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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A(00664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538680
基金代码 006644
公告日期 2019-05-07
编号 1
标题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664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1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9年5月9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9年5月9日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一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具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投资者留意查询所办理业务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

3 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3.1.1 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3.1.2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按照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1.3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可享受部分转换业务的转换费率优惠,转换业务范围及转换费率优惠的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yfunds.com)列示的相关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3.1.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1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1+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基金份额 10,000 份转换为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为30天,适用赎回费率为0.50%。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183元,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59元。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0%,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0%。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1183=11,183.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1,183.00×0.50%=55.92元

转入确认金额=11,183.00-55.92=11,127.08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11,127.08×1.50%/(1 +1.50%)-11,127.08×1.50%/(1+1.50%)=0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1,127.08-0=11,127.08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1,127.08÷1.1559=9,626.33份

3.1.5 适用基金

本次开通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44,以下简称“本基金”)与弘毅远方国企转型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369)之间的转换业务。

3.1.6 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登记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登记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顺序对不同份额登记日期的基金份额进行业务处理。

(4)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3.1.7 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申请份额最小单位可保留到分,单笔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转换出时或转换出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申请转换出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转换出,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强制赎回。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转出份额高于10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等的情形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一般也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名称: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SO301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149号6楼

法定代表人:郭文

电话:021-53682888

传真:021-53682755

联系人:沈娴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honyfunds.com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业务规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网址:www.gf.com.cn

投资人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等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本基金于2019年4月12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4月1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12月27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弘毅远方消费升级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onyfunds.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信息。

(3)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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