通业务特有的风险。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投资范围
内进行适度动态配置,在控制基金跟踪误差的前提下,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及分
析谋求在偏离风险和超额收益间的最佳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标普中国 A 股低波红利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数据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0
认购费 500,000≤M<1,000,000 0.80% -
M≥1,000,000 1000元/笔 -
0
申购费(前收费) 500,000≤M<1,000,000 1.00% -
M≥1,000,000 1000元/笔 -
1天≤N<7天 1.50% -
7天≤N<30天 0.75% -
赎回费
30天≤N<365天 0.50% -
N≥365天 0.00% -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认购费: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申购费: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赎回费:基金份额的场内赎回费率由基金销售机构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1.20%
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20%
销售服务费 无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的年费率计提
注:基金运作期间产生的审计费、律师费等其他费用,以及相关费用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请详见招募说
明书等法律文件。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间
转换所产生的风险、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指数化投资风险;2、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3、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投
资风险;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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