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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A(001521)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646788
基金代码 001521
公告日期 2019-08-28
编号 1
标题 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8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9年01月01日起至06月30日止。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5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4,666,744.9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精选具有良好持续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求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因而在基金资产的投资管理上,将主要着力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具体到权益类资产的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投资方法上,将深入研究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力争前瞻性的判断产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从产业视角指导中观行业配置,在进一步进行行业分析和比较的前提下,配置符合产业趋势和规律的行业;在优选行业配置的前提下,在具体股票的选择上,将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选股方式,通过严谨的基本面分析和持续深入的跟踪调研,评估公司的经营、财务、竞争力以及公司治理等综合能力,精选兼具良好财务品质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此外,尽管某些行业从趋势上已经步入衰退周期,但其中的某些细分行业和领域可能由于新的商业模式的引入或者新的技术要素的加入,通过创新谋求转型后也可能会迎来新的发展阶段,我们也不排除对这些细分行业和领域的公司进行相应的投资。在债券类资产的投资上,将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价值发现为基础,力求获取高于业绩基准的投资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X 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X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彬
郭明


联系电话
010-50850744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public@gsfunds.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58-258
95588

传真
010-50850776
010-66105798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9年1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30,411.32

本期利润
62,352,630.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8.2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9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1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76,591,298.0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9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3.82%
1.36%
4.37%
0.93%
-0.55%
0.43%

过去三个月
-6.41%
1.72%
-0.90%
1.22%
-5.51%
0.50%

过去六个月
18.24%
1.64%
21.47%
1.24%
-3.23%
0.40%

过去一年
-6.67%
1.63%
8.21%
1.22%
-14.88%
0.41%

过去三年
6.21%
1.28%
17.58%
0.89%
-11.37%
0.3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09%
1.30%
5.73%
0.99%
-1.64%
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2月11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9年6月30日。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澳大利亚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管理48只证券投资基金及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2,070.27亿元,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1,538.97亿元。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标
基金经理
2018年4月4日
-
5年
张标先生,博士研究生。2014年加入国寿安保基金,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琦
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及基金经理
2015年12月11日
-
14年
2005年1月至2015年5月,任职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2015年6月加入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总监、股票投资部总监,国寿安保智慧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目标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健康科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消费新蓝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华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国寿安保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市场回顾
由于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抬头,全球经济金融面临新的挑战。一度趋于缓和的中美贸易摩擦形势又趋紧张,美方不仅进一步提升关税并施压华为,全球贸易及产业链分工面临挑战,相关行业和公司开始受到实质性影响。国内去杠杆仍在推进过程中,信用风险继续释放,社会融资总额在一季度出现扩张后增速趋缓,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美国经济出现见顶回落迹象,在贸易摩擦加剧的背景下,发达经济体面临的经济增长前景越发不明朗。在国内外风险因素交织影响下,上半年股票市场呈现先扬后抑的走势,市场风格特征明显,各主要指数均收涨,上证综指、沪深300、创业板综指分别上涨19.45%、27.07%、20.94%。各一级行业均收涨,食品饮料、非银金融、农业等行业涨幅居前,体现出显著的超额收益,钢铁、建筑装饰等行业涨幅居后。
2. 运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国寿安保成长优选基金延续了偏向成长风格的配置特征。在组合管理上,主要增持了医药、食品饮料、家电、轻工等行业个股,减持了建材等行业个股。在行业配置上,电子、建材、电力设备等行业配置比例较高,在风格特征上,组合配置整体偏向大制造相关的行业及个股。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2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由于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除贸易之外,在科技、金融等领域的摩擦也有所加剧,宏观经济面临的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内深化改革,对外扩大开放,是应对外部变局的关键。个税和增值税的减税政策已经落地,更多深化改革的措施和举措也会出台,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经济的韧性。宏观政策托底的信号相对明显,中美利差的扩大也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更多政策空间。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科创板的正式开板将会为股票市场注入新的活水,鲶鱼效应的发挥也会对股票市场的运行逻辑和结构特征产生深远影响。股票市场仍然会在内外部各种不确定性交织的情况下运行,在组合管理上,我们将进一步因应未来市场的变化,适时对组合持仓进行调整。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数据,以及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数据。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577,995.94
28,265,744.87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35,418.83
22,416.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3,093,961.01
299,122,928.10

其中:股票投资
343,093,961.01
299,122,928.1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430,425.01

应收利息
7,192.60
6,189.6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983.66
30,803.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78,735,552.04
334,878,507.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351,682.24
82,238.7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1,874.82
436,863.55

应付托管费
75,312.47
72,810.5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2,936.64
33,638.1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02,447.80
486,020.52

负债合计
2,144,253.97
1,111,571.4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4,666,744.92
403,257,427.05

未分配利润
-8,075,446.85
-69,490,491.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6,591,298.07
333,766,935.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78,735,552.04
334,878,507.27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979元,基金份额总额384,666,744.92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一、收入
66,055,772.10
-81,657,489.84

1.利息收入
124,487.11
338,577.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4,487.11
145,042.19

债券利息收入
-
167,819.1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5,716.4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162,428.67
-23,060,957.3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998,537.19
-30,284,171.8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22,500.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160,965.86
7,200,713.62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1,222,219.61
-59,287,837.3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546,636.71
352,727.08

减:二、费用
3,703,141.17
5,814,559.96

1.管理人报酬
2,912,421.33
4,482,049.18

2.托管费
485,403.46
747,008.23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209,706.26
394,247.60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95,610.12
191,254.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2,352,630.93
-87,472,049.8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2,352,630.93
-87,472,049.80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03,257,427.05
-69,490,491.27
333,766,935.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2,352,630.93
62,352,630.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8,590,682.13
-937,586.51
-19,528,268.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580,282.27
116,253.58
111,696,535.85

2.基金赎回款
-130,170,964.40
-1,053,840.09
-131,224,804.4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84,666,744.92
-8,075,446.85
376,591,298.0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559,714,227.19
126,191,963.78
685,906,190.9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87,472,049.80
-87,472,049.8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66,703,581.55
-14,764,006.33
-81,467,587.8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0,135,260.27
11,229,968.86
91,365,229.13

2.基金赎回款
-146,838,841.82
-25,993,975.19
-172,832,817.0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493,010,645.64
23,955,907.65
516,966,553.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__王文英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092号文《关于准予国寿安保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寿安保”)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5年12月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1090605_A1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5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371,549,863.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工商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和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税项
6.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简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未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除外。资管产品管理人可选择分别或汇总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一)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二)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6.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5年9月8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基金管理人的最终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销售机构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912,421.33
4,482,049.1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05,935.31
272,324.86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5,403.46
747,008.23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8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中国人寿
222,323,526.08
57.8000%
222,323,526.08
55.1300%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工商银行
35,577,995.94
123,335.75
70,477,586.87
139,188.55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期末( 2019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43,093,961.01
90.59


其中:股票
343,093,961.01
90.59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5,577,995.94
9.39

8
其他各项资产
63,595.09
0.02

9
合计
378,735,552.04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34,862,555.41
88.9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231,405.60
2.1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43,093,961.01
91.1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899
晨光文具
577,700
25,401,469.00
6.75

2
002372
伟星新材
1,204,098
20,951,305.20
5.56

3
002138
顺络电子
1,070,663
18,822,255.54
5.00

4
300408
三环集团
877,200
17,061,540.00
4.53

5
300207
欣旺达
1,381,000
15,909,120.00
4.22

6
300316
晶盛机电
1,082,160
13,732,610.40
3.65

7
600031
三一重工
1,000,000
13,080,000.00
3.47

8
600330
天通股份
1,500,000
11,790,000.00
3.13

9
002705
新宝股份
1,009,608
11,610,492.00
3.08

10
600486
扬农化工
205,000
11,213,500.00
2.98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877
正泰电器
9,682,221.80
2.90

2
600750
江中药业
9,461,824.33
2.83

3
603156
养元饮品
9,095,700.10
2.73

4
300393
中来股份
8,352,943.00
2.50

5
002572
索菲亚
7,179,492.97
2.15

6
300498
温氏股份
7,033,803.80
2.11

7
002035
华帝股份
5,253,439.00
1.57

8
600285
羚锐制药
5,093,599.00
1.53

9
000401
冀东水泥
4,777,415.00
1.43

注:本项的“买入金额”均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114
东睦股份
12,208,068.62
3.66

2
002737
葵花药业
11,518,893.80
3.45

3
300498
温氏股份
9,522,722.00
2.85

4
002027
分众传媒
7,109,581.25
2.13

5
601636
旗滨集团
6,324,696.02
1.89

6
000401
冀东水泥
4,643,806.00
1.39

7
600031
三一重工
4,143,079.00
1.24

8
600486
扬农化工
3,406,549.00
1.02

9
002705
新宝股份
3,197,725.00
0.96

10
600176
中国巨石
3,044,400.00
0.91

11
600885
宏发股份
2,965,977.00
0.89

12
600330
天通股份
1,772,569.00
0.53

13
002050
三花智控
1,696,475.00
0.51

14
603899
晨光文具
1,671,893.00
0.50

15
603989
艾华集团
1,577,708.00
0.47

16
300316
晶盛机电
1,475,385.60
0.44

17
300207
欣旺达
1,394,000.00
0.42

18
600563
法拉电子
1,236,664.00
0.37

19
000725
京东方A
1,023,000.00
0.31

20
002372
伟星新材
976,497.00
0.29

注:本项的“卖出金额”均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5,930,439.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81,183,088.51

注:本项的“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5,418.8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192.60

5
应收申购款
20,983.6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3,595.0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制的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2,570
30,601.97
303,670,485.39
78.94%
80,996,259.53
21.06%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2,291,031.19
0.6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50~10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12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371,549,863.7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03,257,427.05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11,580,282.27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30,170,964.40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84,666,744.92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2)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太平洋证券
1
71,784,409.03
48.80%
45,318.68
39.25%
-

中信证券
2
52,001,966.08
35.35%
48,429.70
41.94%
-

国泰君安
2
23,327,152.40
15.86%
21,724.76
18.81%
-

安信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综合实力较强、市场信誉良好;
(2) 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稳健;
(3) 经营行为规范,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4) 研究实力较强,并能够第一时间提供丰富的高质量研究咨询报告,并能根据特定要求提供定制研究报告;能够积极同我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定期来我公司进行观点交流和路演;
(5) 具有丰富的投行资源和大宗交易信息,愿意积极为我公司提供相关投资机会,能够对公司业务发展形成支持;
(6) 具有费率优势,具备支持交易的安全、稳定、便捷、高效的通讯条件和交易环境,能提供全面的交易信息服务;
(7) 从制度上和技术上保证我公司租用交易单元的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公司根据上述标准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公司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太平洋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90101~20190630
222,323,526.08
-
-
222,323,526.08
57.80%

个人
-
-
-
-
-
-
-

其他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20%的情形,可能存在大额赎回的风险,并导致基金净值波动。此外,机构投资者赎回后,可能导致基金规模大幅减小,不利于基金的正常运作。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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