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发行 公告日期:2005-04-29 |
公告日期 | 2005-04-29 |
方案进度 | 实施 |
发行方式 | 优先配售和上网定价 |
发行规模 | 40000万元 |
发行数量 | 400万张 |
发行费用 | 11,630,000.00元 |
面值 | 100元 |
货币名称 | 人民币元 |
发行年度 | 2003-12-31 |
债券期限 | 3年 |
起息日 | 2003-12-31 |
到期日 | 2006-12-31 |
上市日期 | 2004-01-16 |
利率类型 | 累进利率 |
利率(%) | 1.2 |
付息频率 | Y1 |
初始转股价格 | 6.15元 |
发行结果公告日 | 2004-01-06 |
上网发行申购代码 | 070069 |
上网发行申购名称 | 侨城发债 |
上网发行申购价格 | 100元 |
上网发行日期 | 2003-12-31 |
上网发行数量(张) | 3733390张 |
分销商 |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蔚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利率说明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计算利息,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2%,第二年为1.8%,第三年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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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息说明 |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每年付息一次。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首日的次年当日,以后每年的该日为当年付息日,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登记当日申请转股以及已转股的华侨城可转换公司债券无权再获得当年及以后的利息。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
I:支付的利息额;
B: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
i:票面利率。 |
初始转股价条款 | 本次初始转股价格为6.15元(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上浮1%). |
转股价格调整条款 |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当发行人进行了送红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的累计调整。调整办法如下:
设初始转股价格为P0,每股派息额为D,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则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P:
①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②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k)/(1+k);
③两项同时进行:P=(P0十Ak)/(l+n+k);
④派息:P=P0-D;
⑤三项同时进行:P=(P0-D+Ak)/(1+n+k);
因发行人合并或分立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行变化时,发行人将根据在前述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行变化前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不变的原则,制定转股价格调整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转股价格的调整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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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期条款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为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之间的交易日内(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但因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结束前的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停止交易后至转股期结束前,不影响持有人依据约定的条件转换股份的权力。 |
期间有条件回售条款 | 1、回售条件和回售价格
在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的最后半年内,如果发行人A股股票的收盘价格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低于当时执行的转股价格并达到20%(含20%)以上的幅度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未转换股份的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2.5元/张(含当期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行使回售权,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时,不实施回售的,当年不再行使回售权。
2、回售程序
发行人将在上述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互联网网站上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公告中将载明回售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内容。行使回售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公告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发行人将于回售申报期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按约定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相应的款项。回售期结束后,发行人将公告回售的结果及对其自身的影响。 |
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当发行人股票的收盘价格在任意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当时执行的转股价格并达到10%(含10%)以上的幅度时,发行人董事会有权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关于修正转股价的董事会召开前10个交易日A股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值。董事会此项权利的行使次数在每个计息年度内不受限制。
2、修正程序
如发行人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发行人行使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之权力不得代替前述的“转股价格的调整”。 |
备注 | 向原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售后的余额共500元由主承销商包销. |
有效申购数量(手) | 5269073手 |
有效申购户数 | 3441户 |
中签率(%) | 7.0855% |
老股东配售代码 | 080069 |
老股东配售简称 | 侨城配债 |
老股东配售价格 | 100元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母 | 1 |
老股东配售比例分子 | 1 |
老股东配售户数 | 1597户 |
向老股东配售数量(张) | 266605张 |
老股东配售日期 | 2003-12-31 |
老股东配售缴款日 | 2003-12-31 |
老股东配售股权登记日 | 2003-12-30 |
向原股东配售安排条款 | 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享有每1股配售0.8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配售权,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千元部分,不予配售。 |
预案公告日 | 2002-10-22 |
股东大会公告日 | 2002-11-29 |
发行公告日 | 2003-12-26 |
上市公告日 | 2004-01-10 |
主承销商 |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推荐人 |
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是否有效 | 是 |
发布日期 | 2001-09-26 09:2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