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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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6-10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 原则。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2014年6月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桐君堂医药股东会决议以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注册资本5,500万元,桐君堂医药注册资本由此增加到6,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庐大药房”)与桐庐药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桐庐大药房将所持桐君堂医药10%股权全部转让给桐庐药材,股权转让完成后,桐君堂医药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桐庐药材持股49%。

在上述事项的基础上,公司拟与桐庐药材共同对桐君堂医药实施增资,增加桐君堂医药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4,687.21万元,折合新增注册资本1,020万元;桐庐药材以经评估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杭州桐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7.50%股权、温州桐君堂药材有限公司60%股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4,503.4万元,折合新增注册资本980万元。双方增资溢价部分转入桐君堂医药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桐君堂医药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51%,桐庐药材持股49%。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桐庐药材共同对桐君堂医药实施增资,一方面是为满足桐君堂医药业务发展的资金和场地需求,另一方面是为解决桐君堂医药与桐庐药材潜在的同业竞争,减少桐君堂医药与桐庐药材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增强桐君堂医药的竞争能力,推动桐君堂医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9190.6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5、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结合201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太龙药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5、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结合201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太龙药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8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5、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结合201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太龙药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5、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结合201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太龙药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5、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结合201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太龙药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4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5、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3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在结合2013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201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科学、合理的预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6、公司保荐机构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市场领域的开拓有着积极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太龙药业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0-26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预计公司2013年度与关联方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新龙”)之间的购销商品交易的总额将增加,因此增加公司与华润新龙2013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日常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10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预计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
本议案根据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不存在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公司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增加预计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该关联交易议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2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发生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55.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发生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69.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发生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769.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杭州桐君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发生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97.5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发生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97.5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简介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活动,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1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单位发生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3.3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公司结合201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3年公司经营情况,对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8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公司结合201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3年公司经营情况,对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8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13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桐庐桐君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公司结合2012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13年公司经营情况,对201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预计201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8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是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6-15
甲公司太龙药业
乙公司新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在遵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前提下,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于 2012年6月14日召开,会议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新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间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向其销售商品,本年度预计向新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医药商品销售的知名企业,具有较强的销售能力,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拓宽商品销售的渠道,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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