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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6个月持有期债券A(51912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940501
基金代码 519121
公告日期 2020-06-29
编号 1
标题 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20年第1号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关于核准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64号)
核准日期:2012年12月28日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16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
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
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其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6个月的
期间。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为期5 个工作日的开放期,投资者
可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在本基金的开放期的第1个工作日和第2个工作日,
投资者可以进行赎回业务的办理。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6月15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招募说明书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
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目 录
一、基金管理人 ............................................................................................... 4
二、基金托管人 ............................................................................................. 10
三、相关服务机构 ......................................................................................... 13
四、基金的名称 ............................................................................................. 15
五、基金的类型 ............................................................................................. 15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 15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 16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 16
九、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 19
十、业绩比较基准 ......................................................................................... 21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 22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 22
十三、基金业绩 ............................................................................................. 26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28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 30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成立时间:2007年8月5日
法定代表人:谢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91,000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
电话:(021)23212888
传真:(021)2321280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联系人:徐薇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谢伟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
金水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
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大客户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
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兼
任金融市场业务总监。自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自2017年4月起兼任
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
院。于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年至
2002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年,任职安盛罗森
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
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安盛
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CEO。自2015年2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
区董事。现另兼任Foch Saint Cloud Versailles Sci及Fuji Oak Hills公司
董事。自2009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12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正旭先生,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
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CIO和CEO,安盛罗森堡日本
公司CIO。2010年任命为安盛-Kyobo投资管理公司CEO。2012年起担任安盛投
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
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
12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刘显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
行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党办主任,北京分行王府井支行
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
行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业务总监,信用卡中心党
委书记、总经理。自2017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陈颖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律师、经济师。1994年7月参
加工作。1994年7月至2013年10月期间,陈颖同志先后就职于上海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上海
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地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0月起就职
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
行董事、总裁。2018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蔡涛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注册会计
师。1998年3月参加工作进入浦发银行,历任浦发银行空港支行计划信贷科负
责人,上海地区总部公司金融部副科长、科长、见习总经理,陆家嘴支行市场部
经理、行长助理,上海地区总部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分行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
总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
经理、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总
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2019年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
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
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
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晓菊女士,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本科,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经所博士。1973
年参加工作。1983年2月起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先后任助教,讲师,
副教授,副院长,常务副院长。赵晓菊女士曾担任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首任院
长、执行董事。1999年6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018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财大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院长。 自2020年6
月9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年4月加盟基德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年起担
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
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年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
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 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
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
长、副院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
BOSCH讲席教授。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
学士。现任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叶顺先生拥有7年投资行业
经历,曾任IDG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成
员,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
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
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20多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
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
经理、党委书记职务。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4月至2014年6月就职
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2011年1
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自2015年3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先生,澳大利亚/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
文学学士。2003年8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
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国泰君
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至今,任浦银安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2010年12月10日起兼任浦银安
盛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5月14日起兼任浦银安
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4月27日起兼任浦
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
9月5日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1月29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1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4月30日起兼任浦银安盛MSCI中
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6月12日起兼任浦银
安盛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2年3月起兼任本
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年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
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总监。自2013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1994年7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
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
中心副总经理。自2012年7月23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2013年3月起,
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
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
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
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年8月起,担任本公
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
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
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年3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
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2012年5月2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
经济管理系教师;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
心高级副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交银康联保险人
寿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2018年5
月30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0年3月,兼任本公司固
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大巍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前,曾在万家基
金、泰信基金工作,先后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基金经理助理、债券投资经理等工
作。2014年4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公司,从事固定收益专户产品的投资工作。
2016年8月转岗至固定收益投资部,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 6个月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担任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月月盈定期支付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幸福聚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6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盛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
11月起,担任浦银安盛日日盈货币市场基金及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12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盛通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8年12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盛融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起,担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3月至2020
年6月,担任浦银安盛盛勤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原浦银
安盛盛勤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担
任浦银安盛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9月起,担任浦银
安盛盛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薛铮,任职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2016年8月25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吴勇先生,本公司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蒋佳良先生,本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督察长、FOF业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权益
投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羿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涂妍妍女士,本公司信用研究部副总监。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相关交易人员及投资人员
列席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
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
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
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
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0年3月31日,本集团总
资产77,661.14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52%,权重法下资本充足
率13.05%。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
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
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7个职能团队,
现有员工83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
月,正 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
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
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
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
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
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
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
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
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
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
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
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
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奖”; “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
“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
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
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
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
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
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
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
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
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
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
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
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
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
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
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
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
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
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
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586只证券投资基
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981号3幢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交易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二)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具体申购、赎回场所参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2、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519121)
和C类份额(基金代码:519122)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与赎回,可办理
“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联系人:赵亦清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91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负责人:李强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52341670
联系人:孙芳尘
经办律师:宣伟华、孙芳尘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五) 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
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
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
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
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
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
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
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
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
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
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
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
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
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四、基金的名称
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为
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公司
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质押及
买断式回购、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资产支持证券等金融工具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
的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
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其比例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一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
束后一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
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资产配置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灵活的券种配置策略,兼顾产品流动性,追求稳健
收益。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债券回购和短期债券(包括
短期融资券、即将到期的中期票据等)。每个封闭期初,将根据收益率、市场流
动性、信用风险利差等因素,对回购利率与短债收益率、协议存款利率等进行比
较,并在对封闭期资金面进行判断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以确
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确定优先配置的资产类别,并结合各类货币市场工具的市
场容量,确定配置比例。
(二) 久期匹配策略
买入并持有策略是对所投资固定收益品种的剩余期限与基金的剩余封闭期
进行期限匹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
定收益类工具。
(三)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
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为控制风险,本基金的杠杆比例会结合市场环境有所调整,在回购利率过高、
流动性不足、或者市场状况不宜采用放大策略等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杠
杆比例或者不进行杠杆放大。
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进行杠杆投资,杠杆放大部分仍主要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并采取买入并持有到
期的策略。同时采取滚动回购的方式来维持杠杆,因此负债的资金成本存在一定
的波动性。
(四) 银行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投资策略
封闭期初,本基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可以对银行进行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
存单的投资。
(五) 债券回购投资策略
首先,基于对封闭运作期内资金面走势的判断,确定回购期限的选择。在组
合进行杠杆操作时,若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则在运作初期进行短期限正回购操
作;反之,则进行长期限正回购操作,锁定融资成本。若期初资产配置有逆回购
比例,则在判断资金面趋于宽松的情况下,优先进行长期限逆回购配置;反之,
则进行短期限逆回购操作。其次,本基金在每个封闭运作期内,根据资金头寸,
安排相应期限的回购操作。
(六) 短期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对市场公开发行的所有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券进行
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在每个基金封闭运作期,基金管理人根据剩余期限、信用评
级进行筛选,形成本基金的债券库;根据各短期信用债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
与运作周期的匹配程度,挑选适当的债券进行配置。
(七) 流动性管理策略
将持有债券的组合久期与封闭期进行适当的匹配。
(八)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差。中小
企业私募债不强制第三方评级。基金管理人通过内部信用分析系统,分析发债主
体的信用水平及个债增信措施,量化比较判断估值,精选个债,谋求避险增收。
信用分析系统分为行业、企业盈利水平、负债水平、担保增信四大子模块,对中
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所在行业地位,持续盈利能力,未来负债偿债
能力,债券增信措施进行量化评价,同时结合企业实地调研,上下游尽职调查等
基本面考察,对债券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评定。
(九) 基金开放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每次开放日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大规模的赎回或者申购,对基金的影
响分别为为高流动性风险和收益率摊薄,本基金将结合开放日前的流动性预评估
方案来应对其影响,平稳度过开放日:在基金规模减少、现金流出增多的情况下,
通过正回购、卖出债券、支取定期存款等方式增加现金比例,主动提升组合的流
动性;在基金规模上升、现金流入增多的情况下,通过逆回购、投资债券等多种
积极的资产增值方式,力求使投资人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十) 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主要目标是降低基金净值的下行风险,基金投资的可
转债可以转股,以保留分享股票升值的收益潜力。
(1)积极管理策略
可转债内含选择权定价是决定可转债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本基金将采取积
极管理策略,重视对可转债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行业景气趋势
回升、成长性好、估值水平偏低或合理的转债进行投资,以获取收益。
(2)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目前,可转债均采取定价发行,对于那些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
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因供求不平衡,会产生较大的一、二级市场价差。因此,
为增加组合收益,本基金将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参与可转换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收益。
九、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为了保证整个投资组合计划的顺利贯彻实施,本基金遵循以下投资决策依据
以及具体的决策程序: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发展态势、资本市场运行环境和走势,固定收益品种发展趋势
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本基金将在对上述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投
资;
3、投资对象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的匹配关系,本基金将在承担适度风险
的范围内,选择收益风险配比最佳的品种进行投资。
(二)决策程序
本基金采用以基金经理为核心的投资决策和协调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
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研究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
程中既密切合作,又责任明确,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
互制衡。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
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具体如下: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的权益,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
会议、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基金经理会议等会议,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市场波动剧烈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可开
特例会)。主要就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与展望、货币政策方向及利率水准等
总体经济数据现状进行分析讨论,对债券市场未来的趋势进行判断,作为拟订投
资策略之参考;就基金经理提交的《债券投资策略报告》进行讨论,审定基金在
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和久期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部、金融工程部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债券、上市公司及权证等研究对象进行交流讨论,并提出近期或重点
研究计划。研究部根据自身研究计划,结合联席会议讨论结果制定《研究计划表》,
开展系统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研究;金融工程部对基金投资风险及业绩进行定时
分析,向基金经理和首席投资官汇报。
2、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的讨论结果拟
定《债券投资策略报告》,阐述基金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资产配置、久
期配置与类属配置。《债券投资策略报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对于超出基金经理投资权限的投资项目,基金经理按照公司投资授权方案的
规定报首席投资官审批。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的项目,基金经理需制订《重
大投资项目建议书》,并附有关研究报告,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债券投资策略报告》、《重大投资项目
建议书》,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讨论修改,并签字确认后形成投资决议。其它
一般投资决定,由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制作投资决定书,作为操作指令的基础,
并作为书面备案。
基金经理对其所管理的基金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集中交易室统一执行。在首席运营官的领导下,
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公司程序运作。
基金经理根据《债券投资策略报告》和投资组合方案制定《债券投资决定书》,
在其权限范围内向集中交易部下达交易命令;集中交易部交易主管复核交易指令
无误后,分解交易指令并下达到集中交易部分配给交易员执行;集中交易部交易
员执行交易指令并就交易状况进行反馈。
4、投资跟踪与反馈
首席投资官负责定期召开基金经理会议。各基金经理相互交流研究成果,对
市场资金面状况、各类属债券的趋势以及基金表现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金融
工程部参与并提供定量化分析数据,及为投资部提供优化建议。
投资部、研究部和金融工程部定期召开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以及月度、季度
和年度投资总结会议。
基金经理每月向首席投资官提交所管理基金的《债券投资总结报告》。并在
相关会议上根据金融工程人员提供的数据对其投资组合的近期表现和市场表现
进行分析,对基金表现与业绩基准、相类似基金的表现差异说明原因,并对投资
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久期配置方
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债券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
议书》,经批准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
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
刻向首席投资官和首席运营官汇报,并同时通报合规风控部、相关基金经理、集
中交易部。集中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面是由部门内部金融
工程人员,通过对基金组合进行初步的合规合法分析,并对投资绩效与业绩基准
及市场相类似基金比较,提出投资风险评估分析报告;另一个层面是外部独立的
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合规风控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
风险监控。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6 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在每一封闭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利率进行最新调整。
本基金作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基金,自基金合同成立后每隔6个月开放一
次。因此,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设置为6个月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合乎本基
金的运作特征的。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本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20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273,889.40 97.54
其中:债券 28,273,889.40 97.54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114.46 0.87
8 其他资产 461,086.72 1.59
9 合计 28,986,090.58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559,806.00 19.9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8,804,640.00 82.1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042,600.00 8.9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2,866,843.40 12.5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8,273,889.40 123.49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5366 19浦集01 21,000 2,146,620.00 9.38
2 122150 12石化02 20,000 2,087,000.00 9.12
3 101901385 19中石油MTN006 20,000 2,042,600.00 8.92
4 143867 18电投08 20,000 2,042,400.00 8.92
5 112413 16兴蓉01 20,000 2,032,400.00 8.88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9.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0.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申万宏源集团和国泰
君安证券以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况。
2019年12月19日,申万宏源证券公告,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
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2.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
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提交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2019年9月20日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公告,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依据相关法规给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
中央西路证券营业部责令改正处分决定。
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门对申万宏源集团和国泰君安证券保持了及时的研
究跟踪,投资决策符合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流程。
10.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
票库投资的情况。
10.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89.9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59,296.7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1,086.72
10.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2007 16凤凰EB 1,020,000.00 4.45
2 113011 光大转债 585,500.00 2.56
3 110041 蒙电转债 458,533.40 2.00
4 110042 航电转债 235,080.00 1.03
5 113022 浙商转债 231,200.00 1.01
6 123023 迪森转债 211,300.00 0.92
7 113019 玲珑转债 125,230.00 0.55
10.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浦银6个月A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值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率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05/16-2013/12/31 -4.90% 0.30% 1.76% 0.01% -6.66% 0.29%
2014/01/01-2014/12/31 10.62% 0.16% 2.81% 0.01% 7.81% 0.15%
2015/01/01-2015/12/31 8.65% 0.46% 1.94% 0.01% 6.71% 0.45%
2016/01/01-2016/12/31 2.54% 0.10% 1.31% 0.00% 1.23% 0.10%
2017/01/01-2017/12/31 2.98% 0.08% 1.31% 0.00% 1.67% 0.08%
2018/01/01-2018/12/31 3.71% 0.07% 1.31% 0.00% 2.40% 0.07%
2019/01/01-2019/12/31 4.29% 0.07% 1.31% 0.00% 2.98% 0.07%
2020/01/01-2020/03/31 1.41% 0.10% 0.32% 0.01% 1.09% 0.09%
2013/05/16-2020/03/31 32.40% 0.22% 12.72% 0.01% 19.68% 0.21%
浦银6个月C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值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率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2013/05/16-2013/12/31 -5.10% 0.30% 1.76% 0.01% -6.86% 0.29%
2014/01/01-2014/12/31 10.43% 0.15% 2.81% 0.01% 7.62% 0.14%
2015/01/01-2015/12/31 8.40% 0.46% 1.94% 0.01% 6.46% 0.45%
2016/01/01-2016/12/31 2.27% 0.10% 1.31% 0.00% 0.96% 0.10%
2017/01/01-2017/12/31 2.69% 0.08% 1.31% 0.00% 1.38% 0.08%
2018/01/01-2018/12/31 3.55% 0.07% 1.31% 0.00% 2.24% 0.07%
2019/01/01-2019/12/31 3.91% 0.07% 1.31% 0.00% 2.60% 0.07%
2020/01/01-2020/03/31 1.51% 0.10% 0.32% 0.01% 1.19% 0.09%
2013/05/16-2020/03/31 30.32% 0.22% 12.72% 0.01% 17.60% 0.21%
(二)浦银6个月A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年5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
浦银6个月C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13年5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
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开户费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H =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 =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前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2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基
金管理人代收,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
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
中支付。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
的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 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 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五) 更新了“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六) 更新了“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七) 更新了“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八) 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公告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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