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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合享纯债A(000815)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388797
基金代码 000815
公告日期 2018-11-13
编号 1
标题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信息全文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鑫元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08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0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转型为“鑫元合享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鑫元合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转型为“鑫元
合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条款)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1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1 月 1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合享纯债 A 鑫元合享纯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15 000814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或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投资人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申购时A类份额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费率结构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4%
100万≤M<200万 0.2%
200万≤M<500万 0.1%
M≥500万元 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可在申购开放日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每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份额持有人一次性全部赎回在该交易账户持有的本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A类、C类份额收取赎回费用,本基金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不同设定赎回费率,具体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0.5年 0.2%
0.5年≤Y<1年 0.15%
Y≥1年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经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本基金份额,自鑫元合享分级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0.5年为181日,1年为365日。)
  具体C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Y<7日 1.5%
Y≥7日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经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本基金份额,自鑫元合享分级基金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将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低赎回费率。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及网上交易系统
  机构名称: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909号12层
  直销电话:021-20892066
  直销传真:021-20892080
  客服电话:400-606-6188
  官方网址:www.xyamc.com
  网上交易网址(含微信交易):www.xyamc.com(微信名称:鑫元基金财管家(微信账号:xyamc_ebuy))。
  5.1.2 场外代销机构
  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人代表人: 陈柏青
  客服电话:95188
  网站: https://www.antfortune.com/
  2)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
  法人代表人: 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站:www.1234567.com.cn
  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人代表人: 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站:www.ehowbuy.com
  4)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田厦金牛广场A座36楼、37楼
  法人代表人: 顾敏
  客服电话:4009998800
  网站:www.webank.com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增加销售机构,本公司增加销售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本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2、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yamc.com)或客户服务电
  话(400-606-61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
基金信息类型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公告来源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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