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7-03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70元/股,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企业”、“公司”或“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2014年7月2日,公司与紫江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向紫江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紫江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紫江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公司22.99%股份。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降低资产负债率,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存在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2、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3、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紫江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5、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管人员结构不发生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6、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7、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
(1)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下降,营运资金更加充足,整体资金实力得到提升,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2)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得到增强,可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续发展提供助力。
(3)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将增加。同时,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间接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16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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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8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参考市场利率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泉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泉包装”)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利率为5.01%(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6.5%),按季结息,到期一次性收回,期限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决定。该贷款利率定价依据参考同期市场利率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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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6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担保内容
由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保证顺利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继续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并在平等自愿、体现紫江集团对上市公司提供更多担保额度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本协议项下,公司为紫江集团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 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紫江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其中,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 10 亿元,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5 亿元)。互保期限为 3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担保主体包含双方的控股子公司。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7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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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1-27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决定对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材料”)增资750
万美元。截止2010 年10 月31 日,该公司账面净资产1,821 万元(按10 月31
日的汇率6.6701 计,折合美元273.01 万元),以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增资750 万美元后,公司持有其90.66%股权,上海紫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香港”)持有其9.34%股权。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紫东材料65%股权,紫江香港持有紫东材料35%股
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紫东材料90.66%股权,紫江香港持有9.34%股
权。
鉴于紫江香港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紫江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750 万美元,占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4%。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增资紫东材料主要是考虑紫东材料目前自有资金严重
不足,增资可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该增资金额是公允合理的。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750万元 |
货币代码 | 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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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26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紫江企业以1980 万元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的紫江伊城75%股权;以上金额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上海万隆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紫江伊城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沪万隆评报字(2010)第52号)中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26,501,771.95 元人民币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确定。
本次收购前,紫江集团持有紫江伊城75%股权,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上海公司”)持有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紫江集团与新上海公司不再持有紫江伊城股权,公司持有紫江伊城100%股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江伊城主要资产是工业厂房9581.53 平方米,土地
21887.4 平方米,公司收购其股权主要考虑利用该公司的土地、厂房发展新型包装材料业务,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该资产评估价格是公允合理的,转让价格也是公平合理的。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98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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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3-18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保证顺利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并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本协议项下,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5 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
互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为3 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互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互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之规定。
本互保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
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紫江集团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紫江集团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稳健;另外,在公司的发展中,长期以来紫江集团一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紫江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4 亿元。在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与紫江集团相互提供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由于对紫江集团的了解,这种互保关系能大大降低公司与其他公司因相互担保而发生的风险。本互保协议是在双方对等的原则下签订的,在建立互保关系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一定金额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紫江集团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0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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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10-31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紫江企业以892 万元受让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珅氏
达”)所持有的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华企业”)25%股权;以上金额以紫华企业截止2009 年9 月30 日的净资产按股权比例折价后为定价依据。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紫华企业75%股权,珅氏达持有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珅氏达不再持有紫华企业股权,公司持有紫华企业100%股权。
以上交易的转让方珅氏达持有紫江企业5.476%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892 万元,占紫江企业2008 年12 月底净资产的0.33%。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江企业受让紫华企业25%股权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包装业务,理顺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控制力,加强公司竞争力,增强赢利能力,对上市公司是有利的。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89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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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8-29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紫江企业以2182.98 万元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的紫江彩印7.5%股权;以上金额以紫江彩印截止2009 年7 月30 日的净资产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确定。本次收购前,公司持有紫江彩印40%股权,紫江集团持有7.5%股权,伊达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达控股”)持有52.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紫江集团不再持有紫江彩印股权,公司持有紫江彩印47.5%股权,伊达控股持有52.5%股权。
以上交易的转让方紫江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2182.98 万元,占公司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82%。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紫江企业受让紫江彩印7.5%股权系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整合公司包装业务,理顺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控制力,加强公司竞争力,增强赢利能力,对上市公司是有利的。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182.9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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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7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创投”)与上海
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2000 万元的价格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2000 万股股权,占紫晨投资注册资本的20%。以上金额以紫晨投资的注册资本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并以紫江集团的出资额为股权转让定价依据。
以上交易的转让方紫江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紫江创投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2000 万元,占本公司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75%。
二、交易的目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投资是公司做强做大创投业务的重要一步,随着IPO 市场的重启和未来创业板市场的推出,紫江创投收购紫晨投资20%股权符合其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加项目储备,紫晨投资所投资项目已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育,大多符合上市基本条件,有利于提升紫江创投的盈利能力。但创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公司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控制风险、分散风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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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7-17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以紫丹印刷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净资产为定价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以现金方式转让。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913.81 万元的价格受让紫江集团所持有紫丹印刷24%股权。以上金额以紫丹印刷截止2009 年6 月30 日的净资产为依据按股权比例折算。
以上交易的转让方紫江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913.81 万元,占本公司2008 年12 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34%。
二、交易的目的、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紫丹印刷属于公司包装业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主要客户为肯德基、麦当劳、百胜餐饮公司等跨国公司,公司收购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加对其的持股比例,从而提升公司的业绩,该收购也是公司加强主业的体现,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转让价格也是公平合理的。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913.81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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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3-19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为保证顺利贷款和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决定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集团”)建立相互担保关系,提供相应经济担保,并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签订《相互提供担保协议书》。
本协议项下,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 亿元,在额度内可以一次或分次使用。互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为2 年,自协议签字、盖章起开始计算,担保期限内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抵押担保等法律所允许的担保方式。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公司董事会 认为:公司与紫江集团签订互保协议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紫江集团资产质量良好,经营稳健;另外,在公司的发展中,长期以来紫江集团一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日,紫江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 亿元。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中,与紫江集团提供相互担保,能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力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时,由于对紫江集团的了解,这种互保关系能大大降低公司与其他公司因相互担保而发生的风险。本互保协议是在双方对等的原则下签订的,在建立互保关系的情况下,向对方提供一定金额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紫江集团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另外,公司还将通过其他措施以有效规避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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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2-25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前述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将所欠本公司电费转让给华盛江泉集团事宜,签署三方债务转让协议。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决定对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东材料”)增资750
万美元。截止2010 年10 月31 日,该公司账面净资产1,821 万元(按10 月31
日的汇率6.6701 计,折合美元273.01 万元),以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定价依据,增资750 万美元后,公司持有其90.66%股权,上海紫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香港”)持有其9.34%股权。
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紫东材料65%股权,紫江香港持有紫东材料35%股
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紫东材料90.66%股权,紫江香港持有9.34%股
权。
鉴于紫江香港系公司第一大股东紫江集团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750 万美元,占公司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54%。
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增资紫东材料主要是考虑紫东材料目前自有资金严重
不足,增资可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和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对全体股东及公司都是有利的,该增资金额是公允合理的。 |
交易类别 | 其他事项 |
交易金额 | 74452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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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出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96.25%股权,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3.75%股权。 |
交易简介 | 以自筹资金493.8万元履行公司第二大股东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对成都紫江包装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21.25%股权的出资义务,该股权也同时转为公司所有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4938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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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DIC油墨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17347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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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天津实发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46318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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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天津实发紫江包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194676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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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1-06-30 |
甲公司 | 紫江企业 |
乙公司 | 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
交易简介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商品 |
交易金额 | 20631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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