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一、交易概述
2013年9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开发公司”)委托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就公司和建设开发公司所有的相关房产进行了整体公开拍卖,本次公开拍卖出售的房产包括:公司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蔚斗新村51幢、54幢、55幢、56幢,总面积为5271.38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及223.07平方米的自行车车棚;建设开发公司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蔚斗新村51幢、52幢,总面积为1677.12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及180平方米的自行车车棚。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以人民币1586万元总价格获得上述标的房产,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15,398,685.90元。公司及建设开发公司于2013年9月4日与买受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
本次交易属因买受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所导致的关联交易。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标的属公司和建设开发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项交易本身预计可获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