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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A(00083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485018
基金代码 000835
公告日期 2019-03-27
编号 1
标题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7日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基金简介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083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2,527,905.5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表现相当,以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来跟踪富时中国A50指数,按照个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降低跟踪误差。
如有因受股票停牌、股票流动性或其他一些影响指数复制的市场因素的限制,使基金管理人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对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获得更接近标的指数的收益率。
定期调整:本基金股票组合根据所跟踪的富时中国A50指数对其成份股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定期跟踪调整。
不定期调整: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富时中国A50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富时中国A50指数在股权变动公告日次日发布的临时调整决定及其需调整的权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将采用货币市场工具对基金资产进行流动性管理。在满足安全性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目标。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以及对冲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风险。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业绩比较基准
富时中国A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的投资品种。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刘豫皓
贺倩


联系电话
0755-88399015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lyh@cryuanta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000-89
95599

传真
0755-88399045
010-68121816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cryuanta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08,102.92
8,760,441.24
-7,815,232.26

本期利润
-107,775,462.10
37,503,590.08
-3,963,467.6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803
0.4411
-0.047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69%
35.96%
-3.6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8年末
2017年末
2016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472
0.5027
0.293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08,862,109.90
262,464,606.06
97,990,131.4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47
1.758
1.29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基金净值表现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82%
1.55%
-11.89%
1.57%
0.07%
-0.02%

过去六个月
-8.59%
1.48%
-9.77%
1.49%
1.18%
-0.01%

过去一年
-17.69%
1.34%
-20.22%
1.37%
2.53%
-0.03%

过去三年
7.82%
1.11%
-2.60%
1.09%
10.42%
0.02%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44.70%
1.59%
37.96%
1.56%
6.74%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1月20日,图示中2014年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计算。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管理人报告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46号文批准,于2013年1月17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公司由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台湾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占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润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泰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润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石武斌
本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4月22日
-
6年
中国,中国人民大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量化投资研究员;2016年4月22日起担任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8月5日起担任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1日起担任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武群
本基金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7年8月2日
-
9年
中国,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博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统计分析岗、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和股票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2016年4月20日起担任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7月20日起担任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7年8月2日起担任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① 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③该基金基金经理石武斌已于2019年2月20日正式离任,不再担任本基金经理。详见2019年2月21日发布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司制订了《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对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研究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的实施效果评估与监察稽核、信息披露和报告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对所有投资品种实行集中交易制度,严格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公平交易原则,同时对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对不同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防止利益输送的发生。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在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旗下组合的同向交易情况正常,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未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中国股票市场出现近10年来最大的跌幅,在全球股市中表现靠后,从板块行业上看,以富时A50为代表的蓝筹股略好于中小创板块,各行业的收益率差异十分明显,消费金融相对较好。创业板指数下跌28.65%,中小板指数下跌37.75%,上证综指下跌24.59%,沪深300指数下跌25.31%,上证50指数下跌19.83%,中创100指数下跌35.05%。中信一级29个行业中石油石化(-18.76%)、餐饮旅游(-8.69%)、银行(-10.95%)板块走势较强,跌幅较小;而有色金属(-40.93%)、电子元器件(-41.31%)、综合(-42.45%)板块走势明显较弱,跌幅居前。
本基金作为被动指数型基金,报告期内,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富时中国A50指数,少数关联方股票用同行业的大盘绩优价值股做替代,同时进行新股申购。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4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69%,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22%。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富时中国A50指数,是由沪深两市中市场资本总值最大的50只股票组成,它综合反映A股市场中大型龙头企业的运行状况。A50指数成分股以价值型的大市值股票为主,所属行业主要集中在大金融板块,其估值水平普遍较低,在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大背景下,大型龙头企业依然有不错的增长空间,极具长期投资价值。
本基金作为一只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努力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依照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继续致力于内控机制的完善,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
公司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实时监控、现场检查、重点抽查和人员询问等方法,独立地开展基金运作和公司管理的合规性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公司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了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保证投资遵循既定的投资决策程序与业务流程,基金各项投资符合比例控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分级授权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独立、公平。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坚持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各种风险,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新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其中,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建立了负责估值工作决策和执行的专门机构,组成人员包括督察长、投资风险负责人、证券研究工作负责人、法律监察负责人及基金会计负责人等。该机构成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根据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估值工作决策机构的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托管人报告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032987_H06号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吴翠蓉
高 鹤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9年3月27日


年度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5,313,754.19
10,803,699.56

结算备付金

111,796.67
923,320.87

存出保证金

34,129.53
77,510.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83,811,823.08
254,921,487.13

其中:股票投资

383,811,823.08
248,219,264.5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6,702,222.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867,836.29

应收利息

6,485.37
166,516.2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30,544.65
710,546.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37,396.34
-

资产总计

409,745,929.83
269,470,917.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4,491.95
6,046,161.0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15,348.67
133,333.41

应付托管费

53,837.16
33,333.3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56,272.09
167,786.3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43,870.06
625,696.88

负债合计

883,819.93
7,006,310.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82,527,905.59
149,300,324.17

未分配利润

126,334,204.31
113,164,281.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8,862,109.90
262,464,606.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09,745,929.83
269,470,917.02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47元,基金份额总额282,527,905.59份。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02,476,562.07
39,426,836.76

1.利息收入

272,316.18
180,815.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4,382.47
32,738.86

债券利息收入

67,933.71
146,580.4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496.65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607,491.71
10,230,694.1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2,768,916.75
7,772,100.33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0,015.10
2,132.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1,024,080.00
-

股利收益

12,175,489.94
2,456,461.5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1,867,359.18
28,743,148.8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25,972.64
272,177.79

减:二、费用

5,298,900.03
1,923,246.68

1.管理人报酬

2,787,732.43
776,933.64

2.托管费

696,933.11
194,233.42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179,189.75
404,210.97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税金及附加

-
-

7.其他费用

635,044.74
547,868.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7,775,462.10
37,503,590.0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775,462.10
37,503,590.08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300,324.17
113,164,281.89
262,464,606.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7,775,462.10
-107,775,462.1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3,227,581.42
120,945,384.52
254,172,965.9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64,928,179.21
378,688,605.35
843,616,784.56

2.基金赎回款
-331,700,597.79
-257,743,220.83
-589,443,818.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82,527,905.59
126,334,204.31
408,862,109.9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75,783,816.23
22,206,315.25
97,990,131.4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7,503,590.08
37,503,590.0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3,516,507.94
53,454,376.56
126,970,884.5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23,090,285.16
153,320,027.08
376,410,312.24

2.基金赎回款
-149,573,777.22
-99,865,650.52
-249,439,427.7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49,300,324.17
113,164,281.89
262,464,606.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孙晔伟______ ______黄晓芳______ ____黄晓芳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报表附注
基金基本情况
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89号《关于准予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4年10月27日至2014年11月14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714,505,762.47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1032987_H08号验资报告。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1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14,621,124.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5,361.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富时中国A50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税后)×5%。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具体会计估值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税项
(1)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2)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下称资管产品运营业务),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管理人应分别核算资管产品运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资管产品运营业务不得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提供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处于停牌期间的股票,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债券估值(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或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增值税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7%、3%和2%的比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元大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关联方报酬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787,732.43
776,933.6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643,780.22
468,348.63

注:(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96,933.11
194,233.42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当年天数。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持有本基金。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25,313,754.19
192,862.31
10,803,699.56
30,207.5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证券。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期末( 2018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备注

600030
中信证券
2018年12月25日
重大事项
16.01
2019年1月10日
17.15
658,700
12,674,799.35
10,545,787.00
-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已经评估了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项类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①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划分为第一层次的余额为373,266,036.08元,划分为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545,787.00元,无划分为第三层次余额(于201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48,182,368.08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6,739,119.05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②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重大变动
本基金调整公允价值计量层次转换时点的相关会计政策在前后各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或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可交换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的情况,本基金不会于交易不活跃期间将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根据估值调整中所采用输入值的可观察性和重要性,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③第三层次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于本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划分为第三层次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未发生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转入(转出)的情况。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组合报告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383,811,823.08
93.67


其中:股票
383,811,823.08
93.6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425,550.86
6.21

8
其他各项资产
508,555.89
0.12

9
合计
409,745,929.83
100.00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560,621.00
2.34

C
制造业
118,330,396.91
28.9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326,199.64
1.30

E
建筑业
16,236,776.70
3.97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290,857.26
0.8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958,489.00
0.97

J
金融业
204,226,069.57
49.95

K
房地产业
22,882,413.00
5.6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83,811,823.08
93.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811,070
45,501,027.00
11.13

2
600519
贵州茅台
59,700
35,223,597.00
8.62

3
600036
招商银行
994,509
25,061,626.80
6.13

4
601398
工商银行
4,188,401
22,156,641.29
5.42

5
601166
兴业银行
1,171,800
17,506,692.00
4.28

6
600016
民生银行
2,344,300
13,432,839.00
3.29

7
000002
万 科A
547,000
13,029,540.00
3.19

8
000651
格力电器
360,203
12,855,645.07
3.14

9
000333
美的集团
343,300
12,654,038.00
3.09

10
600000
浦发银行
1,218,300
11,939,340.00
2.9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58,700,541.33
22.37

2
601398
工商银行
40,302,283.36
15.36

3
600519
贵州茅台
39,683,364.14
15.12

4
600036
招商银行
32,597,807.83
12.42

5
000651
格力电器
23,978,387.34
9.14

6
601166
兴业银行
21,663,031.00
8.25

7
000333
美的集团
18,999,621.23
7.24

8
000002
万 科A
18,424,518.95
7.02

9
600016
民生银行
17,220,609.82
6.56

10
600000
浦发银行
15,880,640.48
6.05

11
600887
伊利股份
13,999,088.81
5.33

12
600030
中信证券
12,952,080.75
4.93

13
000858
五 粮 液
11,571,249.00
4.41

14
601328
交通银行
11,537,055.00
4.40

15
600276
恒瑞医药
9,892,047.59
3.77

16
601668
中国建筑
9,801,191.00
3.73

17
000725
京东方A
9,652,860.00
3.68

18
002415
海康威视
9,528,337.67
3.63

19
600104
上汽集团
9,348,380.85
3.56

20
600048
保利地产
9,218,912.00
3.51

21
601601
中国太保
8,408,978.15
3.20

22
601169
北京银行
8,206,865.00
3.13

23
601988
中国银行
7,912,293.00
3.01

24
002027
分众传媒
7,877,912.06
3.00

25
000001
平安银行
7,697,634.55
2.93

26
601186
中国铁建
7,154,142.12
2.73

27
601766
中国中车
7,041,077.00
2.68

28
601939
建设银行
6,748,995.00
2.57

29
600837
海通证券
6,189,133.00
2.36

30
600585
海螺水泥
6,001,625.00
2.29

31
600028
中国石化
5,618,637.00
2.14

32
600900
长江电力
5,604,462.00
2.14

33
601818
光大银行
5,353,718.00
2.04

34
601211
国泰君安
5,323,278.00
2.03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1,551,256.77
12.02

2
601398
工商银行
25,159,985.00
9.59

3
600036
招商银行
17,602,205.16
6.71

4
600519
贵州茅台
14,838,538.29
5.65

5
601166
兴业银行
11,659,689.00
4.44

6
000725
京东方A
9,342,737.00
3.56

7
000333
美的集团
9,306,513.80
3.55

8
600016
民生银行
9,222,375.60
3.51

9
000002
万 科A
9,137,108.97
3.48

10
600000
浦发银行
8,429,772.30
3.21

11
600837
海通证券
8,348,732.73
3.18

12
002027
分众传媒
7,774,554.47
2.96

13
600887
伊利股份
7,452,265.28
2.84

14
600030
中信证券
6,879,628.80
2.62

15
600276
恒瑞医药
6,524,067.00
2.49

16
601328
交通银行
6,122,078.00
2.33

17
000858
五 粮 液
6,119,358.36
2.33

18
601688
华泰证券
5,249,141.00
2.00

19
601668
中国建筑
5,152,472.00
1.96

20
600104
上汽集团
5,121,445.40
1.95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60,393,966.37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10,160,369.59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卖)
合约市值(元)
公允价值变动(元)
风险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元)
-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1,024,080.00

股指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指期货。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股指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仓国债期货。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暂无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4,129.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85.37

5
应收申购款
430,544.6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37,396.34

8
其他
-

9
合计
508,555.89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12,533
22,542.72
16,344,507.78
5.79%
266,183,397.81
94.21%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92,151.88
0.0326%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从业人员投资、持有本基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714,621,124.1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9,300,324.1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64,928,179.2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31,700,597.7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2,527,905.59

注:本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重大事件揭示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9月5日,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郭庆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车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上述变更已按照规定报相关监管机构备案。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聘任刘琳同志、李智同志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高级专家。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6月21日发布《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将会计师事务所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内应支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50,000.00元,该审计机构自2018年6月21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243,144,086.15
27.99%
226,449.71
28.70%
-

中信证券
2
209,725,664.24
24.14%
195,317.00
24.75%
-

华泰证券
1
155,233,367.83
17.87%
144,569.80
18.32%
-

兴业证券
1
94,385,851.90
10.87%
69,026.91
8.75%
-

中山证券
1
64,282,008.91
7.40%
59,865.54
7.59%
-

国融证券
1
58,774,055.74
6.77%
54,734.44
6.94%
-

银河证券
1
26,476,924.35
3.05%
24,657.90
3.12%
-

国信证券
2
10,648,843.30
1.23%
9,917.23
1.26%
-

海通证券
1
5,143,590.82
0.59%
3,761.49
0.48%
-

安信证券
2
832,642.57
0.10%
775.52
0.10%
-

国泰君安
1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中银国际
2
-
-
-
-
-

中信建投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如下:
1、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了国融证券、中山证券的沪市基金专用交易单元各一个,新增了两个兴业证券的沪市基金专用交易单元,退租了一个兴业证券的沪市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招商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中山证券
-
-
-
-
-
-

国融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中银国际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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