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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丰利债券(519654)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93961
基金代码 519654
公告日期 2019-03-29
编号 1
标题 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9日
重要提示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河丰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5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14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60,917,845.1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在认真研判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根据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的比例;在充分分析债券市场环境及市场
流动性的基础上,根据类属资产配置策略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预期的基金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秦长建
刘晔


联系电话
021-38568989
010-66223586


电子邮箱
qinchangjian@galaxyasset.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95526

传真
021-38568769
010-66226045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8,511,658.00
359,068.26

本期利润
18,273,461.47
560,425.9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18
0.003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78%
1.6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03
0.016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41,222,198.47
77,832,844.2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50
1.01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4%
0.12%
1.99%
0.05%
-0.65%
0.07%

过去六个月
2.40%
0.12%
2.57%
0.06%
-0.17%
0.06%

过去一年
3.78%
0.15%
4.79%
0.07%
-1.01%
0.0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3.74%
0.12%
2.60%
0.07%
1.14%
0.05%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规定,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14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9日生效。
2、本项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过往三年均未分配利润。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14日,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市场化机制批准成立的第一家基金管理公司(俗称:"好人举手第一家"),是中央汇金公司旗下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银河基金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管理基金等,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国上海。银河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河基金公司旗下共披露55只公募基金产品: 银河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竞争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蓝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消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主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定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100A股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美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康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现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转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大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旺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钱包货币市场基金、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智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量化稳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铭忆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庭芳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河文体娱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景行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河睿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沃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韩晶
基金经理
2016年3月10日
-
16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16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期间从事交易清算、产品设计、投资管理等工作。2008年6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债券经理助理、债券经理等职务。现任固定收益部总监、基金经理。2011年8月起担任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起担任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7月起担任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起担任银河鸿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担任银河君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担任银河君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担任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担任银河嘉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君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起担任银河嘉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3月起担任银河鑫月享6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8月起担任银河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12月起担任银河如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上表中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努力实现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随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稳健、勤奋律己、创新图强”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制定严格的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从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究成果及投资建议等方面享有均等机会。公司分不同投资组合类别分别建立了投资备选库,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在满足系统公平交易的条件时自动进入公平交易程序,最大程度上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在同日反向交易方面,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禁止不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在授权管理、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行为监控等方面对公平交易制度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同时,公司针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以及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对同向交易部分,本报告期内,公司对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开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价差分析,并针对溢价金额、占优比情况及显著性检验结果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部分,公司对旗下不同投资组合临近日的反向交易(包括股票和债券)的交易时间、交易价格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未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等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事前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宏观经济景气度下行,经济增速持续小幅回落,基本处于景气周期的下行阶段,企业盈利增速尚可,全年前高后低;全年PPI价格受高基数及供给侧和环保限产力度减弱,同时需求端投资消费增速下滑的影响,中枢明显回落,CPI价格中枢抬升,但仍处于温和增长水平;货币市场中枢整体下移,全年维持中性偏松。政策方面上半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边际上有所放松,下半年各项政策重点更侧重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年内债券市场整体震荡下行,一季度投资者对资管新规等监管力度仍有担忧,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四月份开始受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货币政策边际放松,降准、扩大MLF质押品、推出TMLF等一系列措施带动收益率下行。报告期内权益市场处于持续风险释放的状态,走势疲弱,沪深300指数全年下跌25.31%,创业板指全年下跌28.65%。
基金前三季度规模持续萎缩,基金债券配置以转债和中长端利率为主,转债行业涉及银行、造纸、钢铁、材料制造、软件类。银行转债配置盘未能即时止盈,受系统性回调影响,成为影响业绩的主要因素。软件类转债、银行转债交易盘较成功把握了波段机会。四季度受益于债券市场的持续上涨,规模有较大规模增长,基金即时调整策略,债券加仓主配政策金融债,以5年期政策金融债为主,并针对10年品种积极开展波段交易。后期基金逐步减持了所有可转债资产。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550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4.79%。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消费、投资、进出口将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走弱。消费方面,居民消费受到杠杆压力的影响,难改疲弱态势。投资方面,制造业投资受到利润下滑影响,在2019年难以继续较快增长。随着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增速转负,地产企业的库存去化变慢,房地产投资增速将会下滑。而基建投资将会受制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和政府性基建收入的制约,难以大幅发力。进出口方面,今年出口增速的反弹主要是由于对美出口的抢运造成的,数据也较好的支持了这一判断。后续伴随美国进口商补库存的告一段落,对出口的负面影响会逐渐显现,此外欧洲和其他地区经济增张的放缓和领先指标的走弱也都预示明年出口会持续面临压力。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提出要加大逆周期条件力度,货币政策将继续保持稳健中性,财政政策也将更加积极。海外市场方面,美债收益率水平再次出现倒挂,经济衰退的担忧愈加浓厚,预计美联储加息节奏将有所放缓。
我们预计在经济疲弱背景下,2019年利率债呈下行趋势。但经历了2018年的快速下行,目前利率债收益率处于相对较低的历史分位数水平,下行幅度将弱于2018年。从时间上来看,我们认为2019年上半年是更好的配置时点。上半年社融企稳和地方债的密集发行将对市场造成扰动,导致收益率阶段性抬升。市场适应地方债的发行节奏后,随着基本面的进一步下行与宽松货币政策的加码,收益率下行的确定性较高。
信用债方面,我们建议关注基建和地产相关债券的投资机会,谨慎投资民企债券。2019年基建托底的目标比较明确,基建相关公司在经营和融资方面均会受益。城投、铁路投资、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等基建相关债券具有投资价值。在“因城施策”政策指导下,部分城市逐步放松地产调控;2018年底发改委发布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的通知,企业债对优质房企再融资放行,叠加宽信用和宽货币的环境,地产企业融资预计有明显改善。我们认为债务结构合理且具备核心一二线资源储备的龙头房企具有一定的配置价值。2019年民企在业绩和融资上仍面临着不小的压力,投资民企债券仍存在一定风险。因此,对于民企债券投资,在挑选标的时需要格外谨慎,不宜下沉资质。
权益市场经历了一年的下跌后,整体的估值水平已经处于历史性低位,随着逆周期政策的对冲以及结构性改革的推进,有助于风险偏好的回升,结构性投资机会将会有所显现。与此同时,可转债估值同样处于低位,且在债底保护下回撤空间相对有限。伴随着权益市场的回暖,可转债资产的回报率会有所提升,我们将积极关注可转债市场的投资机会。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供的相关估值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完成,本基金管理人完成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为确保估值的合规、公允,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由公司相关领导、监察部投资风控岗、研究部数量研究员、行业研究员、支持保障部基金会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估值委员会,以上人员拥有丰富的风控、合规、证券研究、估值经验,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政策决策机构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基金经理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会议提供估值建议,以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04月14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58,932,886.12元,本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托管本基金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2,671.28
2,139,776.88

结算备付金

106,655.65
315,011.78

存出保证金

5,411.81
15,969.5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8,834,110.00
68,848,851.76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288,834,110.00
68,848,851.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9,050,554.93
7,8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492.25
-

应收利息

23,786,742.64
1,002,955.4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309.1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41,870,947.71
80,122,565.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800,000.00

应付赎回款

-
126,572.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84,760.32
47,995.67

应付托管费

128,253.44
13,713.0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732.14
1,440.03

应交税费

3.34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20,000.00
300,000.00

负债合计

648,749.24
2,289,721.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460,917,845.11
76,563,953.67

未分配利润

80,304,353.36
1,268,890.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41,222,198.47
77,832,84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41,870,947.71
80,122,565.41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0550 元,基金份额总额1,460,917,845.11 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4月14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期间。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9,729,827.60
1,873,152.60

1.利息收入

8,477,563.09
6,025,989.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3,423.99
86,603.75

债券利息收入

7,638,992.35
4,922,850.1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85,146.75
1,016,535.3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446,209.37
-4,357,951.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143,739.8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46,209.37
-5,503,376.2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1,685.2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761,803.47
201,357.6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44,251.67
3,756.92

减:二、费用

1,456,366.13
1,312,726.67

1.管理人报酬

818,045.56
765,447.84

2.托管费

261,821.42
218,699.3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3,196.90
5,902.22

5.利息支出

105,333.87
14,351.3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5,333.87
14,351.39

6.税金及附加

2,694.56
-

7.其他费用

255,273.82
308,325.8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273,461.47
560,425.9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273,461.47
560,425.9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6,563,953.67
1,268,890.60
77,832,844.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8,273,461.47
18,273,461.4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84,353,891.44
60,762,001.29
1,445,115,892.7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70,146,320.43
68,974,851.34
1,639,121,171.77

2.基金赎回款
-185,792,428.99
-8,212,850.05
-194,005,279.04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60,917,845.11
80,304,353.36
1,541,222,198.4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32,392,064.70
5,765,799.79
338,157,864.4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60,425.93
560,425.9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55,828,111.03
-5,057,335.12
-260,885,446.1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782.59
588.31
23,370.90

2.基金赎回款
-255,850,893.62
-5,057,923.43
-260,908,817.0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6,563,953.67
1,268,890.60
77,832,844.2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__范永武______ ____虞晓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系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原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5]389号文批准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首次设立募集基金份额为2,988,454,525.12份,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821717_B02号的验资报告。原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9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转型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运作的相关业务规则公告》,自2017年4月14日起,“银河泽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亦于该日同时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截至报告期末最新公告的基金合同及《银河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国债期货、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债、中期票据、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仅可持有因可转债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可转债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免征增值税;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以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股票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收到相关扣收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对于基金从事A股买卖,出让方按0.10%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缴纳印花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河基金”)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银河金控”)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
同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
-
1,561,066.68
100.00%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90,228,182.44
100.00%
105,347,269.35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259,000,000.00
100.00%
1,228,200,000.00
100.00%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1,438.80
100.00%
752.53
100.00%

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经手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818,045.56
765,447.8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6,700.22
454,091.44

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3日,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支付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261,821.42
218,699.34

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13日,支付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支付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当年天数。
销售服务费
注:本基金不设销售服务费。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无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72,671.28
78,083.05
2,139,776.88
37,322.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而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1,288,834,11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于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为人民币11,083,551.76元,第二层次为人民币57,765,3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证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无。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288,834,110.00
83.59


其中:债券
1,288,834,110.00
83.59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29,050,554.93
14.8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9,326.93
0.01

8
其他各项资产
23,806,955.85
1.54

9
合计
1,541,870,947.71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29,500.00
0.07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87,804,610.00
83.5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87,804,610.00
83.56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288,834,110.00
83.62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80408
18农发08
3,600,000
371,844,000.00
24.13

2
180409
18农发09
2,500,000
255,425,000.00
16.57

3
180212
18国开12
1,700,000
171,870,000.00
11.15

4
180211
18国开11
1,500,000
151,995,000.00
9.86

5
180216
18国开16
1,200,000
119,808,000.00
7.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报告期间本基金没有参与国债期货投资,也没有持有相关头寸。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411.8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2,492.2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786,742.64

5
应收申购款
2,309.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806,955.85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588
2,484,554.16
1,427,603,872.12
97.72%
33,313,972.99
2.28%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0.00
0.0000%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4月14日 )基金份额总额
332,392,064.7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6,563,953.67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570,146,320.43

减: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85,792,428.99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60,917,845.11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于2018年8月14日召开持有人大会,事项为将管理费年费率由0.7%调至0.3%,将托管年费率有0.2%调至0.1%。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1、2018年12月4日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新任钱睿南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20,0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进行整改并暂停受理公募基金注册申请3个月,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公司高度重视,制定并实施相关整改措施,并将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增加

招商证券
1
-
-
-
-
增加

注:1、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1)实力雄厚;
(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便捷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市场分析报告、证券分析报告及其他报告等,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资格考察;
(2)初步确定;
(3)签订协议。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90,228,182.44
100.00%
259,000,000.00
100.00%
-
-

东北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1109-20181231
480,491,062.85
285,713,333.33
-
766,204,396.18
52.00%


-
20181109-20181231
475,686,142.61
-
100,000,000.00
375,686,142.61
26.00%

个人
-
-
-
-
-
-
-










-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在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如遇投资者巨额赎回或集中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有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一定的影响,甚至可能引发基金的流动性风险。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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