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5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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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石灰石粉采购定价原则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石灰石粉的价格为不含税固定单价185元/吨。公司采购定价与独立第三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新型建材签订的石灰石粉采购单价基本相近。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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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肖厝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卸煤清舱保洁服务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数量依据以实际卸煤数量为准,卸煤清舱保洁服务费为固定单价为1.884元/吨。根据年度经营预算,本年度预计卸煤数量400万吨,费用总金额预计753.6万元。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53.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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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绿化养护管理与施工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购买肥料及绿化植物以双方现场签证数量为准,结算价按合同约定方法计价;工程施工凭《外委工程委托单》及双方签字确认的签证、图纸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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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中标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2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中标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385.5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中标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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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永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5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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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定价原则确定固体排放物销售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1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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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按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993.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按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2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209.6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石灰石粉采购定价原则参照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石灰石粉的价格为不含税固定单价185元/吨。公司采购定价与独立第三方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新型建材签订的石灰石粉采购单价基本相近。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081.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绿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绿化养护管理与施工定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购买肥料及绿化植物以双方现场签证数量为准,结算价按合同约定方法计价;工程施工凭《外委工程委托单》及双方签字确认的签证、图纸结算。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116.0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中标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91.8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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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采取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以中标价格进行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04.0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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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福能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定价原则确定固体排放物销售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2039.5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交易价格按可比第三方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369.7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9-1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省石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定价依据 | 定价原则按可比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实施完毕,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的纺织业变更为电力与纺织双主业,需要审议披露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后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联董事林金本先生和周必信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分别担任董事长和高管职务,关联董事黄友星先生和张小宁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前在控股股东任职,上述4位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新增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增加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借助于关联方在不同领域的专业优势、管理优势和营销渠道,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的原料供应、质量和成本控制,长远而言有利于公司的整体业务和营运发展。公司遵循商业规则,与上述关联方实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95.4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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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3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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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3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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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8.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1.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603.4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82.2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1.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37.2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9.7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8.3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1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向利宏公司所属超市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的物品约171.5万元。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1.8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8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无关联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公司提供的情况,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就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出具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南平利宏工贸公司预计增加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增加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预计增加的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关于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过滤袋是水刺厂水处理过程所需消耗的一种辅助材料,利宏公司与公司同处同一地段,既能按市场价格提供产品,又能提供优质便利服务。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2.2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
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 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 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7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
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 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 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12.67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6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
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 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2、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 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3、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 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8.34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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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通过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2012年度公司与利宏公司拟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1,415.92万元,其中:搬运装卸费预计900万元(占本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64.83%),预计占公司本部全年营业总成本0.49%;采购辅助材料纸芯管预计196.46万元,采购过滤袋7.52万元,预计占公司本部营业总成本0.11%;销售水刺非织造布产品预计95万元,预计占公司全年水刺产品销售收入0.75%;对外租赁部分闲置楼层和车辆预计租金46.94万元;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物品预计170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提供或接受劳务 |
交易金额 | 590.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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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通过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2012年度公司与利宏公司拟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1,415.92万元,其中:搬运装卸费预计900万元(占本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64.83%),预计占公司本部全年营业总成本0.49%;采购辅助材料纸芯管预计196.46万元,采购过滤袋7.52万元,预计占公司本部营业总成本0.11%;销售水刺非织造布产品预计95万元,预计占公司全年水刺产品销售收入0.75%;对外租赁部分闲置楼层和车辆预计租金46.94万元;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物品预计170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7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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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通过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2012年度公司与利宏公司拟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1,415.92万元,其中:搬运装卸费预计900万元(占本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64.83%),预计占公司本部全年营业总成本0.49%;采购辅助材料纸芯管预计196.46万元,采购过滤袋7.52万元,预计占公司本部营业总成本0.11%;销售水刺非织造布产品预计95万元,预计占公司全年水刺产品销售收入0.75%;对外租赁部分闲置楼层和车辆预计租金46.94万元;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物品预计170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47.3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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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通过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2012年度公司与利宏公司拟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1,415.92万元,其中:搬运装卸费预计900万元(占本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64.83%),预计占公司本部全年营业总成本0.49%;采购辅助材料纸芯管预计196.46万元,采购过滤袋7.52万元,预计占公司本部营业总成本0.11%;销售水刺非织造布产品预计95万元,预计占公司全年水刺产品销售收入0.75%;对外租赁部分闲置楼层和车辆预计租金46.94万元;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物品预计170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46.94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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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2-28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南平利宏工贸公司 |
定价依据 | 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府指导价或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通过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 |
交易简介 | 2012年度公司与利宏公司拟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1,415.92万元,其中:搬运装卸费预计900万元(占本年度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64.83%),预计占公司本部全年营业总成本0.49%;采购辅助材料纸芯管预计196.46万元,采购过滤袋7.52万元,预计占公司本部营业总成本0.11%;销售水刺非织造布产品预计95万元,预计占公司全年水刺产品销售收入0.75%;对外租赁部分闲置楼层和车辆预计租金46.94万元;购买高温福利所需物品预计170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项目搬运装卸工作属于劳动强度大,且对员工的身体素质有特殊要求,该项工作公司不具备优势。
公司经营场所和职工主要生活区离市区较远,公司与利宏公司处于同一地段,能提供就近服务便利。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5.5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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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5 |
甲公司 | 福能股份 |
乙公司 | 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控股股东天成集团通过银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含捌仟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贷款期限由双方视资金需求商议签订,但贷款有效期限不超过2012年5月31日;委托贷款协议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
交易简介 | 为了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公司经营班子的建议,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同意通过银行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含捌仟万元)的委托贷款额度,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具体贷款期限由双方视资金需求商议,但贷款有效期限不超过2012年5月31日。
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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