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98209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香港中旅保险顾问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924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深圳市港中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96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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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均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671056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60211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89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国际担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9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香港中旅保险顾问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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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深圳市港中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96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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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均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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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9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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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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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国际担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6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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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其它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4月17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贸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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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9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合理之原则, 且销售方按本协议向采购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和优惠待遇,不得劣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的同类交易条件和优惠待遇。否则,采购方有权自主选择放弃交易。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国丰钢铁与本公司受同一股东--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国丰钢铁签署《钢铁原料及产品购销协议》构成关联交易,且由于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超过5%,因此《钢铁原料及产品购销协议》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3年度公司与国丰钢铁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4,982.09万元人民币。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国丰钢铁签署的《钢铁原料及产品购销协议》,属于公司业务运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供应链贸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82.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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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香港中旅保险顾问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深圳市港中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396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均昌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7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香港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9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0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0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国际担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着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关联交易行为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2月28日,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华
贸物流”)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同意对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安排和交易金额的预计。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关联交易为双方以经营效率优先、效益最大化为基础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以达到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备完全的市场能力和自主经营能力,按一般商业条款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允,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的影响,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5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流动资金贷款服务:中旅财务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向公司及深圳供应链发放贷款的利率,不会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双方按照协商一致及市场利率确定。2、其他金融服务:中旅财务向本公司及深圳供应链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的定价将按照非银行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中旅财务应按照经双方协商一致及市场价格收取费用,并符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约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同意本公司与中旅财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2号)。本着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深圳供应链”)将充分利用中旅财务的金融平台优势,在业务经营需要时可以随时灵活使用中旅财务在其经营范围内提供的金融服务。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旅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符合并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中旅财务的金融业务平台灵活获得更多渠道的金融服务支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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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2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国际担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华贸物流存入港中旅担保公司的保证金的比例不超过其他担保公司要求的保证金比例。履行担保责任应支付的利息按照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告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同意,本公司与港中旅担保公司签署《担保与反担保框架协议》。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2号)。本公司以及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统称“华贸物流”)与参加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CASS结算的各航空公司签署了《货运销售代理协议.》(以下简称“代理协议”),从事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业务。按照国际航协规定,华贸物流必须将应付给各航空公司的运费定期支付到CASS结算系统。为保证各航空公司的利益,国际航协规定代理人必须透过国际航协认可的担保单位提供运费支付保证。担保人则在提供担保的同时,要求被担保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从2013年起,华贸物流将透过港中旅担保公司向国际航协提供运费支付担保,本公司则相应以少量保证金和信誉提供反担保,以减少使用物业和较高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反担保的安排。经双方协商,港中旅担保公司将为华贸物流向国际航协提供最高额8,000万元人民币的运费支付履约担保,本公司则向港中旅担保公司提供等额的反担保,双方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框架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 鉴于港中旅担保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股东--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与港中旅担保公司签署《担保与反担保框架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港中旅担保公司签署的《担保与反担保框架协议》,属于公司航空货运代理业务运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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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9-26 |
甲公司 | 华贸物流 |
乙公司 | 港中旅财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贷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供应链拟向控股股东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控股的附属公司中旅财务申请不超过29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以便随时可以取得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补充供应链贸易业务临时资金需求,双方订立授信(贷款)协议,在授信额度项下贷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公司对本项授信(贷款)不提供任何担保或抵押,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旅财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等四个股东依法投资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合法承办港中旅集团成员间的金融业务,包括授信(贷款)业务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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