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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C(000226)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2215957
基金代码 000226
公告日期 2021-02-04
编号 1
标题 关于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信息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发生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债券
基金代码 A类:000225 C类:0002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开
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
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 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
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5至20个工
作日的首个开放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
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
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
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
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
日起的一年,以此类推。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8月9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等。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本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根据2021年1月6日发布的《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21年1 月11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 1月15 日(含该日)开放赎回、转换转出,本基金开放申购、转换转入的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2月5 日(含该日)。根据2021年1月27日发布的《长盛年年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自2021年1月27日(含该日)至2021年2月5日(含该日)再次开放赎回、转换转出。
截至2021年2月3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即2021年2月5 日)日终,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1)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3)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为2021年1月11日起(含该日)至2021年2月5 日(含该日),因此即使本基金发生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上述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也不再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2、若《基金合同》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进行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咨询: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4日
基金信息类型 提示性公告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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