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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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7
甲公司海通证券
乙公司上海全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第A.1.8条的要求,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2月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投保了责任险。为在投保时获得更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公司决定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2014-2015年度公司董、监、高责任险。本公司通过招标确定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全顺保险经纪为2014-2015年度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保险中介机构。公司无需就上述保险经纪服务向全顺保险经纪及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支付任何费用。
其中全顺保险经纪董事长王鸿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和《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的规定,全顺保险经纪为公司关联方,公司聘用其为董、监、高责任险保险中介机构的行为为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与全顺保险经纪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并从未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聘用的目的在于,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获得更优质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聘用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24
甲公司海通证券
乙公司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和辽宁能源拟共同投资设立辽宁新能源和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20亿元人民币(分期到位),先到位10亿元人民币,海通开元出资5.1亿,辽宁能源出资4.9亿基金,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后续基金投入的具体事宜根据基金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与辽宁能源协商确定。海通开元与辽宁能源拟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海通开元、辽宁能源分别持有51%、49%的股权。基金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主要基于本公司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及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在认真总结本公司已获准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起和运营经验的基础上,为积极应对我国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在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背景下,为能够充分抓住辽宁等老工业基地在新兴产业发展中所蕴含的投资机遇。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24
甲公司海通证券
乙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通开元和辽宁能源拟共同投资设立辽宁新能源和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及其管理公司。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首期规模20亿元人民币(分期到位),先到位10亿元人民币,海通开元出资5.1亿,辽宁能源出资4.9亿基金,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后续基金投入的具体事宜根据基金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与辽宁能源协商确定。海通开元与辽宁能源拟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海通开元、辽宁能源分别持有51%、49%的股权。基金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 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主要基于本公司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及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在认真总结本公司已获准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发起和运营经验的基础上,为积极应对我国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在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背景下,为能够充分抓住辽宁等老工业基地在新兴产业发展中所蕴含的投资机遇。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30
甲公司海通证券
乙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
定价依据每亩租赁费约300元
交易简介概要
因本公司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种植出口蔬菜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每年需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租赁土地。2006年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共租赁土地16565.51亩,需向其支付土地租赁费共496.9653万元,年每亩租赁费约300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向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租赁土地。并支付土地租赁费共496.9653万元。
因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童锐志、钟尚文在本次董事会就以上事项进行表决时,均已回避。三位独立董事和其他非关联董事均都表决同意。

交易日期、地点和生效条件
2006年12月28日在上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和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签定了有关协议。此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种植出口蔬菜的需要,而本公司自身土地资源有限,故需要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租赁土地。
公司独立董事顾海英、陈信元、杨建文对以上事项都表决同意。

交易的标的、价格和有关事项
因本公司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种植出口蔬菜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每年需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租赁土地。2006年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共租赁土地16565.51亩,需向其支付土地租赁费共496.9653万元,年每亩租赁费约300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租赁土地。并支付土地租赁费共496.9653万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96.96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12-29
甲公司海通证券
乙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概要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支付土地租赁费的事宜。
因本公司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种植出口蔬菜的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每年需向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租赁土地。2005年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共租赁土地17480亩,需向其支付土地租赁费共437万元,年每亩租赁费约250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向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租赁土地。并支付土地租赁费共437万元。

有关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于1995年5月由上海市农场管理局改制而成。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居民服务,农、林、牧、渔、水利及服务业,国内商业批发零售,产权经纪。
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于1989年11月21日成立,为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经营范围为农、林、牧、渔、服务业等。

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种植出口蔬菜的需要,而本公司自身土地资源有限,故需要向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租赁土地。
公司独立董事顾海英、陈信元、杨建文对以上事项都表决同意,并发表独立意见。三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因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种植出口蔬菜的需要,向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租赁土地。且交易价格适中,故同意向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租赁土地并支付租赁费。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3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海通证券
乙公司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
定价依据本托管期限为壹年,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托管期内,本公司无需向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承付托管费用。同时,经过剥离后的上海农工商集团商业总公司在托管期间的利润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交易简介将其两家所属企业(上海星辉蔬菜有限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商业总公司)授权本公司托管经营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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