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力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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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8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1.5亿元,借款利率为6.6%,使用期限为一年。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5亿元,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6.6%。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我公司120,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3%,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装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大连国投集团8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8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16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6.36%。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大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借款1600万元,借款利率6.36%。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我公司120,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3%,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09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期限:此借款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年利率6.36%;借款结息:借款自实际借款日起计息,公司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为付息日,若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是约定的付息日,则该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公司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罚息: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借款3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
(一)交易内容: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与大连国投集团签署借款协议,借款30,000,000元人民币,借款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6.36%。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我公司120,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对于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王茂凯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回避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的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本次交易,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3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30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装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定价依据租赁成本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的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为加快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改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拟与大连装备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需要,拟申请与大连装备租赁进行融资租赁的额度为1亿元,在以上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融资租赁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融资租赁合同,具体额度视公司项目发展需要,经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审议后进行调整。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1-10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大连恒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大连市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我公司实施了搬迁改造。鉴于我公司一直协议租用控股股东土地,因此,我公司将获得搬迁补偿以弥补搬迁改造导致的公司资产等损失。(一)交易内容:2013年1月8日,我公司与大连国投集团签署了搬迁补偿协议书,根据协议公司将获得36,931.5万元的补偿。(二)关联关系的说明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我公司120,5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是我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补偿了公司因进行搬迁而涉及的建筑物、设备损失及人员临时安置等费用,缓解了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6931.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18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年利率6.56%,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
借款10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借款使用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6.56%。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10-29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共同出资设立大橡塑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大橡塑香港”),用于海外项目的并购。大橡塑香港注册资本为2,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6亿元),其中我公司以现金出资1,500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 60%的股份,大连国投集团以现金出资1,000万美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40%的股份,双方已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大橡塑香港有限公司出资协议》。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大连国投集团与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大橡塑香港,通过大橡塑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对在橡胶行业有领先优势的海外企业进行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我公司在橡胶机械领域的竞争优势,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目前我公司已与外方签订了股权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1-033号公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美元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1-04-27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借款150,000,000元人民币,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逾期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00 元人民币,用于公司搬迁
改造项目及生产经营。
(一)交易内容:公司与大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向大
连装备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借款150,000,000 元人民币,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借款
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借款到期后,逾期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 倍。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持有我
公司89,57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6%,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装备制造
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大连国投集团100%股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对于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
成员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150000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6-23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拟成立
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汇小贷公司”),经与国资公司及各出资人友好协商,我公司拟作为出资人以现金形式出资 1,500 万元,认购国汇小贷公司 10%的股份。
(一)交易内容:国资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了国汇小贷公司,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国资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 38.76%,是国汇小贷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国汇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和银行资金融入业务。我公司拟作为共同出资人以现金形式出资 1,500 万元,认购国汇小贷公司 10%的股份。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国资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对于这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7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公司与控股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公司”)共同向大橡塑国际有限公司增资,将其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 万美元,用于收购海外同行业企业。大橡塑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橡塑国际”)是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在加拿大注册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0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204 万元)。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国资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国资公司与公司共同对大橡塑国际进行增资,
通过该公司进行海外同行业企业收购,以获取国外先进技术,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目前我公司正与海外拟收购对象进行接触,待取得实质性进展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681.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17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出租方依据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的同期贷款利率及该宗土地需交纳的相关税费,参考该宗土地的市场价格综合确定租金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15 元,年租金为 3,408,396 元。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07 年与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国资公司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
协议》有效期已届满,鉴于公司生产经营仍需要继续使用周水子厂区土地,为此我公司需要与国资公司续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同时,因公司周水子厂区搬迁完成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续签的协议第三条增加了“如遇搬迁改造,则按实际使用时间足额缴纳” ,其余条款与前次所签协议基本一致。
(一)交易内容:公司向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
司”)租赁生产经营所需土地共计 227,226.4 平方米 ,租赁价格每平方米 15 元人民币/年,年租金 3,408,396 元人民币。租赁期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止。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国资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关联交易,对于这此项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类别其他事项
交易金额621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出租方依据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的同期贷款利率、该宗土地需 交纳的相关税费,参考该宗土地的市场价格综合确定租金标准为每年每平方米 15元,年租金为 3,408,396 元。
交易简介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现在经营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资公司。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与国资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用现厂区的土地使用权,用于生产和经营,租赁期限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支付的年租金为3,408,396 元。
2、为保证公司搬迁改造的顺利进行,2008 年 6 月 1 日,国资公司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国资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的无息借款,待土地置换金到账后予以归还。
以上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并已得到双方的实际履行。由于 2008 年 11 月公司原控股股东大连市国资委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国资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 2008 年 13 号、16 号、18 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国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两项协议所约定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0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会前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董事会成员无关联董事,不涉及回避事宜。参加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 2009 年继续履行上述协议。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由大连冰山集团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等服务性劳务,2001年1-6月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40.4万元。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40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甲公司恒力石化
乙公司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2001年1-6月份根据合同支付土地租赁费45.4万元。
交易简介以租赁方式承租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周水子广场1号(现生产经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540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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