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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沪深300指数发起式(LOF)(16790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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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16323 | ||||||||
基金代码 | 167901 | ||||||||
公告日期 | 2013-06-21 | ||||||||
编号 | 1 | ||||||||
标题 |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赎回费率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7月22日起,对旗下华宸未来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做出如下安排: 一、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1. 本基金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 场外赎回费率 7天以内(含7天) 1.5% 7天至30天(含30天) 0.75% 1年以内(含1年) 0.5% 1年-2年(含2年) 0.25% 2年以上 0% 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实行五档费率。 2. 重要提示 (1)对于自2013年7月22日(含2013年7月22日)起申请赎回本基金的投资者,按上述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上述费率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一致,本公告事项未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财产产生不利影响。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对于持有期限少于30日(含30日)的本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超过30日的本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25%归入基金财产。(注:1年指365天) 二、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赎回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cmirae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699)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 6月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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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调整费用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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