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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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地铁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地铁资产、资产经营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信”)、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租赁”)、上海善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善卓投资”)签订有限合伙合同,成立上海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地铁资产为普通合伙人;其他成员为有限合伙人。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总额为40亿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0.2亿元。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9.8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7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海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地铁资产作为普通合伙人、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申通地铁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资产经营公司是申通地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资产经营公司、地铁资产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资产经营公司之间关联交易达到40000万元,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响应国务院、上海市政府关于轨道交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相关政策,参与轨道交通场站及周边土地开发机制,为公司拓展业务范围并增加收益。通过本次投资,可以构建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即建立公司投资板块,以股权管理形式搭建投资管理平台。
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经营无不良影响。
本次投资存在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对本次投资有影响。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经验的、具备长期安全运营业绩的专业运营公司,公司自2001年度以来一直委托其(包括其前身“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保障工作,并且每年签署委托协议。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维护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维保中心”),是2008年开始为了满足轨道交通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健全网络维护体系,强化维护保障功能,由申通地铁集团将原两大运营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维护保障功能全部划归申通地铁集团而设立的集团下属维护保障中心,以整合网络资源,加强成本控制。申通地铁集团2013年进行内部改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并将原维保中心的所有业务划入维保公司。上海申通地铁一号线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公司成立一号线公司,并将地铁列车等资产和上海地铁一号线业务投入该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一号线公司拟就2014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事项分别委托第一运营公司及维保公司实施,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1、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3、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的委托管理方式自公司2001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由于有适度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风险属可控状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管理方面的合同
交易金额1954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6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一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经验的、具备长期安全运营业绩的专业运营公司,公司自2001年度以来一直委托其(包括其前身“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保障工作,并且每年签署委托协议。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维护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维保中心”),是2008年开始为了满足轨道交通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健全网络维护体系,强化维护保障功能,由申通地铁集团将原两大运营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维护保障功能全部划归申通地铁集团而设立的集团下属维护保障中心,以整合网络资源,加强成本控制。申通地铁集团2013年进行内部改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并将原维保中心的所有业务划入维保公司。上海申通地铁一号线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公司成立一号线公司,并将地铁列车等资产和上海地铁一号线业务投入该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一号线公司拟就2014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事项分别委托第一运营公司及维保公司实施,构成公司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1、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3、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的委托管理方式自公司2001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由于有适度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风险属可控状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5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租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考虑保证金收取、租赁费支付方式、资产经营公司资信等级,以及项目风险程度低等因素确定为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交易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地铁租赁公司拟与资产经营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有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形式开展,即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以不超过4亿元的价格在形式上收购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再将该空间资产回租给资产经营公司,租期5年,租赁本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资产经营公司向地铁租赁公司支付5%保证金。
  本次交易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考虑保证金收取因素、租赁费支付方式、资产经营公司资信等级,以及项目风险程度低等因素,设定为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交易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租赁期满,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租赁费后,重新取得该空间资产所有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名称: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
  2、承租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形式:售后回租,即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在形式上收购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再将该空间资产回租给资产经营公司
  4、租赁标的物情况: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详见第四点关联交易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5、融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6、租赁期间:5年
  7、租赁年利率: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8、保证金:融资金额的5%
  9、租赁费(包括租金及利息)支付方式:租赁费分20期支付,每季等额本金期末支付
  10、租赁标的物权属转移:资产经营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09﹞236号文件、沪发改城﹝2008﹞381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取得该地下空间资产所有权。租赁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标的物转让价款(即融资租赁款不超过4亿元)且取得新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后,该空间资产所有权即时转移给地铁租赁公司。租赁期满,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租赁费后,取得该空间资产所有权。
  11、业务实施计划:
  1)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合同;
  2)起租日为地铁租赁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取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和取得相应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之日。此前,地铁租赁公司拟以预付款形式于2014年2月和4月分两次将转让价款不超过4亿元预付给资产经营公司,并以6%的利率计收租前息。如果地铁租赁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该合同解除,双方各自退还从对方取得的本金和保证金,资产经营公司给予地铁租赁公司上述相应利率的资金补偿。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地铁租赁公司与资产经营公司开展本项售后回租业务,有助于地铁租赁公司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抓住市场机遇,开拓融资租赁市场,实现利润增长。同时,
  可以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实现多元化经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考虑保证金收取、租赁费支付方式、资产经营公司资信等级,以及项目风险程度低等因素确定为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交易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地铁租赁公司拟与资产经营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有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形式开展,即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以不超过4亿元的价格在形式上收购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再将该空间资产回租给资产经营公司,租期5年,租赁本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资产经营公司向地铁租赁公司支付5%保证金。
  本次交易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考虑保证金收取因素、租赁费支付方式、资产经营公司资信等级,以及项目风险程度低等因素,设定为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交易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租赁期满,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租赁费后,重新取得该空间资产所有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名称: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
  2、承租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形式:售后回租,即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在形式上收购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再将该空间资产回租给资产经营公司
  4、租赁标的物情况: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详见第四点关联交易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5、融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6、租赁期间:5年
  7、租赁年利率: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8、保证金:融资金额的5%
  9、租赁费(包括租金及利息)支付方式:租赁费分20期支付,每季等额本金期末支付
  10、租赁标的物权属转移:资产经营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09﹞236号文件、沪发改城﹝2008﹞381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取得该地下空间资产所有权。租赁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标的物转让价款(即融资租赁款不超过4亿元)且取得新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后,该空间资产所有权即时转移给地铁租赁公司。租赁期满,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租赁费后,取得该空间资产所有权。
  11、业务实施计划:
  1)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合同;
  2)起租日为地铁租赁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取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和取得相应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之日。此前,地铁租赁公司拟以预付款形式于2014年2月和4月分两次将转让价款不超过4亿元预付给资产经营公司,并以6%的利率计收租前息。如果地铁租赁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该合同解除,双方各自退还从对方取得的本金和保证金,资产经营公司给予地铁租赁公司上述相应利率的资金补偿。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地铁租赁公司与资产经营公司开展本项售后回租业务,有助于地铁租赁公司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抓住市场机遇,开拓融资租赁市场,实现利润增长。同时,
  可以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实现多元化经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考虑保证金收取、租赁费支付方式、资产经营公司资信等级,以及项目风险程度低等因素确定为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交易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地铁租赁公司拟与资产经营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有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形式开展,即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以不超过4亿元的价格在形式上收购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再将该空间资产回租给资产经营公司,租期5年,租赁本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资产经营公司向地铁租赁公司支付5%保证金。
  本次交易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考虑保证金收取因素、租赁费支付方式、资产经营公司资信等级,以及项目风险程度低等因素,设定为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交易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租赁期满,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租赁费后,重新取得该空间资产所有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名称: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售后回租合同(融资租赁)
  2、承租单位: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形式:售后回租,即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在形式上收购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再将该空间资产回租给资产经营公司
  4、租赁标的物情况: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江湾体育场站地下空间资产,详见第四点关联交易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5、融资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6、租赁期间:5年
  7、租赁年利率:6%(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年利率将同方向、同幅度调整)
  8、保证金:融资金额的5%
  9、租赁费(包括租金及利息)支付方式:租赁费分20期支付,每季等额本金期末支付
  10、租赁标的物权属转移:资产经营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09﹞236号文件、沪发改城﹝2008﹞381号文件批准,投资建设取得该地下空间资产所有权。租赁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地铁租赁公司向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标的物转让价款(即融资租赁款不超过4亿元)且取得新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后,该空间资产所有权即时转移给地铁租赁公司。租赁期满,资产经营公司全额支付租赁费后,取得该空间资产所有权。
  11、业务实施计划:
  1)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合同;
  2)起租日为地铁租赁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取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和取得相应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之日。此前,地铁租赁公司拟以预付款形式于2014年2月和4月分两次将转让价款不超过4亿元预付给资产经营公司,并以6%的利率计收租前息。如果地铁租赁公司在2014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资格,该合同解除,双方各自退还从对方取得的本金和保证金,资产经营公司给予地铁租赁公司上述相应利率的资金补偿。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地铁租赁公司与资产经营公司开展本项售后回租业务,有助于地铁租赁公司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抓住市场机遇,开拓融资租赁市场,实现利润增长。同时,
  可以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实现多元化经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委托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站,全长21公里)实施日常运营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13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5914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代理
交易金额1591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委托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保中心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站,全长21公里)日常维护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13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9419万元人民币。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41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拟签订“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将自 2012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因使用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向集团公司支付资产使用费,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 468 元资产使用费,预计全年支付资产使用费约 9540 万元。原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签订的“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终止。
本次协议甲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协议乙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的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俞光耀先生、顾诚先生、苏耀强先生、应建国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俞有勤、李惠珍、许强、薛云奎表决通过上述协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签订本“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终止原“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将使公司资产使用费的支付较前一年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因此,预计全年的净利润较前一年增长 50%以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954000百万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7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经验的、具备长期安全运营业绩的专业
运营公司,公司自 2001 年度以来一直委托其(包括其前身“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保障工作,并且每年签署委托协议。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轨道交通维修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维保中心”),是 2008 年开始为了满足轨道交通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健全网络维护体系,强化维护保障功能,由申通地铁集团将原两大运营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维护保障功能全部划归申通地铁集团而设立的集团下属维保中心,以整合网络资源,加强成本控制。
公司拟就 2011 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事项分别委托第一运营公司及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保中心实施。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的委托管理方式自公司 2001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由于有适度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风险属可控状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17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经验的、具备长期安全运营业绩的专业
运营公司,公司自 2001 年度以来一直委托其(包括其前身“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保障工作,并且每年签署委托协议。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轨道交通维修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维保中心”),是 2008 年开始为了满足轨道交通网络化发展的要求,健全网络维护体系,强化维护保障功能,由申通地铁集团将原两大运营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中维护保障功能全部划归申通地铁集团而设立的集团下属维保中心,以整合网络资源,加强成本控制。
公司拟就 2011 年度日常委托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事项分别委托第一运营公司及申通地铁集团下属的维保中心实施。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
2、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公司的委托管理方式自公司 2001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由于有适度市场竞争机制的约束,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关联交易的风险属可控状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2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定价都予以明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根据2010年一号线和北延伸段列车运行模式及预计运营里程,从全年列车整体保有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经测算预计2010年公司需继续租赁车辆为6列8节编组车辆。该8节编组车辆所有权属申通地铁集团。公司将自2010年1月1日起根据车辆在线时间陆续租用6列车辆,列车租赁标准拟仍采用原标准,为545万元/列*年(6节编组),费用控制在4360万元以内。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为双方都带来了客流的增长,由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的车辆与北延伸段车辆在对方
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客观上产生双方互相占用对方车辆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的方法,解决了上述问题,确保了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体现了按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同时通过租赁(8节编组)车辆,能增加运能,缓解一号线客流拥挤的状况,提高公司的票务收入。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健康、持续、稳定地进行,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稳健经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3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2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委托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站,全长21公里)实施日常运营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10 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700 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
2、 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 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8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2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委托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站,全长21公里)日常维护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10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生产的保障程度;
2、 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 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9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02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充分考虑了购买标的的资产质量和国产化程度等因素,同时购买价格将由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运营模式为大小交路混合运行,高峰时段最小间隔已由原来的3分钟、6分钟缩短到2分45秒、5分30秒。公司目前所拥有地铁车辆为202 节,以 2010 年运营图及今后的运营计划为基础,公司运营地铁一号线本线段的车辆需求是250节。申通地铁股份公司需租赁或购买48节车辆可基本满足自身运营需求。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包括本线(上海火车站——莘庄)和北延伸(上海火车站——富锦路),申通地铁股份公司经营的是一号线本线段(上海火车站——莘庄)
的运营,根据列车运营里程计算,上市公司拥有的车辆数不能满足实际运营所需,长期以来向集团租用部分车辆。经购车与租车成本比较,购车成本低于租车成本。本次购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降低运营成本以及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17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双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定价都予以明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根据09年一号线和北延伸段列车运行模式及预计运营里程,从全年列车整体保有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经测算预计2009年公司需继续租赁车辆为10列8节编组车辆。该8节编组车辆所有权属申通地铁集团。公司将自2009年1月1日起根据车辆在线时间陆续租用10列车辆,列车租赁标准拟仍采用原标准,为545万元/列*年(6节编组),费用控制在6576万元以内。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为双方都带来了客流的增长,由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的车辆与北延伸段车辆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客观上产生双方互相占用对方车辆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的方法,解决了上述问题,确保了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体现了按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同时通过租赁(8节编组)车辆,能增加运能,缓解一号线客流拥挤的状况,提高公司的票务收入。同时也有利于保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健康、持续、稳定地进行,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稳健经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57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定价都予以明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委托运营公司及申通地铁集团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
站,全长21公里,下同)实施日常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同时享有轨道交通一号线的票务等收入,享有对其他两方经营管理一号线的监督权,并应根据合同向其他两方支付日常运营成本和日常维护成本等相关费用。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09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91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
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
生产的保障程度;
2、 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
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 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8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关联交易所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定价都予以明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具体的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和《年度委托维护保障合同》来确认。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委托运营公司及申通地铁集团对轨道交通一号线(自莘庄站至上海火车站
站,全长21公里,下同)实施日常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保障,在合同有效期内,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证轨道交通一号线的设施设备完整安全、运行畅通、稳定低耗和有效可靠地运营;同时享有轨道交通一号线的票务等收入,享有对其他两方经营管理一号线的监督权,并应根据合同向其他两方支付日常运营成本和日常维护成本等相关费用。双方就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额度每年协商确定一次。在签定的一年时间内(2009年度),预计将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9100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鉴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维护保障专业多、技术复杂、安全要求高,充
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运营生产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
生产的保障程度;
2、 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控制生产经营
成本,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3、 最大限度地避免机构重叠,减少经营支出,降低管理成本。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9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5-30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特别是07年初8节编组车辆开始上线,鉴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互联互通运营时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的车辆势必要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使用上所有列车统筹安排使用。很难确定每列车的具体使用情况。所以从2006年起双方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根据2008年最新列车运行图及运营里程,从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全年列车整体使用情况看,2008年本公司需租用11列8节编组车辆。由于新增上线的8节编组车辆所有权属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故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28日签订《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申通地铁将自2008年1月1日起租用11车辆,列车编号为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具体租赁日期为自2008年1月1日起将140号、141号、142号、143号、144号、145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8年2月1日起将146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8年3月12日起将147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8年4月1日起将148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8年7月1日起将149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8年12月26日起将150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上述地铁列车租赁期限至 2008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资产出租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资产租赁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列车编号为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
2、列车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租赁合同签署日期:2008年5月28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
  3、租赁合同的标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编号为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48、149、150的11列8节编组地铁车辆。
  4、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5、租赁费用:每月每列车(8节编组)605,556.00元,租赁总费用为6530.68万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6、定价政策: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与公司原先租赁车辆的价格一致)
  7、生效条件:《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申通地铁董事会审议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为双方都带来了客流的增长,由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的车辆与北延伸段车辆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客观上产生双方互相占用对方车辆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的方法,解决了上述问题,确保了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体现了按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同时通过租赁新上线的(8节编组)车辆,能增加运能,缓解一号线客流拥挤的状况,提高公司的票务收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530.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08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自2001年6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根据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地铁一号线委托管理合同》、公司与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以及公司与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关于上海地铁一号线委托管理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转让的协议》,公司委托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上海地铁一号线实施日常运营管理;保证地铁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障地铁一号线日常运营设施的可靠、完整。合同规定,公司享有地铁一号线所有票务等收入,并享有对地铁运营公司经营管理地铁一号线的监督权。同时公司应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日常运营费用、车辆修理改造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等。每年的具体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来确认。该种委托运营管理方式已连续实施至今。2006年11月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原股东将该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成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的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钱耀忠先生、董经纬先生、顾诚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董事吴守培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吕红兵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城实信用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电路489号(由由燕乔大厦5层)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耀忠
注册资本:477,381,905元
(2)公司简介
公司前身为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5月19日,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经上海市建设委员会沪建经(92)第432号文批准,采用社会募集方式于同年6月12日成立,1994年2月24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1年6月29日,经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凌桥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公司主营变为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等,同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号为3100001000768。
公司经营范围:地铁经营及相关综合开发,轨道交通投资,附设分支机构(上述经营范围除专项规定)。
2、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衡山路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沪生
注册资本:300,000,000元
(2)公司简介
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是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客运交通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维修及安装、技术服务、培训、咨询等轨道交通相关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委托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上海地铁一号线实施日常运营管理;
2、保证地铁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
3、公司享有地铁一号线所有票务等收入,并享有对地铁运营公司经营管理地铁一号线的监督权。同时公司应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日常运营费用、车辆修理改造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2007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签署日期:2007年4月28日。
2、委托运营管理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莘庄至上海火车站)
3、委托运营管理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2007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2007年公司应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日常运营费用、车辆修理改造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等总计为29494万元。(其中:日常运营成本和日常运营管理费27214万元、大修理及改造费用1500万元,一卡通交易手续费780万元)。
4、定价政策:
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的具体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来确认。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是因本公司委托对地铁一号线进行日常运营管理的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而形成,该种委托运营管理方式自公司2001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949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05-08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特别是07年初8节编组车辆开始上线,鉴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互联互通运营时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的车辆势必要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使用上所有列车统筹安排使用。很难确定每列车的具体使用情况。所以从2006年起双方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根据2007年最新列车运行图及运营里程,从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全年列车整体使用情况看,2007年本公司需租用9列8节编组车辆。由于新增上线的8节编组车辆所有权属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故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8日签订《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申通地铁将自2007年2月1日起租用9车辆,列车编号为140、141、142、143、145、146、149、150、152。具体租赁日期为自2007年 2月1日起将140号、141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7年5月1日起将142号、143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7年7月1日起将145号、146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7年9月1日起将149号、150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自2007年10月25日起将152号列车交付承租方使用。上述地铁列车租赁期限至 2007年12月31日。
本次交易资产出租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资产租赁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的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钱耀忠先生、董经纬先生、顾诚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董事吴守培因公出差,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吕红兵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城实信用和市场化操作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列车编号为140、141、142、143、145、146、149、150、152。
2、列车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租赁合同签署日期:2007年4月28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
3、租赁合同的标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编号为140、141、142、143、145、146、149、150、152的9列8节编组地铁车辆。
4、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自2007年2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5、租赁费用:每月每列车(8节编组)605,556.00元,租赁总费用为36,476,037.95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
6、定价政策: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与公司原先租赁车辆的价格一致)
7、生效条件:《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申通地铁董事会审议批准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为双方都带来了客流的增长,由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的车辆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车辆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客观上产生双方互相占用对方车辆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的方法,解决了上述问题,确保了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体现了按市场化操作的原则。同时通过租赁新上线的(8节编组)车辆,能增加运能,缓解一号线客流拥挤的状况,提高公司的票务收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6476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30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自2004年12月28日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由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的29列车辆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的10列车辆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在使用上39列车统筹安排使用,很难确定每列车的具体使用情况。所以从2006年起双方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签订《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申通地铁将自2006年1月1日起租用1.533列车辆,租赁期至2006年12月31日止,列车编号为130、131。
本次交易资产出租方(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与资产租赁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为同一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列车为6节编组电动客车,编号为130、131。
2、列车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租赁合同签署日期:2006年12月28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
3、租赁合同的标的: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编号为130、131两列地铁车辆。
4、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5、租赁费用:每年每列车5,450,000.元,租赁总费用为8,350,000.04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交纳租金的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前。
6、定价政策: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与公司原先租赁车辆的价格一致)
7、生效条件:《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申通地铁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自一号线北延伸段开通以来,为双方都带来了客流的增长,由于原一号线与北延伸段实际属于一条线路,使用权分属于本公司的29列车辆与上海共和新路高架发展有限公司的10列车辆在对方线路上为对方运送乘客,客观上产生了一方占用另一方车辆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采用根据一号线及北延伸段列车实际整体使用情况确定车辆的使用分配情况,以各自占用车辆总数的比例进行结算的方法,解决了上述问题,确保了上市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体现了按市场化操作的原则。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3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2-30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自2001年6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根据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地铁一号线委托管理合同》、公司与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以及公司与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三方共同签订的《关于上海地铁一号线委托管理合同项下权利与义务转让的协议》,公司委托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上海地铁一号线实施日常运营管理;保证地铁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保障地铁一号线日常运营设施的可靠、完整。合同规定,公司享有地铁一号线所有票务等收入,并享有对地铁运营公司经营管理地铁一号线的监督权。同时公司应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日常运营费用、车辆修理改造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等。每年的具体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来确认。该种委托运营管理方式已连续实施至今。2006年11月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原股东将该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成为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委托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上海地铁一号线实施日常运营管理;
2、保证地铁一号线日常运营畅通、安全;
3、公司享有地铁一号线所有票务等收入,并享有对地铁运营公司经营管理地铁一号线的监督权。同时公司应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日常运营费用、车辆修理改造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2006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签署日期:2006年9月15日。
2、委托运营管理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莘庄至上海火车站)
3、委托运营管理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上海轨道交通一号线2006年度委托运营管理合同》,2006年公司应向地铁运营公司支付日常运营费用、车辆修理改造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用等总计为40594.75万元。(其中:1月-11月关联交易前已发生日常运营费用、和委托日常运营管理费29804.5万元、车辆修理改造费用8080.75万元,关联交易后的12月份预计发生关联交易费用约2709.5万元)。
4、定价政策:
根据轨道交通一号线历年实际运营成本,结合当年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情况,双方平等协商。每年的具体费用金额双方通过每年签订的《轨道交通一号线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来确认。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是因本公司委托对地铁一号线进行日常运营管理的上海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而形成,该种委托运营管理方式自公司2001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已连续实施至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不会产生新的影响。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59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10-27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签订《关于资产使用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将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因使用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产使用费,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1250元资产使用费,预计全年支付资产使用费约2.45亿元。
本次协议甲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协议乙方(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审议此次交易的议案时,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钱耀忠先生、董经纬先生、顾诚先生、达世华先生、王保春先生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申通地铁的持续稳定发展。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
2、上述设备资产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设备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签署日期:2006年10月25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莘庄至上海火车站)
3、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的标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
4、关于资产使用协议期限: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5、资产使用费用: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1250元资产使用费。每月月初根据上月列车通行的统计列次,向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资产使用费,预计全年支资产使用付费约2.45亿元。
6、定价政策:以所有未上市资产(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的折旧、资金成本为计算的基础,考虑与公司定向增发方案所确立的上市资产规模和收益合理匹配原则是一致性,剔除隧道、轨道等资产的折旧、资金成本等因素后确定,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7、生效条件:《关于资产使用协议》经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目前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方案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为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方案,在新方案审核通过前,按公司定向增发方案所确立的上市资产规模和收益合理匹配的原则拟对资产使用费进行调整。本次资产使用费进行调整的办法是,以所有未上市资产(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的折旧、资金成本为计算的基础,剔除隧道、轨道等资产的折旧、资金成本等因素后确定,与公司定向增发方案所确立的上市资产规模和收益合理匹配原则是一致的。有利于公司增发方案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塑造上海轨道交通网络资产上市的新模式。控股股东承诺,一旦完善后的增发方案获得批准实施,控股股东仍将履行公司定向增发时的承诺停止收取资产使用费。
本次资产使用费调整后,本公司上半年按原来标准支付资产使用费,下半年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支付资产使用费,预计今明两年的经营业绩,其净利润和每股收益不低于去年水平。
2001年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地铁经营,享有上海地铁一号线特许经营权,收购上海地铁一号线列车和售检票系统资产,取得一号线全部票务收入。为支持上市公司稳步发展,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公司签订"收取过路费协议",对上市公司使用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按照130元/次标准收取通行费。因协议中双方未约定协议期限,为此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明确协议签订后5年内收费标准不变。
随着上海经济发展和轨道交通基本网络的建设,轨道交通网络规模效应逐步显现,一号线列车运能逐步增加,客流量逐年较快增长,尤其是去年3季度上海地铁票价进行了政策性调整,票务收入有了较大幅度增长。 五年来,控股股东申通地铁集团严格履行承诺,每年收取的2600万元左右通行费,仅相当于该部分资产资产折旧的1/4左右。
今年6月底通行费承诺期已届满,从上海轨道交通投融资的需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社会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以承诺期已届满为机遇,上市公司拟采取定向增发方式,收购一号线列车、车站、机电设备资产,构建一号线适度上市资产规模和合理收益的匹配关系。2006年6月19日,在控股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上市公司200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以97.2%的赞成率审议通过了《上海申通地铁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目前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方案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提出的意见调整和完善方案,并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后再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发行申请。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地铁一号线28列6节编组电动客车和售检票系统。随着上海轨道交通的发展,依托上海轨道交通网络资产的整体运作,加快推进轨道交通资产稳步上市,努力塑造轨道交通行业大型蓝筹股的良好形象。
2006年11月16日,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2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4-06-09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增加地铁一号线运能,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通地铁)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集团)于2004年6月7日签订《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申通地铁将自2004年1月1日起租用1列车辆,租赁期至2004年12月31日止,列车编号为129。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列车为6节编组电动客车,编号为129。
2、列车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租赁合同签署日期:2004年6月7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
3、租赁合同的标的:申通集团所拥有的编号为129、1列地铁车辆。
4、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自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止。
5、租赁费用:每月每列车454,166.67元,租赁总费用为5,450,000.04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季度的最末一日(遇节假日顺延)。
6、定价政策: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申通地铁作为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地铁一号线28列6节编组电动客车,日均客载流量达54.07万人次。随着上海国际化都市地位的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增加地铁一号线运能,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营,满足乘客快捷、舒适、优质的轨道交通服务需求,因此经申通地铁研究决定采用租赁方式解决。通过本次租赁,可以缓解现存的运营压力,满足社会需求。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45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15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充分考虑交易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列车为6节编组电动客车,编号分别为104、113。
2、列车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运营。
3、上述资产无抵押事项发生。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租赁合同签署日期:2003年4月15日。
2、资产使用地点:上海市地铁一号线。
3、租赁合同的标的:申通集团所拥有的编号为104、113、2列地铁车辆。
4、租赁合同期限:租赁期自2003年4月15日起至2003年6月30日止。
5、租赁费用:每月每列车454,166.67元,2列车租赁总费用为2,270,833.35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的最末一日(遇节假日顺延)。
6、生效条件:《地铁一号线车辆经营性租赁合同》经双方盖章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经申通地铁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申通地铁作为国内轨道交通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目前拥有上海地铁一号线18列6节编组电动客车,日均客载流量达49.32万人次。随着上海国际化都市地位的进一步提升,现有的地铁营运车辆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流需求,同时客流量的剧增也给地铁的正常营运带来安全隐患,为保证公司的安全运营,满足乘客快捷、舒适、优质的轨道交通服务需求,申通地铁急需添置新的车辆来缓解现存的运营压力。由于购买车辆的周期较长,因此经申通地铁研究决定采用租赁方式解决。通过本次租赁,可以缓解现存的运营压力,满足社会需求。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27083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4-0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公司向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租用5列车辆,租赁期自2003年4月1日至2003年6月31日止。租赁费用仍为每月每列车454,166.67元,5列车辆租赁总费用为6,812,500.05元。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的最末一日(遇节假日顺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812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3-01-03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充分考虑租赁标的的资产状况、运营能力、维修费率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租赁费用。
交易简介租赁合同期限:三个月,即租赁期从2003年1月1日起至2003年3月31日止。合同到期后,双方根据需要,在同等价格和条件下可继续延长合同期三个月。
租赁费用:每月每列车454,166.67元,五列地铁列车租赁总费用为6,812,500.05元;在租赁期内,承租方按时向出租方交付租金,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的最末一日(遇节假日顺延)。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68125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10-31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申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向关联方租赁五列地铁车辆,租赁总费用为4,541,666.70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54167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市自来水浦东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本公司向上海市自来水浦东有限公司销售自来水3651.2万吨,销售收入7484.96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48496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原水股份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向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原水2089.09万吨,交易金额480.49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8049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申通地铁
乙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受让上海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持有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法人股3800万股,受让价格为每股3.067元,股权转让价款为11654.6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16546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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