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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A(008528)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223070
基金代码 008528
公告日期 2021-02-19
编号 1
标题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信息全文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21年2月19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C类份额(基金代码:011452)
  自2021年2月19日起,本基金将增加C类基金份额,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528;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452),新增的C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了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延续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1、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0%
7 日≤Y<30日 0.50%
Y ≥30日 0.0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并申请全部赎回时,可不受前述最低10份的申请限制,代销机构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赎回申请的具体处理结果以注册登记中心确认结果为准。
  3、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单笔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各销售机构可根据情况设定最低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以及最低持有份额,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设定的最低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务办理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具体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情况将另行公告,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增加C类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重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详见附件对照表。
  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更新的《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tai-pb.com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0001、(021)38784638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
  华泰柏瑞质量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部分 释义

4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
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且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
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
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单独公告。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
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 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
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 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损害已有基
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 或者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收费方式、 调整基金份额分
类办法及规则等,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调整前
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
后计算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
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
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
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
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
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金
额单位为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
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
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
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
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
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
产承担。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
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
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
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
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
平等的投票权。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基金资产
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
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该类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
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
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
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
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
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
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
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交易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并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
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
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交易日
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 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
布。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
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3-10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
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
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
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中第4-11项费用,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
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2、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
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
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
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三)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
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
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
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六)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
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
点五;
……
(六)临时报告
……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
值百分之零点五;
……
21、变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修改前 修改后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
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
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
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
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
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
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
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
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
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
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交易日闭市后, 该类基金资
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 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 基
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
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交易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
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交易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
(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1. 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 (含第4
位)发生差错时,视为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
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错误偏差达
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
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
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 应由基金管理人先
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九、基金收益分配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
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
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
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
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一、基金费用
……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
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
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
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
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
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
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
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
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前, 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
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的收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
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
账户变更通知。
(三)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
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
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
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
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进行复核。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
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按照
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
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
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
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在首期支付基金管理费、销售服务费前,基金管理人应
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基金管理费、 销售服务费的收
款账户。 基金管理人如需要变更此账户,应提前5个工作日
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分级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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