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2994.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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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90.1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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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4665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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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86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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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6718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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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6946.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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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621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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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8891.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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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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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09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照公平合理原则,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交货等具体事项。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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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7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0一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二0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8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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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7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2013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0一三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二0一三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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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7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于厦门市海沧区设立一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命名为“厦门市海沧区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拓展公司金融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宝闰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闰”)在不超过人民币1,980万元额度内参股设立上述小额贷款公司,并负责办理协议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此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0一二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福龙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王燕惠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产业群业务已涉及期货、担保、典当、村镇银行等多项金融业务,本次金宝闰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是公司在拓展金融服务业务领域的又一次尝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发展方向。本次交易采用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各股东将按现金出资额确定持股比例,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19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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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07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拟作为主发起人于厦门市海沧区设立一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命名为“厦门市海沧区恒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0,000万元。为拓展公司金融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同意授权全资子公司厦门金宝闰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闰”)在不超过人民币1,980万元额度内参股设立上述小额贷款公司,并负责办理协议签署及其他相关事宜。此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厦门国贸控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0一二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福龙先生、陈金铭先生、李植煌先生、王燕惠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产业群业务已涉及期货、担保、典当、村镇银行等多项金融业务,本次金宝闰投资小额贷款公司,是公司在拓展金融服务业务领域的又一次尝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符合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发展方向。本次交易采用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各股东将按现金出资额确定持股比例,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及净资产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造成重大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9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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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4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与我司协商,自2011年起由我司为其提供港口物流、期货经纪方面的专业服务,
并按市场定价原则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公司因房地产业务开发建设的需要向国贸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部分建材与装饰材料。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
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80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4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与我司协商,自2011年起由我司为其提供港口物流、期货经纪方面的专业服务,
并按市场定价原则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公司因房地产业务开发建设的需要向国贸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部分建材与装饰材料。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
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7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4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与我司协商,自2011年起由我司为其提供港口物流、期货经纪方面的专业服务,
并按市场定价原则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公司因房地产业务开发建设的需要向国贸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部分建材与装饰材料。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
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5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2-14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的第二大股东,
鉴于公司副总裁高少镛先生担任三钢闽光的董事,因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与三钢闽光之间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为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钢国贸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该协议签订后需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二、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
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
交易类别 | 管理方面的合同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7-31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实收资本壹仟壹佰万元整。现甲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同)决定将所持有的上述公司58%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638万元,实缴注册资本638万元)按照《协议》规定的条件转让给乙方(厦门国贸控股有限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决定以人民币5,467.65万元价款转让所持有的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58%股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公司贸易业务的发展战略,贸易业务发展重点为集中资源发展成长空间大、经营周转快并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大宗贸易品种。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从事传统果蔬产品出口加工业务为主,因受美国、欧洲等主要出口市场需求日益萎缩、国际贸易壁垒增多、人民币对欧元持续升值以及国内原材料、人工成本价格提高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后续发展面临较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主要经营的果蔬罐头“季产年销”的行业特点也导致其周转速度较慢、资源占用较大。为进一步集中资源发展更具优势的大宗资源性贸易品种,提升贸易业务的质量和经营规模,公司决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58%股权。本次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1,936.25万元。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467.6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2-22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与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同)同意将所持有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11%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22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200万元)以5029.9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下同),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该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厦门银兴资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与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决定以50,299,432.96元的评估价受让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11%股权。收购完成后,我司将持有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房地产业务是公司的三大主业之一,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我司对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将由49%上升到60%,达到绝对控股条件,因此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将纳入我司09年度合并范围,并将会对公司09年的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其中增加合并报表收入约22亿元,增加利润总额约4.2亿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0.5亿元,增加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非经常性损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02994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1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三钢闽光的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结算。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炼钢原材料、钢材是公司贸易传统业务经营的重要品种,选择三钢闽光作为主要交易对象是公司市场择优选择的结果,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结算的,因此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影响,本公司对三钢闽光也没有依赖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9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5-03-11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市场价 |
交易简介 |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三钢闽光的关联交易价格采用市场价格结算。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炼钢原材料、钢材是公司贸易传统业务经营的重要品种,选择三钢闽光作为主要交易对象是公司市场择优选择的结果,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是按照市场价格结算的,因此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也不会产生影响,本公司对三钢闽光也没有依赖性。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2000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8-31 |
甲公司 | 厦门国贸 |
乙公司 | 厦门商贸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商贸国投将持有的″ST海洋″2.74%的股份共430.6249万股以1.05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52156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