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迪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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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8-26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依据该评估值,公司确定该股权收购价格为 50,083.88 万元。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收购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东原地产22.44%股权,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2014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股权进行评估,出具的《预估报告》,东原地产22.44%股权的股东权益价值预评估结果约为5亿元。参考该预评估值,公司确定该次收购价格将不高于5.1亿元,最终收购价格将以正式报告评估结果为准。若收购完成,公司将持有东原地产100%股权。
(二)江动集团与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该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出具意见。
(三)该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次收购东原地产22.44%少数股东权益目的在于整合公司房地产业务股权架构,提高公司权益比例,增加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要。东原地产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次收购其少数股东权益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5008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1.1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武汉瑞华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武汉东原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东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新疆东银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584.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281.1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武汉瑞华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四川荣府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武汉东原瑞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66.6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53.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东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1.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1.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12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5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之全资子公司绿泰园林拟为东原地产联营企业成
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致方”)及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致方”)提供所属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及部分室内的装修、装饰服务。绿泰园林与成都致方、成都东原致方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400万元,该交易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有效。 成都致方、成都东原致方为东原地产之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绿泰园林与东原地产联营企业发生装
饰装修服务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以上。绿泰园林为关联人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重庆同
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服务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严格履行了服务期限及额度。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5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之全资子公司绿泰园林拟为东原地产联营企业成
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致方”)及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致方”)提供所属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及部分室内的装修、装饰服务。绿泰园林与成都致方、成都东原致方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分别不超过1,400万元,该交易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年有效。 成都致方、成都东原致方为东原地产之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绿泰园林与东原地产联营企业发生装
饰装修服务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以上。绿泰园林为关联人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重庆同
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装饰装修服务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严格履行了服务期限及额度。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5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拟委托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南滨路支行向其联营企
业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致方”)及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致方”)提供贷款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主要用于该联营企业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 成都致方、成都东原致方为东原地产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05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拟委托浦发银行重庆分行南滨路支行向其联营企
业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致方”)及成都东原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东原致方”)提供贷款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主要用于该联营企业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委托贷款年利率为10%,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 成都致方、成都东原致方为东原地产联营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18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是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其计算方式为: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3.52元/股。
交易简介本次非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概要为: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银控股”)持有的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国展地产”)100%股权、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同原地产”)75%股权、深圳市鑫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鑫润”)51%股权及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东银品筑”)49%股权,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下称“华西集团”)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西同诚”)持有的深圳鑫润49%股权(以下统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向志鹏、贾浚回避表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东银控股、华西集团及华西同诚。其中东银控股持有公司38.02%的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7-05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郑州致方置业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该项交易是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与控股股东东银集团全资子公司国展地产所出资参股的郑州致方进行共同出资新设公司,因此该项共同对外投资之关联交易不涉及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问题。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增加公司房地产开发规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地产”)拟与郑州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致方”)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成都致方置业有限公司(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下称“成都致方”)。成都致方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东原地产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郑州致方置业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占注册资本80%)。

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为增加公司开发规模,提高公司的未来经济效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协议定价执行。
交易简介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物业”)为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工业及办公用房、开发楼盘提供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7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协议定价执行。
交易简介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新东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物业”)为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工业及办公用房、开发楼盘提供服务。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19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拆借资金概述
公司于2013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
东东银集团及关联方拆借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8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0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评估值作价
交易简介同意公司参与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资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项目及间接持有拉萨置地行营销策划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拉萨置地”)60%的国有股权项目转让竞拍事宜。根据评估值作价,南资公司所持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6,556.45万元;南资公司间接持有的拉萨置地60%的国有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52.412万元。由于该部分股权性质为国有股权,须严格按照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程序进行,是否取得该部分国有股权还需待最后竞拍结果而定。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6708.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1-20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60%的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2]127号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成功竞得南资公司所持有南方东银60%国有股权的前提下,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东银集团所持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余下40%的股权。该部分股权价值参考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60%的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12〕127号,收购价格为17,704.3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704.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09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做参考,协议定价执行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泰园林”)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地产”)、控股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提供所属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及部分室内的装修、装饰服务,期限一年。
鉴于双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在未来两年中,绿泰园林为关联方国展地产及同原地产提供所涉及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的装修、装饰、园林景观服务的关联交易仍将发生。绿泰园林分别与关联方国展地产及同原地产签订了《合作协议》,继续为其提供所涉及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的装修、装饰、园林景观服务,绿泰园林
与国展地产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绿泰园林与同原地产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年内有效。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的互补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8-09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做参考,协议定价执行
交易简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泰园林”)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地产”)、控股子公司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提供所属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及部分室内的装修、装饰服务,期限一年。
鉴于双方经营发展的需要,在未来两年中,绿泰园林为关联方国展地产及同原地产提供所涉及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的装修、装饰、园林景观服务的关联交易仍将发生。绿泰园林分别与关联方国展地产及同原地产签订了《合作协议》,继续为其提供所涉及开发项目中公共区域的装修、装饰、园林景观服务,绿泰园林
与国展地产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绿泰园林与同原地产协议约定的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两年内有效。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也是双方业务发展所需并实现资源的互补的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30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东原地产拟转让商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为63,934.67万元
交易简介 东原地产以拥有的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滨江路 “东原·1891”项目一期7、9号楼的1-5层商业资产出售给东锦商业。经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截止2012年4月20日的上述商业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作价确定该部分资产转让价格为63,935万元。
经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重庆东原房地产有限公司拟转让部分商业资产所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康评报字(2012)第80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2年4月20日,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东原地产拟转让商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为63,934.67万元,公司以评估值作价确定该部分资产转让价格为63,935万元。
该部分资产出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6393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17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渝锡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采用收益法,重庆东原宝境置业有限公司拟出售的房地产于评估基准日11月8日的市场价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1、宝境置业以拥有的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东东mall”商业房地产转让给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渝锡投资。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止2010 年11 月8 日的上述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值作价确定该部分资产转让价格为33,392.88 万元。
2、公司2010 年11 月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售东原.锦悦项目之商业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该部分资产出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33392.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6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江淮动力于2010年3月13日在重庆市签订《互保协议》,以连带责
任保证方式互相为对方的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诉讼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有效期为3年。待新的《互保协议》经股东大会审批生效后,原协议(2009年3月20日与江淮动力签订《互保协议》)同时终止。至此,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25,000 万元。
东银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相同条件下的反担保。
鉴于互保双方的实际控制人皆为东银集团,本次互保行为属关联交易。
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江淮动力的互保行为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及维护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江淮动力作为上市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有能力履行协议约定的条款,不会有违约情况的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6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半成品的边际贡献控制在30%以内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运作,上市公司需根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议,预计发生额为7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运作,上市公司需根据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对增加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进行审议,累计预计交易金额10,0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保证采购
质量、增强产品研发能力,也是保证公司发展所必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6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拟与江东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江苏东
原江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称),用于房地产开发。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东原地产现金出资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70%;江动集团现金出资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30%。
2009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议案,鉴于江动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银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行为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内,不需要上报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提升资产运行质量。本次交易虽属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6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拟与江东集团共同出资成立新公司——江苏东
原江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称),用于房地产开发。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东原地产现金出资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70%;江动集团现金出资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30%。
2009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共同出资设立新公司议案,鉴于江动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东银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行为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核权限范围内,不需要上报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寻求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点,提高公司的资本收益水平,提升资产运行质量。本次交易虽属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江淮动力于2009 年3月20日在重庆市签订《互保协议》,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互相为对方的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诉讼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协议有效期为3年。待新的《互保协议》经股东大会审批生效后,原协议(2008年2月28日与江淮动力签订《互保协议》)同时终止。至此,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12,000 万元。东银集团为本公司提供相同条件下的反担保。
目的和影响
鉴于互保双方的实际控制人皆为东银集团,本次互保行为属关联交易。
公司与江淮动力的互保行为是一种对等的互利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及维护股东利益。江淮动力作为上市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有能力履行协议约定的条款,不会有违约情况的发生。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1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拆借资金概述
公司于2009 年3 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审议,同意
公司控股股东东银集团向本公司在2009年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目的和影响
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
求,也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东银集团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共计拆借资金人民币115,391,316.99元。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24
甲公司迪马股份
乙公司重庆南方迪马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半成品的边际贡献控制在30%以内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2009年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保证采购
质量、增强产品研发能力,也是保证公司发展所必要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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