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需要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唐明成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陈志新先生、吴晓鹏先生在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并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且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所涉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协议
与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锌精矿和销售锑矿、铋等业务。新增关联方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新增关联方的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和保障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且公司是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需要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唐明成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陈志新先生、吴晓鹏先生在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并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且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所涉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协议
与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锌精矿和销售锑矿、铋等业务。新增关联方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新增关联方的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和保障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且公司是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需要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唐明成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陈志新先生、吴晓鹏先生在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并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且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所涉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协议
与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锌精矿和销售锑矿、铋等业务。新增关联方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新增关联方的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和保障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且公司是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需要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唐明成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陈志新先生、吴晓鹏先生在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并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且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所涉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协议
与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锌精矿和销售锑矿、铋等业务。新增关联方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新增关联方的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和保障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且公司是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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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需要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唐明成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陈志新先生、吴晓鹏先生在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并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且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所涉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协议
与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锌精矿和销售锑矿、铋等业务。新增关联方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新增关联方的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和保障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且公司是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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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2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需要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公司已于2014年7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通过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修运先生、黄忠民先生、李雄姿先生、王辉先生、唐明成先生、刘文德先生、刘朗明先生、陈志新先生、吴晓鹏先生在会议表决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前公司已与独立董事沟通并获得认可,并出具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且在公司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所涉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将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2、交易对方均属公司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双方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及保障作用;交易都是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购销双方签署的协议或合同等都是遵循当时的市场情况,与其它无关联客户相类。因此,交易是公允的,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协议
与江西赣南鑫海矿业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与广西华锑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与湖南铋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新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锌精矿和销售锑矿、铋等业务。新增关联方和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同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新增关联方的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和保障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双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且公司是款到发货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59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899.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8.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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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867.8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818.1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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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90.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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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英国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56.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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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3.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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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242.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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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2.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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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6.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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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74.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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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71.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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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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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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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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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9.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7.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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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62.6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76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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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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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25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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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34.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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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15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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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43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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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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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3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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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443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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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8.8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评估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045.0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评估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550.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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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36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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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80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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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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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44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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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60.4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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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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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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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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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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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6.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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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2013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63.38亿元,共涉及22家关联单位。
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购销和资金往来活动,其批准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完全遵循公司同类客户定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交易没有形成资金占用和坏账损失,我公司接受的担保贷款无逾期损失。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公司接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担保、代理期货交易等都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资金的正常、平稳供应,对冲现货交易风险,锁定原料成本或产品价格等。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利息参考同期市场利率计算。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交易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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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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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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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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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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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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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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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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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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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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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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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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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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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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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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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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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ERALS AND METALS GROUP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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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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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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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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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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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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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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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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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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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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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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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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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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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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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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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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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26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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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METALS(U.K)LIMITED(英国五矿)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南昌供销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四川会理铅锌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2-27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泰利矿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稳步发展,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采购部分原材料、提供部分产品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代理期货交易等服务,以充分发挥关联方的互补性,保障公司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保障公司的融资规模和合理融资结构,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 本公司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包括铅锌原料、铅锌产品、其他原辅材料等)以及接受部分工程、维修等服务;销售部分产品(包括铅锌及合金产品、其他主副产品等);接受委托贷款和担保;委托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代理期货交易。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已经或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对方购买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铅锭、锌锭、辅材等,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部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铅锭、锌锭、铅锌合金、硫酸等。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上述公司绝大部分均为本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上述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日常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不存在被担保单位不能正常还贷,形成我公司的担保损失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2-13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评估价为底价,在公开市场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以摘牌价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 |
交易简介 |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盘活现有资产,公司已于2013年12月4日将株洲市天元区高新开发区五区我公司科技园地块(含地面建筑物及构筑物),评估值为9595.93万元,以不低于评估值为对价,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予以出售。最终关联方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参与竞买且竞买成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株洲市河西高新开发区对公司拟出售地块所处区域提出了提质改造要求,鼓励企业搬出。为了响应政府号召,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盘活现有资产。公司将该地块挂牌出售,最终由关联方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与竞买且竞买成功。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获得处置收益,增加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595.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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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0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随行就市,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关联交易合同与跟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遵循洽谈、合同签订、按合同履行的流程发生。 |
交易简介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控制人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分进口锑矿业务,交易合同或协议将适时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或对方所在地签订。该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日常业务中持续或经常进行的交易,全年的交易最高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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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METALS(U.K)LIMITED(英国五矿)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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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55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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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3.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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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88.0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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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769.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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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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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87.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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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53.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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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9.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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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3.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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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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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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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29.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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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3.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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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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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77.5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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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4.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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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1.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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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9.2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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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646.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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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917.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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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15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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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85.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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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468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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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00.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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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1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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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93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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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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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52.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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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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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75455.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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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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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601.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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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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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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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0.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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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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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51.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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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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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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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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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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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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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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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砂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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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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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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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ERALANDMETALSGROUP(澳大利亚MMG)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非货币性交易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非货币性交易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4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非货币性交易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2-0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比照市场同类期货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依照双方签订的期货经纪合同、备忘录及五矿期货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期货”)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由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由于五矿期货有限公司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集团公司控制,此合同属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国五矿集团在成为我司的实际控制人后,公司为强化金融衍生业务的统一管理与风险控制,充分发挥五矿集团内部协同效应,有效减少金融衍生业务的风险和损失,公司将境内商品期货交易业务全部转至五矿期货有限公司进行交易。本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所、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使公司的期货交易业务依托五矿的风险管理平台,在从事期货业务过程中操作流程将更加规范,管理控制能更加严格,风险管控能更加切实有效。同时关联交易方为五矿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有充分的履约保障能力,不存在形成公司呆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晟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株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71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7.6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395.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74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5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54.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1.4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1.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06.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6.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0.1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0.7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0.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557.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42.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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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3.9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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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62.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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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4.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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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94.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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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91.6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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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江西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674.7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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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322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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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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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705.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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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3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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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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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2301.6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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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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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657.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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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3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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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34.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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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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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扶贫帮困基金会 |
定价依据 | 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37.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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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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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2875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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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诚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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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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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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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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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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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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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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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砂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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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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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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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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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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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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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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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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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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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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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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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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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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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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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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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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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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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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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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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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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ERAL AND METALS GROUP(MM G)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6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9-21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按铟锭市场价格及其价格走势预期经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两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一揽子共4个合同,其中三份由公司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签订,一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进出口”)与五矿北欧金属矿产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北欧”)签订。合同约定由株冶集团向五矿两家子公司出售总计140吨铟锭。
由于五矿有色、五矿北欧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控制,此合同属关联交易。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利用五矿国内外贸易的平台优势,实现铟锭的集约销售和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并加速公司资金周转。
本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改善和提升。关联交易方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能力,不存在形成公司呆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9-21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按铟锭市场价格及其价格走势预期经双方协商确定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的两家子公司签署产品销售一揽子共4个合同,其中三份由公司与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签订,一份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进出口”)与五矿北欧金属矿产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北欧”)签订。合同约定由株冶集团向五矿两家子公司出售总计140吨铟锭。
由于五矿有色、五矿北欧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控制,此合同属关联交易。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利用五矿国内外贸易的平台优势,实现铟锭的集约销售和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并加速公司资金周转。
本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改善和提升。关联交易方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能力,不存在形成公司呆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氟化学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4.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1.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衡东氟化学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1.7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7.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89.9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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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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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3.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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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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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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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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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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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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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ERAL AND METALS GROUP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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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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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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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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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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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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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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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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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砂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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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氟化学国贸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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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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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济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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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色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江西荡坪钨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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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二十三冶集团湖南金星钢结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北欧金属矿产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25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MINERAL AND METALS GROUP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6.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136.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四川甘洛县株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79.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36.0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33.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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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25.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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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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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砂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34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4.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济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82.0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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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8.9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亿通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5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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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四川甘洛县株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7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842.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25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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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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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珠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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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10.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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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氟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28.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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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0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随行就市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进行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的主要是向对方购买铅矿、锌矿、粗铅、锌焙砂、辅材等生产用原材料。同时向关联方销售锌锭、硫酸等部分有色产品。由于交易对方均属具有相应资质、资信较高、实力很强的专业单位,其履约能力足可信任;在交易履约中,交易对方一般是先履约后收款,公司在交易价款上基本上呈应付款,公司在价款支付上享有主动权;交易对方基本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对这些公司的履约能力能起强有力的协调监控作用;购销双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了协议或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双方的履约有法律保障。因此,与上述关联交易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基本不存在对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形成公司坏账的可能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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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鑫泰保险经济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9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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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黄沙坪矿业分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25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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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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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605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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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4-0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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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火炬”)向湖南黄沙坪铅锌矿(以下简称“黄沙坪铅锌矿”)采购锌精矿,并签订《锌精矿采购合同》。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黄沙坪铅锌矿年供应锌精矿为13000吨约为公司锌精矿年采购量的4.5%。以上交易行为系多年存续的上下游供应关系,多年来一直是随行就市,根据市场的变化确定产品供应和价格异动。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每年向黄沙坪铅锌矿采购锌精矿,双方将根据市场价随行就市,按照实际发生量按月结算。。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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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火炬”)向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锌精矿,并签订《锌精矿采购合同》。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供应锌精矿为2000吨左右,约为公司锌精矿年采购量的0.7%。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锌精矿采购合同》,每年向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锌精矿,双方将根据市场价随行就市,按照实际发生量按月结算。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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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铝”)向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火炬”)采购硫酸,双方签订《硫酸供货合同》。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生产的硫酸供应给湘铝生产需要,年供应量为30000吨左右,约占公司硫酸产量的15%。以上交易行为系多年存续的上下游供应关系,多年来一直是随行就市,根据市场的变化确定产品供应和价格异动。
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硫酸供货合同》,每年向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供应生产的硫酸,双方将根据市场价随行就市,按照实际发生量按月结算。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本次签订的《硫酸供货合同》,本公司在2005年将继续向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硫酸,使本公司的副产品硫酸有稳定的客户,使公司的销售渠道更为畅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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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所提供的动能服务、渣料、半成品、综合服务和原材料等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售后服务方便,本公司拟继续向其采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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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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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黄沙坪铅锌矿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05年,湖南黄沙坪铅锌矿继续向本公司提供锌精矿使本公司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单位。为保持长期形成的合作关系,本公司拟继续向其采购锌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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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8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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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向本公司提供锌精矿,使本公司有稳定的原材料供应单位。为保持长期形成的合作关系,本公司拟继续向其采购锌精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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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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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成本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所提供的动能服务、渣料、半成品、综合服务和原材料等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售后服务方便,本公司拟继续向其采购、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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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36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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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所提供的动能服务、渣料、半成品、综合服务和原材料等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售后服务方便,本公司拟继续向其采购、购买。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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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湖南湘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硫酸,使本公司的副产品硫酸有稳定的客户,为保持长期形成的合作关系,本公司拟继续向其提供硫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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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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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协商价或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其所提供的动能服务、渣料、半成品、综合服务和原材料等能满足公司的要求,售后服务方便,本公司拟继续向其采购、购买。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4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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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评估地价的2%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14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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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09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湖南株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房屋原值的3.5%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58.1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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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9-28 |
甲公司 | 株冶集团 |
乙公司 | 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依从伦敦金属交易所(LME)规定的套期保值单边交易手续费标准。 |
交易简介 | 鉴于(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
务部以证监期货〔2004〕47号文批准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境外期货市场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2)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度均有锌锭、锌
合金出口和锌精矿等原料的进口。
公司委托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从事公司主业锌的境外套期保值业务,并签订《委托从事境外套期保值协议》。此项委托只限于从事境外套期保值业务,不得进行投机交易。株冶火炬按每笔头寸交易金额的1/3200向株冶集团支付委托交易手续费。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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