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10-13 |
甲公司 | 浙江东日 |
乙公司 | 浙江东方集团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的金额,是按照独立第三方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
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公开拍卖的程序进行,已充分运用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股东无利益损害、属公平合理。 |
交易简介 | 交易概述
浙江东日与东方集团于2010 年10月1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正式签署了《国有股权转让协议》,由浙江东方将持有的东日进出口40%股权出售给浙江东日。
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53.20%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方集团同时拥有东日进出口40%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的股权资产和业务结构,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本无影响。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350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5-13 |
甲公司 | 浙江东日 |
乙公司 | 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交易的金额,是经交易双方协商确认,按照独立第三方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0 年3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该资产的评估结果确定。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日科教依据上述定价政策制定的协议价格,已充分考虑了一般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股东无利益损害、属公平合理。 |
交易简介 | 交易内容
本公司持股 89.41%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日科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日科教”)与教育有关的土地及房产出售给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东方学院”),交易金额为107,705,092.00 元,受让方将全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交易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调整资产结构,增强投资能力,优化经营业务,提高盈利水平,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107705000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