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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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净值: -.----昨日净值: -.----累计净值: -.----
涨跌幅: -.----涨跌额: -.----五分钟涨速: -.----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C(004819)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7741
基金代码 004819
公告日期 2019-08-28
编号 2
标题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 8月 28日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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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年 8月 27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9年 01月 01日起至 06月 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48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0月 24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877,909.0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
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
起式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818 0048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70,859.44份 1,807,049.6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升级大背景下,积
极挖掘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地灵活配置股
票和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贯彻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力争实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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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长期稳定增值的目标。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注重将定性资产配置和定量资产配置进行有机的结合,
根据经济情景、类别资产收益风险预期等因素,确定不同阶段基金资产中股票、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力争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
值。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X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X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相应会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
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收益的投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戴辉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5169958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daihui@cgb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4008308003
传真 010-50850776 010-6516955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 - 2019
年 6月 30日)
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 -
2019年 6月 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200.25 -1,624.64
本期利润 817,113.12 145,368.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18 0.081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83% 11.7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9049 -0.905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28,039.04 1,380,651.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7674 0.7640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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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6% 1.36% 3.47% 0.69% -2.31% 0.67%
过去三个月 -7.32% 1.67% -0.30% 0.91% -7.02% 0.76%
过去六个月 11.83% 1.56% 16.82% 0.92% -4.99% 0.64%
过去一年 -8.94% 1.63% 8.72% 0.91% -17.66% 0.7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26% 1.40% 3.30% 0.81% -26.56% 0.59%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1.14% 1.36% 3.47% 0.69% -2.33% 0.67%
过去三个月 -7.35% 1.67% -0.30% 0.91% -7.05% 0.76%
过去六个月 11.76% 1.56% 16.82% 0.92% -5.06% 0.64%
过去一年 -9.22% 1.63% 8.72% 0.91% -17.94% 0.7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60% 1.40% 3.30% 0.81% -26.90%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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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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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7年 10月 24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图示日期为 2017年 10月 24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 2013
年 10月 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 2019年 6月 30日,公司共管理 48只证券投资基金及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2,070.27亿元,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 1,538.97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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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业年限
张琦
股票投
资总监、
股票投
资部总
监及基
金经理
2017年 10月 24

- 14年
2005年 1月至 2015年 5
月,任职中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
助理、基金经理等职,2015
年 6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寿
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
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
总监,国寿安保智慧生活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
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目
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寿
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消费
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华
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及国寿安保新蓝筹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
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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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
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市场回顾
由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抬头,全球经济金融面临新的挑战。一度趋于缓和的
中美贸易摩擦形势又趋紧张,美方不仅进一步提升关税并施压华为,全球贸易及产业
链分工面临挑战,相关行业和公司开始受到实质性影响。国内去杠杆仍在推进过程中,
信用风险继续释放,社会融资总额在一季度出现扩张后增速趋缓,宏观经济面临下行
压力。美国经济出现见顶回落迹象,在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发达经济体面临的经
济增长前景越发不明朗。在国内外风险因素交织影响下,上半年股票市场呈现先扬后
抑的走势,市场风格特征明显,各主要指数均收涨,上证综指、沪深 300、创业板综
指分别上涨 19.45%、27.07%、20.94%。各一级行业均收涨,食品饮料、非银金融、农
业等行业涨幅居前,体现出显著的超额收益,钢铁、建筑装饰等行业涨幅居后。
2. 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国寿安保目标策略基金提高了权益仓位,优化了组合持仓。在组合
管理上,主要增持了新能源、食品饮料、汽车等行业个股,减持了电子等行业个股。
在行业配置上,电力设备、电子、家电等行业配置比例较高。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A 基金份额净值为 0.7674 元,本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83%;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C 基金份额净值为 0.7640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76%;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16.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由于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除贸易之外,在科技、金融等领域的摩擦也有所
加剧,宏观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内深化改革,对外扩大开放,是应对外
部变局的关键。个税和增值税的减税政策已经落地,更多深化改革的措施和举措也会
出台,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经济的韧性。宏观政策托底的信号相对明显,中美利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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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扩大也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更多政策空间。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
识,科创板的正式开板将会为股票市场注入新的活水,鲶鱼效应的发挥也会对股票市
场的运行逻辑和结构特征产生深远影响。股票市场仍然会在内外部各种不确定性交织
的情况下运行,在组合管理上,我们将进一步因应未来市场的变化,适时对组合持仓
进行调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
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
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
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
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
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
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
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国寿安保目标
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
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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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
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
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038,383.00 1,443,698.50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3,897.66 136,298.07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97,209.45 6,674,977.39
其中:股票投资 8,097,209.45 6,674,977.39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98.87 468.7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139,688.98 8,255,44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上年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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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6月 30日 2018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00.00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08.89 5,472.35
应付托管费 734.82 91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1.38 106.34
应付交易费用 348.29 47,752.9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4,795.19 55,000.00
负债合计 30,998.57 109,243.6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877,909.04 11,877,895.71
未分配利润 -2,769,218.63 -3,731,696.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08,690.41 8,146,199.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139,688.98 8,255,442.70
注:报告截止日 2019年 6月 30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7674元,C类基金份额净值
人民币 0.7640元,基金份额总额 11,877,909.04份,其中 A类基金份额总额 10,070,859.44份,
C类基金份额总额 1,807,049.6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
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一、收入 1,031,165.90 -38,011,298.74
1.利息收入 4,385.12 502,006.5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85.12 179,044.76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322,9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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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7,474.49 -11,336,838.8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06,734.43 -13,981,735.9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64,208.92 2,644,897.07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969,306.29 -27,199,890.4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23,424.00
减:二、费用 68,684.50 1,403,510.29
1.管理人报酬 27,267.61 755,055.23
2.托管费 4,544.69 125,842.59
3.销售服务费 688.92 105,786.29
4.交易费用 2,388.09 331,484.83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33,795.19 85,341.35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962,481.40 -39,414,809.0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962,481.40 -39,414,809.03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1,877,895.71 -3,731,696.70 8,146,199.0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962,481.40 962,4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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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3.33 -3.33 10.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33 -3.33 10.00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11,877,909.04 -2,769,218.63 9,108,690.4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74,083,016.78 -1,848,043.30 272,234,973.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39,414,809.03 -39,414,809.0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0,040,340.76 1,073,534.01 -18,966,806.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061,188.11 -40,961.41 20,020,226.70
2.基金赎回款 -40,101,528.87 1,114,495.42 -38,987,033.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54,042,676.02 -40,189,318.32 213,853,357.7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王文英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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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7年 6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76
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7年 10月 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1090605_A1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
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
规模为 241,962,072.51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广发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
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
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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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9 年 6
月 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
情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4月 24日起,调整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 9月 19日起,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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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
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
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
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 年 1月 1 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
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一)
提供贷款服务,以 2018年 1月 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
转让 2017年 12月 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
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
(2017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
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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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年 10月 9日起,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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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
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
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
行”)
基金托管人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7,267.61 755,055.2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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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
月 30日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4,544.69 125,842.59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
混合发起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
混合发起式 C
合计
国寿安保基金 - 688.92 688.92
合计 - 688.92 688.9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
混合发起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
混合发起式 C
合计
国寿安保基金 - 105,786.29 105,786.29
合计 - 105,786.29 105,786.29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年费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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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
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0月 24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10,001,350.14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350.14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350.14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84.20%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起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
10月 24日 )持有的基金份

10,001,350.14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350.14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1,350.14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94%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 1月 1日至 2019年 6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 1月 1日至 2018年 6月 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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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 1,038,383.00 3,900.94 28,089,990.12 160,784.35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直接通过关联方购入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6.4.10 期末(2019年 6月 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证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8,097,209.45 88.59
其中:股票 8,097,209.45 88.5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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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038,383.00 11.36
8 其他各项资产 4,096.53 0.04
9 合计 9,139,688.98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065,077.45 77.5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67,340.00 5.13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564,792.00 6.2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097,209.45 88.90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300408 三环集团 32,000 622,400.00 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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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600406 国电南瑞 30,300 564,792.00 6.20
3 002705 新宝股份 41,600 478,400.00 5.25
4 600330 天通股份 60,482 475,388.52 5.22
5 002088 鲁阳节能 37,193 455,614.25 5.00
6 601877 正泰电器 19,075 440,441.75 4.84
7 002430 杭氧股份 35,900 432,954.00 4.75
8 002138 顺络电子 22,000 386,760.00 4.25
9 002003 伟星股份 53,789 363,613.64 3.99
10 600563 法拉电子 7,978 328,454.26 3.6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056 横店东磁 257,970.00 3.17
2 603156 养元饮品 238,091.20 2.92
3 603699 纽威股份 218,700.00 2.68
4 603788 宁波高发 212,491.00 2.61
5 300393 中来股份 207,515.00 2.55
6 300207 欣旺达 176,414.00 2.17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
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885 宏发股份 257,181.00 3.16
2 603989 艾华集团 176,760.00 2.17
3 002705 新宝股份 140,900.00 1.73
4 603156 养元饮品 74,240.00 0.91
5 002003 伟星股份 59,280.00 0.73
6 300408 三环集团 43,160.00 0.53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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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311,181.2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51,521.00
注:本项 “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
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
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897.6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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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96.53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动受限情况。
7.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 寿
安 保
目 标
策 略
混 合
发 起
式 A
5 2,014,171.89 10,001,350.14 99.31% 69,509.30 0.69%
国 寿
安 保
目 标
策 略
混 合
发 起
式 C
7 258,149.94 0.00 0.00% 1,807,049.60 100.00%
合计 12 989,825.75 10,001,350.14 84.20% 1,876,558.90 15.80%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
起式 A
69,396.76 0.6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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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合发
起式 C
380,091.30 21.0300%
合计 449,488.06 3.780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
合发起式 A
0~10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
合发起式 C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
合发起式 A
-
国寿安保目标策略混
合发起式 C
10~50
合计 10~50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0,001,350.14 84.20 10,001,350.14 84.20 3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350.14 84.20 10,001,350.14 84.20 3年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寿安保目标策
略混合发起式 A
国寿安保目标策
略混合发起式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 年 10 月 24 日)基金
份额总额
50,165,563.71 191,796,508.8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70,859.44 1,807,036.27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13.33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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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70,859.44 1,807,049.60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2 1,511,707.20 73.29% 1,105.58 76.07% -
安信证券 2 476,755.00 23.11% 301.01 20.71% -
天风证券 2 74,240.00 3.60% 46.87 3.22%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
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 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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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
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 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
务发展形成支持;
(6) 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
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 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

机构 1 20190101~20190630 10,001,350.14 - - 10,001,350.14 84.20%
个人
- - - - - - -

其他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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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的风
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
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
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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