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20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看好我国庞大的汽车市场规模及未来增速为发展汽车玻璃行业提供的较为广阔的空间,而汽车玻璃作为玻璃深加工行业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耀皮汽车级浮法玻璃在国内具有差异化优势,符合公司差异化竞争战略;另一方面,发展下游汽车玻璃加工行业,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整体发展战略,因此,公司决定对康桥汽玻及相关发展项目增资2.2亿元。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合计持有康桥汽玻69.19%股权,公司持有康桥汽玻30.81%股权,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增资康桥汽玻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本公司在过去12个月没有与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海建进行过同类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看好我国庞大的汽车市场规模及未来增速为发展汽车玻璃行业提供的较为广阔的空间,公司本次增资康桥汽玻,发展汽玻业务,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而汽车玻璃作为玻璃深加工行业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耀皮汽车级浮法玻璃在国内具有差异化优势,符合公司差异化竞争战略;同时,发展下游汽车玻璃加工行业,以下游拉动上游,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发展,协同共赢,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整体发展战略。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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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58.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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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3.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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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688.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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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15.2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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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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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27.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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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92.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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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9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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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0.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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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8.5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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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4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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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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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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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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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64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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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41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及其关联方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23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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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1)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公司与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有长期的技术服务协议,皮尔金顿为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公司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支付技术服务费。
(2)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
销售商品、采购原材料均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贷款人挑选并经公司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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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25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汽玻公司的三方股东建材集团、本公司、香港海建经协商一致,决定委托本公司管理汽玻公司,本公司派遣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汽玻公司支付由相关人员的工资等管理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建材集团持有汽玻公司59.32%股权,香港海建持有汽玻公司9.87%,香港海建系建材集团全资子公司,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受托管理汽玻公司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受托管理汽玻公司,将以坚持玻璃和玻璃深加工为主业,下游拉动上游,上下游协同共赢为目标规划汽玻公司的发展。通过公司业务上下游产业链联动发展,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玻璃原片优势进一步扩大玻璃加工产品在质量、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努力实现公司的“差异化”和“一体化”发展战略。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板硝子控股(欧洲)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延期期间,贷款利率维持原利率水平不变,即须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板硝子控股挑选并经江苏耀皮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板硝子控股(欧洲)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向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授予13,185,800美元的贷款,其中美元10,000,000贷款部分于2012年6月4日到期,美元3,185,800贷款部分于2012年6月30日到期。经过借贷双方协商讨论,同意将上述贷款予以延期36个月,到期日分别为2015年6月4日和2015年6月30日。延期期间,贷款利率维持原利率水平不变,即须按照相关利息结算日前两个工作日的一年期存款的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加1%,或由板硝子控股挑选并经江苏耀皮同意的其他自由市场利率。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支持公司项目发展,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3185800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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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类似交易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与海通证券经协商一致,拟签订《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及《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承销协议》,本公司拟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保荐费用为人民币300万元,承销费用为人民币1,600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保荐协议及承销协议,有利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需要。此项关联交易合理、合法,交易价格公允。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19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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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6-14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皮尔金顿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72,000,000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3%;天津
耀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28,000,000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7%。皮尔金顿
以现金出资;天津耀皮以现金出资。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耀皮与皮尔金顿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天津耀皮皮尔金顿2玻璃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拟管理和运营的天津耀皮浮法玻璃二线为日熔化量为 600吨/天的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生产特种节能低辐射玻璃和透明在线 LOW-E 镀膜玻璃,同时具备汽车级玻璃生产能力。
2、项目情况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 亿元,其中天津耀皮持有 57%的股权,皮尔金顿
持有 43%的股权。
二、投资方及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联合王国英格兰默西塞德郡圣海伦斯市普利斯考特路
法定代表人:伊恩·洛克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
注册资本:500010000 英镑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BV,是日本板硝子株式会社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北围堤路(西)1168 号
法定代表人:柴楠
注册资本:405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种平板玻璃及相关产品、平板玻璃加工产品和与之相关的业务。
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津耀皮皮尔金顿玻璃有限公司
2、注册地:天津市
3、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生产各种特殊型号的玻璃,研发新型玻璃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5、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皮尔金顿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72,000,000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3%;天津耀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228,000,000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7%。皮尔金顿以现金出资;天津耀皮以现金出资。
6、董事会
董事会应由四名董事组成。皮尔金顿与天津耀皮应各自任命两位董事。董事长应由天津耀皮任命。
7、总经理
总经理由皮尔金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8、合资公司期限
五十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四、《合资协议》的基本内容
1、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
2、合资公司期限:五十(50)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
3、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皮尔金顿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172,000,000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3%;天津耀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228,000,000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7%。皮尔金顿以现
金出资;天津耀皮以现金出资。
4、董事会
董事会应由四(4)名董事组成。皮尔金顿与天津耀皮应各自任命两(2)位董事。
董事长应由天津耀皮任命。
5、总经理
总经理由皮尔金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6、违约责任
如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履行的实质性义务,则4该方应被认为违反本协议。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以下简称“履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其行为已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并要求违约方于受到该等通知的七十五(75)天之内予以补救。如该等违约未能于七十五(75)天的期限内被补救,且如履约方相信该等违约可能对合资公司的财务营运造成重大影响,在不影响履约方可以采取的其他补救方式的情况下,如果该等违约被证实,则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并对合资公司进行清算。尽管前述规定,任何一方均有权就对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的事实或威胁的违约行为或事实或潜在的违反本协议第六十条的行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禁制令。双方同意该等事实或威胁的违约行为或违反行为的发生将不可避免的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违约方应对履约方因该等违约而遭受的所有的损失承担责任。除履约方可采取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外,履约方应享有第五十二条赋予的权力。如因行使该等权利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于本协议终止之日前应承担的义务或违约方对履约方遭受的损失所承担的义务不应被解除。任何一方对一项或多项违约行为的弃权不影响该方由于另一方之后的违约行为而享有的终止协议的权力。
7、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的执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协商开始之后的三十(30)天之内无法达成任何解决方案,则该等争议应交由并最终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如双方未就将有关争议交由一(1)名独立仲裁员仲裁达成协议,则有关争议将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其中一名仲裁员由皮尔金顿指定,一名仲裁员由天津耀皮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由中心指定。如一方未能于中心通知之后的三十(30)天之内指定其仲裁员,则应由中心指定一名仲裁员。如争议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则仲裁裁决应由仲裁员多数通过做出。尽管前述之规定,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临时救济措施,如诉前禁止令、预先禁止令等。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4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20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93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三期工程项目、常熟加工项目、常熟耀皮特种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1,900吨高硼硅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2,839,756股(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股东建材集团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建材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直接与间接持有耀皮玻璃的股权比例合计不低于28.75%,不高于30.50%(均含本数)。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1、本次交易的目的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2、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发行后公司业务的拓展和增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2)本次发行后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A.发行后公司章程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相应增加,因此,公司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际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B.发行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股东建材集团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210,205,963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28.75%。公司本次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2,839,756股(含本数)。建材集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直接与间接持有耀皮玻璃的股权比例合计不低于28.75%,不高于30.50%(均含本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建材集团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后有限售条件的投资者将相应增加,公司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预计将增加不超过202,839,7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C. 高管人员结构变动情况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调整公司的高管人员。D.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变动。(3)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以及负债结构和负债比例变动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募集资金使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将有所提升,现金流量将进一步增加。A.财务结构变动状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B.盈利能力变动状况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有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随着竞争优势的加强,公司将能进一步提高营业收入、提升盈利能力。C.现金流量变动状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投产和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将有所增加。(4)上市公司与股东建材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股东建材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不会发生变化。(5)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不会存在违规占用资金、资产的情况,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6)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42.0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9.94%。本次非公开发行将降低公司的负债比例,增强公司的间接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当地的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和信用政策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朱林楚、陈国庆、易芳和钱世政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TAA协议价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朱林楚、陈国庆、易芳和钱世政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朱林楚、陈国庆、易芳和钱世政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3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朱林楚、陈国庆、易芳和钱世政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朱林楚、陈国庆、易芳和钱世政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4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与各相关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技术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销售执行公司统一定价策略,关联采购以交易发生当时的市场情形为基础定价,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朱林楚、陈国庆、易芳和钱世政对上述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经过了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决策、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股权转让价格待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后,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信息披露。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董事会原则同意《关于转让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鉴于公司与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皮尔金顿集团”)已达成一致,公司将向皮尔金顿集团转让由公司控股及管理的所持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下称“天津耀皮”)37.5%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和皮尔金顿集团将分别持有天津耀皮37.5%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待资产评估报告完成后,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信息披露。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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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8-18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股权比例分别增资至持有其45%左右的股权的金额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经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建设天津耀皮玻璃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议案》,日前已有进一步的进展。若上述议案的股权转让能够顺利完成,董事会原则同意与皮尔金顿集团共同增资天津耀皮,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别增资至持有其45%左右的股权的金额,共同新建日熔化量为600吨/天的浮法玻璃生产线,并对原有一线进行改造。完成后,天津耀皮将拥有两条日熔化量分别为550吨和600吨的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同时均配备皮尔金顿先进的在线镀膜玻璃设备,具有生产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的能力。该项目符合国家低碳经济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的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天津耀皮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
交易类别 |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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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0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10年公司与股东方皮尔金顿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按TAA协议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采购产品,销售商品,支付镀膜设备尾款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3065万元;与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等联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产品及原材料、提供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451.11万元。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为人民币17516.11万元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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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0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10年公司与股东方皮尔金顿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按TAA协议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采购产品,销售商品,支付镀膜设备尾款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3065万元;与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等联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产品及原材料、提供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451.11万元。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为人民币17516.11万元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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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30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0年度财务预算,预计2010年公司与股东方皮尔金顿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按TAA协议支付的技术服务费,采购产品,销售商品,支付镀膜设备尾款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3065万元;与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滦县小川玻璃硅砂有限公司等联营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产品及原材料、提供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4451.11万元。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为人民币17516.11万元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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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5-14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会议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同名议案进行了补充。按照2009年度财务预算,公司计划年内累计将向关联公司北京泛华玻璃有限公司购入加工玻璃总价约合996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新增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相应调整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至15,699万元人民币。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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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4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预计2009年公司将向关联方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购买在线镀膜玻璃产品金额约人民币2558万元;母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和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将分别按TAA 协议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约171 万元、403 万元、465 万元;子公司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预计在年内将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支付在线镀膜生产的许可证费500 万欧元和在线镀膜的设备款分别为627 万欧元和85 万英镑。综上,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约为14,703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约为 14,703 万元的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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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4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预计2009年公司将向关联方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购买在线镀膜玻璃产品金额约人民币2558万元;母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和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将分别按TAA 协议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约171 万元、403 万元、465 万元;子公司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预计在年内将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支付在线镀膜生产的许可证费500 万欧元和在线镀膜的设备款分别为627 万欧元和85 万英镑。综上,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约为14,703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约为 14,703 万元的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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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4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预计2009年公司将向关联方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购买在线镀膜玻璃产品金额约人民币2558万元;母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和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将分别按TAA 协议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约171 万元、403 万元、465 万元;子公司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预计在年内将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支付在线镀膜生产的许可证费500 万欧元和在线镀膜的设备款分别为627 万欧元和85 万英镑。综上,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约为14,703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约为 14,703 万元的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许可协议 |
交易金额 | 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欧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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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4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预计2009年公司将向关联方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购买在线镀膜玻璃产品金额约人民币2558万元;母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和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将分别按TAA 协议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 支付技术服务费人民币约171 万元、403 万元、465 万元;子公司江苏皮尔金顿耀皮玻璃有限公司预计在年内将向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支付在线镀膜生产的许可证费500 万欧元和在线镀膜的设备款分别为627 万欧元和85 万英镑。综上,公司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约为14,703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同意以上合计约为 14,703 万元的200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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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8-15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耀皮建筑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为中外合资企业,企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济阳路88号,法定代表人李亮佐,投资方包括耀皮玻璃、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北京中北窑业技术公司、香港海建实业有限公司及东兴投资等多家单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镀膜玻璃、钢化玻璃及其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行政许可经营)。
东兴投资持有耀皮建筑1.3125%股权。此次股权出让系根据其母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构建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型目标,逐步退出非金融业的实业投资项目的战略安排而进行的项目处置。在本次股权转让中,东兴投资将其持有的耀皮建筑1.3125%股权全部转让给耀皮玻璃。
按照产权交易程序,股权出让方东兴投资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履行挂牌交易程序,截至摘牌日,我公司为唯一合法受让人。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让人(东兴投资)和受让人(耀皮玻璃)共同商定,已于日前确定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本项关联交易尚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且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东兴投资是本公司第五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东兴投资所持耀皮建筑的1.3125%的股权。耀皮建筑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近年来通过收购和对外投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上海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等,2006年底完成了对耀皮玻璃下属康桥工厂的并购,2007年又成立了江门耀皮工程玻璃有限公司。耀皮建筑引进和吸收了国外最先进的加工玻璃设备及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包括全套引进的欧洲、美国等世界著名设备供应商制造的镀膜、钢化、中空生产线及加工玻璃预处理设备等。公司投产以来,深化改革、严格管理、提高质量,实施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国际权威机构SGS的ISO9001:2000国际认证,经济效益逐年递增,同时运用一流的玻璃加工设备加大新产品开发的力度,公司开发研制的高档节能建筑玻璃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替代了进口产品。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东兴投资所持耀皮建筑的1.3125%的股权。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我公司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在耀皮建筑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截止2007年6月30日,耀皮建筑资产合计为人民币74,452.11万元,负债合计为32,105.89万元,净资产为43,346.22万元。经与东兴投资充分协商,本公司最终以6,989,523.59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交易标的。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东兴投资此次股权出让,系根据其母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构建现代金融企业的转型目标,逐步退出非金融业的实业投资项目的战略安排而进行的项目处置。
受让耀皮建筑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加工玻璃业务,统一管理、集中管理,优化耀皮建筑股权结构,此举将有利于公司发展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698952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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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5-22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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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05-22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 |
定价依据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交易简介 |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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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02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项目概述
公司从战略发展及业务拓展的角度出发,拟将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济阳工厂迁建项目打桩工程(含打桩机进场拆迁、打桩场地铺喳、管桩、送桩、接桩、接桩尖、钢管桩精割盖帽、管桩与承台连接钢筋砼、桩基检测等)委托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壹千贰佰肆拾肆万陆千叁佰元。
2、关联交易描述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张定金在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7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与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于2007年11月1日签署了合同。
4、批准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寿
成立日期: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资本:贰亿贰千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外工程设计、咨询;投资咨询、策划;国内外建筑材料新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承包境外建材轻工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建筑材料新产品的研制、销售;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建材轻工行业承包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关联关系: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张定金在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济阳工厂迁建项目打桩工程
2、工程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沿江开发区100号
3、承包范围及内容:由乙方全面开展桩基施工招投标工作,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办理施工手续及负责单项竣工验收。打桩工程(含打桩机进场拆迁、打桩场地铺喳、管桩、送桩、接桩、接桩尖、钢管桩精割盖帽、管桩与承台连接钢筋砼、桩基检测等)。
4、合同工期:本工程于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开工,至2007年12月30日竣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
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济阳工厂迁建项目打桩工程。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工程的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壹千贰佰肆拾肆万陆千叁佰元,定价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的合同。
3、交易结算方式
1) 本工程预付款为30%;
2)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应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进度表提交我公司及监理方。当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完成工作量达到50%时,上报我方,经我方及监理核准认可工作量后,我方再支付工程款50%;
3)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的10天内,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方向我方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4) 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并在竣工结算完毕后,我方一次性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工程款予中国建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余款待桩基工程验收之日起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4、交易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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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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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7-11-02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市场定价为依据。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
经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同意,江苏耀皮以折合人民币576.39万元的价格向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购买耐火材料、设备及现场服务。公司预计还将会支付约1100万元人民币合同款项。
2、构成关联交易情况
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同为皮尔金顿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0月31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公司董事会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 关联董事保罗·拉芬斯克罗夫特先生因故缺席会议。独立董事张人为、徐志炯、吕巍先生均参与了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会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通过了关联交易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联合王国英格兰默西塞德郡圣海伦斯市普利斯考特路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
法定代表人:伊恩·洛克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10000英镑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关联关系: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皮尔金顿国际控股公司BV同为皮尔金顿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的耐火材料、设备及现场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为江苏耀皮向皮尔金顿意大利有限公司购买的耐火材料、设备及支付常熟一线设计和现场服务的费用。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的交易价格是以市场定价为依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在引进浮法玻璃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扩大产能、提高竞争能力的同时,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培养、锻炼一支建设、管理浮法玻璃生产线的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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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76.3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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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2-02-06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上海耀皮建筑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公司与关联方签定了全年累计玻璃价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合同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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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耀皮玻璃 |
乙公司 | 阳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阳光镀膜玻璃有限公司采购镀膜及钢化玻璃并销售浮法玻璃,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54.53万元和1168.88万元,分别占同期商品购货金额的比重为11.50%和1.84%。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5453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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