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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A(005571) 基金公开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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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1219368 | ||||||||
基金代码 | 005571 | ||||||||
公告日期 | 2018-08-31 | ||||||||
编号 | 1 | ||||||||
标题 | 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 ||||||||
信息全文 |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5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8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 套法规 、《中银证 券新 能源灵 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中银证 券新 能 源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8年9月6日 赎回起始日 2018年9月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本基金自2018年9月6日起在各代 销机构 开通 定期定 额投资 业务 , 有关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8年9月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8年9月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A 中银证券新能源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571 005572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 换、定 期定额 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 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 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 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 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 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0% 100万元≤ M 〈 200万元 1.00% 200万元≤ M 〈 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 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 时需同时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限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缓支付时, 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 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 额长于30日(含)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 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含)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 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 体如下: 持有期限(Y) 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Y〈7日 1.50% 7日≤ Y〈 30日 0.75% 30日≤ Y〈 1年 0.50% 1年≤ Y〈 2年 0.10% Y≥2年 0% C类基金份额 Y〈7日 1.50% 7日≤ Y〈 30日 0.50% Y≥30日 0%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于2016年11月18日发布的《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 金转换业务时除外)。敬请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办理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间的转换: 中银证券保本 1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002601)、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2938)、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A 类:003316,B 类:003317)、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004807, C 类:004808)、中银证 券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4913,C 类:004914)、 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 004917,C类004918)。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应于基金转换业务并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届时的相关公告。 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 部、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转 换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仅可通过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最低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为准。 6.1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6.2 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部、北京肯特瑞财富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6.3 具体办理方式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邮政编码: 20012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宁敏 电话:010-66229088 传真:010-66578971 联系人:吕鸿见、陈淑萍 7.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部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人代表: 宁敏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021-5450999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东路66号1号楼22层2603-06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变化、增加、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 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略有差异,具体请咨询各 销售机构。 8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8年9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 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5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 人公司官网上的《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基金网站(www.bocifunds.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21-61195566或 400-620-8888(免长途通话费用)选择6公募基金业务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 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 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 风险,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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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息类型 | 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 | ||||||||
公告来源 | 证券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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