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实业集团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6.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3.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9.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2.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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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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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8.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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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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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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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4.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实业集团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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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企业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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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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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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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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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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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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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2.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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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8.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6.9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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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4.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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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实业集团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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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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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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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海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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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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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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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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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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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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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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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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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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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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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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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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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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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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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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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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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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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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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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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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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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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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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实业集团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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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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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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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海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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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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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2.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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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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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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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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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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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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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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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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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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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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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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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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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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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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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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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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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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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1.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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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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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实业集团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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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2.5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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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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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0.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为规范关联各方之间关于销售或采购货物、提供或接受劳务、租入或租出物业等日常关联交易,经平等协商,公司已与航民集团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在发生具体关联交易时,应当在该协议的框架下,根据协议确定的原则,补充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汽配加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进出口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已签署的期限超过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重新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金额为4084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海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2012年4月10日,航民集团、帆顺船业、航民海运签署《三方协议》,就航民集团向帆顺船业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月息5.47‰计算),同意由航民海运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直接支付给航民集团。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4月10日,航民集团、帆顺船业、航民海运三方签署《三方协议》。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及利息等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2012年4月10日,航民集团、帆顺船业、航民海运签署《三方协议》,就航民集团向帆顺船业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月息5.47‰计算),同意由航民海运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直接支付给航民集团。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4月10日,航民集团、帆顺船业、航民海运三方签署《三方协议》。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及利息等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2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帆顺船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2012年4月10日,航民集团、帆顺船业、航民海运签署《三方协议》,就航民集团向帆顺船业提供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按照月息5.47‰计算),同意由航民海运在2012年4月30日之前直接支付给航民集团。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4月10日,航民集团、帆顺船业、航民海运三方签署《三方协议》。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及利息等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富丽华建材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8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0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 |
定价依据 | 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航民集团、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分别将持有的航民非织造布的60%、40%的股权以评估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转让给公司。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主业,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论证,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航民非织造布100%股权。
进行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要求,实施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能够推动公司做强做大主业。
2、航民非织造布资产质量和效益较好,公司收购其资产后,该资产所产生的利润可全部纳入公司,能提高公司的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拟为公司自有资金,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低,现金流量充沛,利用本次收购可以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本次资金流出不会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4、本次收购完成后,航民非织造布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332598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航民集团、航民村资产经营中心分别将持有的航民非织造布的60%、40%的股权以评估后净资产的等值价格转让给公司。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主业,经过较长时间的酝酿和论证,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收购航民非织造布100%股权。
进行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收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要求,实施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能够推动公司做强做大主业。
2、航民非织造布资产质量和效益较好,公司收购其资产后,该资产所产生的利润可全部纳入公司,能提高公司的业绩,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拟为公司自有资金,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低,现金流量充沛,利用本次收购可以充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本次资金流出不会影响到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4、本次收购完成后,航民非织造布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98897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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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8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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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科尔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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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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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20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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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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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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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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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织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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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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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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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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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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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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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水泥粉磨厂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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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科尔纺织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百泰珠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以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劳保用品等原辅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向关联方销售货物,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可扩大采购渠道、实现优势互补,且公司有权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选择比关联方价格更低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
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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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
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
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
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
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0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水泥粉磨厂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
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体系,但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行业等限
制,不可避免与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业务关系。主要包括热电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航民热电有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蒸汽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通过以上关
联交易,保证公司产品销售渠道的畅通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9.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88.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0.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49.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水泥粉磨厂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7.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3-31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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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水泥粉磨厂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9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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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4-10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关联交易双方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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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3.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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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航民纺丝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28.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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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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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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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5.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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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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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86.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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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水泥粉磨厂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37.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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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8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主要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则按照成本加成定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34.3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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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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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纺丝厂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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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宾馆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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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商场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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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稀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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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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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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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水泥粉磨厂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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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4-15 |
甲公司 | 航民股份 |
乙公司 | 杭州萧山航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格按照成本加成定价,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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