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 ----.--- --.---% 深证成指 -----.--- --.---% 上证基金 ----.--- -.---% 深证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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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鸿达纯债债券A(005307)  基金公开信息
流水号 1216837
基金代码 005307
公告日期 2018-08-29
编号 1
标题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全文 基金管理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 年 08 月 29 日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复
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8 年 01 月 24 日起至 06 月 30 日止。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53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01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799,747.9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A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5307 0053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185,848.12份 47,613,899.82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把握市场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研能力,采取
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大类资产进行动态配置,综
合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等策略对个券进行精选,
力争在严格控制基金风险的基础上,获取长期稳定超
额收益。另外,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
资产,基金管理人将选择估值合理、具有持续竞争优
势和较大成长空间的个股进行投资,强化基金的获利
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以期达到收益增强的效果。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姓名 钱慧 王海燕
联系电话 021-20568207 0574-89103171
电子邮箱 qianh@ctzg.com wanghaiyan@nbcb.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95574
传真 021-68753502 0574-8910321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
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ctzg.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
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6月3
0日)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A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C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8,139.60 3,946,576.44
本期利润 193,434.70 4,288,412.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
利润 0.0250 0.025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 2.21% 1.8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0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
利润 0.0041 0.002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206,986.41 47,717,588.53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41 1.002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
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
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6% 0.04% -1.28% 0.25% 1.54% -0.21%
过去三个月 0.71% 0.05% -1.22% 0.23% 1.93% -0.1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21% 0.05% -2.56% 0.24% 4.77% -0.19%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标
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3% 0.04% -1.28% 0.25% 1.51% -0.21%
过去三个月 0.49% 0.05% -1.22% 0.23% 1.71% -0.1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83% 0.05% -2.56% 0.24% 4.39% -0.19%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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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0%。 2、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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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已建仓完毕,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约定。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财通资管鑫达回报A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1%,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2.56%;财通资管鑫达回报C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56%。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亿
元人民币。2015年12月,公司获准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截至2018年6
月30日,公司共管理9只基金,分别为财通资管积极收益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资管鑫管家货币市场基金、财通资管鑫逸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鑫锐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消费精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睿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财通资管鑫盛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资管瑞享12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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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宫志芳
本基金基
金经理、
财通资管
积极收益
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
投资基
金、财通
资管鑫管
家货币市
场基金、
财通资管
鑫逸回报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和财通
资管鑫锐
回报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8-01-
24 - 7
武汉大学数理金融硕士,中级
经济师,2010年7月进入浙江泰
隆银行资金运营部先后从事外
汇交易和债券交易。2012年3
月进入宁波通商银行金融市场
部筹备债券业务,主要负责资
金、债券投资交易,同时15年
初筹备并开展贵金属自营业
务;2016年3月加入财通证券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聘任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
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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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
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
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本基金
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
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基本面数据来看,上半年宏观经济并不乐观,尤其是需求数据持续弱势。生产数
据在一季度之后迎来了短暂的恢复,6月份 PMI、发电量以及高炉开工等多项生产回暖,
但需求数据回落并创出新低。生产和需求数据出现显著背离,6月上半月生产数据相继
回落,经济增速承压明显。外部风险也在不断加剧,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美元不断
走强,人民币贬值压力陡增。而在6月下旬,央行在公开市场操作释放流动性的同时,
进行力度较大的降准,通过货币形式来稳定市场情绪,刺激经济发展。同时,个税改革
再次提上日程,进一步降低居民税负,进而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从政策面来看,去杠
杆是今年上半年的政策主线,M2、社融等数据大幅走弱,与之伴随的是社会需求快速下
降,信用违约频现,以及金融行业规模的收缩。短期来看,金融监管、市场对基本面和
流动性预期仍是左右债市的主因,而债市在一系列利好因素支撑下,收益率震荡下行。
中长期来看,在严监管、去杠杆背景下,社融持续回落,货币政策难收紧,而内外需不
强影响消费,基建、地产和制造业投资增速在"紧信用"背景下或难超去年 ,叠加中美
贸易摩擦不确定性较大影响进出口,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债市慢牛格局仍在。
固收操作方面,上半年抓住市场机会卖出长久期债券获利了结,适当控制整体杠杆
及久期,力保账户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财通资管鑫达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1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6%;截至报告期末财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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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鑫达混合C基金份额净值为1.0022元,本报告期内,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政策层面,下半年去杠杆有望从缩减债务过渡到缩减债务与稳定经济增长混合搭
配,货币政策有边际宽松的可能,后续可重点观察相关部门对于降准、社融、去杠杆路
径的表述;基本面上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债市慢牛格局仍在。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
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
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了向基金投资人提供更好的证券投资管理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对估值和定价过程
进行了严格的控制。本基金管理人在充分衡量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货币
风险、衍生工具和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本基金管理人采用
的估值政策。本基金管理人的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提供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
债估值的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相关约定: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
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3、同
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四、收益分配方案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
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
例、分配方式等内容。截止本报告期末A类份额可供分配利润为21,138.29元,C类份额
可供分配利润为103,688.71元。
2018年5月18日(以2018年5月15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本基金进行了利润分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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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180元,向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
额分配0.161元。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在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
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资 产: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1
银行存款 226,781.46
结算备付金 529,769.43
存出保证金 51,817.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564,598.45
其中:股票投资 0.00
基金投资 0.00
债券投资 51,532,159.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032,439.05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0.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96,786.50
应收利息 1,671,245.83
应收股利 0.00
应收申购款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其他资产 0.00
资产总计 57,140,998.9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应付赎回款 33,979.03
应付管理人报酬 27,753.20
应付托管费 4,269.74
应付销售服务费 7,655.01
应付交易费用 54,219.51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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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6,699.93
应付利息 -1,071.16
应付利润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其他负债 82,918.72
负债合计 4,216,423.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2,799,747.94
未分配利润 124,827.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24,574.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140,998.92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鑫达回报A类基金份额净值:1.0041元,基金份额总额:52,799,747.94
份;鑫达回报C类基金份额净值:1.0022元,基金份额总额:47,613,899.82份;总基金份额合计为:
52,799,747.94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一、收入 5,719,451.08
1.利息收入 3,968,365.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44,071.49
债券利息收入 3,461,912.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10,72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351,656.72
其他利息收入 0.00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1,420,621.47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3
列)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0.00
基金投资收益 0.00
债券投资收益 1,420,621.4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0.00
贵金属投资收益 0.00
衍生工具收益 0.00
股利收益 0.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07,131.4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23,332.69
减:二、费用 1,237,603.57
1.管理人报酬 505,988.29
2.托管费 77,844.40
3.销售服务费 148,899.59
4.交易费用 60,144.08
5.利息支出 348,754.7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48,754.78
6.税金及附加 11,553.71
7.其他费用 84,418.7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481,847.5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481,847.51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报告
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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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93,399,094.0
0 0.00 293,399,094.0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0.00 4,481,847.51 4,481,847.5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40,599,346.
06 -2,328,258.33 -242,927,604.3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4,723,858.65 139,055.80 24,862,914.45
2.基金赎回款 -265,323,204.71 -2,467,314.13 -267,790,518.8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0.00 -2,028,762.18 -2,028,762.1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52,799,747.94 124,827.00 52,924,574.9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报告
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马晓立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刘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博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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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843号《关于准予财通资管鑫达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
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
募集人民币293,375,676.3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8)第00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财通资管鑫达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为293,399,094.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3,417.62份基金份
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根据《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
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
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
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
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衍生品
(包括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
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8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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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会计报表附注6.4.2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8年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
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
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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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期货投
资和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
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
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
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
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
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
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
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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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
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
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
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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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
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
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
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
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
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
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
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
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和私募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
[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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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
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
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
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
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
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1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
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上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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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买卖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4,425,084.92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报告
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5,104,000.00 100.00%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报告
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佣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
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49,22
8.48 100.00% 49,228.48 100.00%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2、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3、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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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05,988.29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6,560.19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2、本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日应计提的
基金管理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0.65%÷当年天数。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7,844.40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2、本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每日应计提的基
金托管费=前一日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
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A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C 合计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 0.15 0.1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4,899.53 134,899.5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999.91 13,999.91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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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8,899.59 148,899.59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其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为:每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
天数。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累计,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2018年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2018年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2018年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6月30日,无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01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8年0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6,781.46 133,065.79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8年1月24日生效,实际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6月30日。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无同期对比数据。
2、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5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9 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
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证券。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4,000,000.00元,于2018年7月6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
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6
3 固定收益投资 54,564,598.45 95.49
其中:债券 51,532,159.40 90.18
资产支持证券 3,032,439.05 5.31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56,550.89 1.32
8 其他各项资产 1,819,849.58 3.18
9 合计 57,140,998.92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7.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投资的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7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819,674.20 5.3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819,674.20 5.33
4 企业债券 40,759,285.20 77.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11,200.00 7.58
6 中期票据 3,942,000.00 7.4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1,532,159.40 97.37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580229 15昌投小微债 40,000
4,036,800.0
0 7.63
2 1380083 13余开投债 100,000 4,017,000.00 7.59
3 127072 PR泾河债 50,000 4,014,000.00 7.58
4 041800028 18镇江交通CP001 40,000
4,011,200.0
0 7.58
5 1580246 15内兴元小微债 40,000
4,010,800.0
0 7.5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8
值比例(%)
1 123842 15鹤热03 30,000 3,032,439.05 5.7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只持有上述一只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1,817.2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6,786.50
3 应收股利 0.00
4 应收利息 1,671,245.83
5 应收申购款 0.00
6 其他应收款 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9
9 合计 1,819,849.58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财通
资管
鑫达
混合A
42 123,472.57 - -
5,18
5,84
8.12
100.00%
财通
资管
鑫达
混合C
169 281,739.05
27,79
7,75
0.64
58.3
8%
19,81
6,14
9.18
41.62%
合计 211 250,235.77
27,79
7,75
0.64
52.6
5%
25,00
1,99
7.30
47.35%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
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占基金总份额比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0
(份) 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财通资管鑫达
混合A - -
财通资管鑫达
混合C 1,984.16 -
合计 1,984.16 -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A 0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A 0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
C 0
合计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A 财通资管鑫达混合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1月24
日)基金份额总额 9,443,930.09 283,955,163.9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2,393,126.88 22,330,731.77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6,651,208.85 258,671,995.8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185,848.12 47,613,899.8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兴业期货 1 - - - - -
财通证券 2 - - 49,228.48 100.00%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兴业期货 - - - - - - - -
财通证券
504,4
25,08
4.92
100.00%
1,333,
094,00
0.00
100.00% - - - -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
元 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
能 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
信息 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
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和支持。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投资者
类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
到或者超过20%的时间
区间
期初份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机构 1 20180124至20180630
100,00
3,500.
00
0.00
80,00
0,00
0.00
20,003,50
0.00 37.89%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本报告期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基金总份额20%的情况。如该类投资
财通资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3
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对本基金造成流动性风险,从而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管理人将
在基金运作中加强流动性管理,保持合适的流动性水平,对申购赎回进行合理的应对,防范流动
性风险,保障持有人利益。
注:本期申购包含红利再投、基金转换入份额;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换出份额。

1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通资
管鑫达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将对本公司管理的财通资管鑫达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自2018年7月4日起接受投资者对E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赎回,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基金信息类型 基金中期报告(摘要)
公告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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