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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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9-06
甲公司宁波联合
乙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一、交易概述
2013年9月3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开发公司”)委托宁波新东方泰拍卖有限公司就公司和建设开发公司所有的相关房产进行了整体公开拍卖,本次公开拍卖出售的房产包括:公司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蔚斗新村51幢、54幢、55幢、56幢,总面积为5271.38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及223.07平方米的自行车车棚;建设开发公司位于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蔚斗新村51幢、52幢,总面积为1677.12平方米的住宅用房及180平方米的自行车车棚。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以人民币1586万元总价格获得上述标的房产,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溢价15,398,685.90元。公司及建设开发公司于2013年9月4日与买受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
本次交易属因买受方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面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所导致的关联交易。
二、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标的属公司和建设开发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该项交易本身预计可获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7万元。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6-03-21
甲公司宁波联合
乙公司宁波丽阳化纤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热电公司于2003年7月与丽阳公司签订了《供用热合同书》。合同约定当丽阳公司试生产时,热电公司向其试供热(蒸汽);当丽阳公司正式投产后,热电公司向其提供常年供热(蒸汽)。
2005年6月,丽阳公司进行试生产,热电公司向其开始试供热(蒸汽)。截止2005年12月底,实际供热(蒸汽)量为5.5万吨,约占热电公司全年供热(蒸汽)量的5.5%;交易金额为808万元,平均单价为每吨146.90元人民币。热电公司向丽阳公司的供热价格与其向其他单位的供热价格基本一致。
丽阳公司于2006年3月正式投产,热电公司须于2006年3月起向丽阳公司提供常年供热(蒸汽),年供热(蒸汽)量预计20 - 25万吨,交易额达3000多万元。
因本公司董事长何大元先生同时兼任了丽阳公司的副董事长,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定价政策:遵循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公允定价原则。
主要内容:根据热电公司与丽阳公司签订的《供用热合同书》约定,热电公司从2006年3月起向其丽阳公司提供常年供热(蒸汽)。定价政策划为:蒸汽价格为:5kg/cm2G蒸汽为86元/吨, 20kg/cm2G蒸汽为107元/吨;当根据宁波市物价局相关文件将来蒸汽价格发生变化时,5kg/cm2G蒸汽的价格按相关规定价格的86/90折扣计费,20kg/cm2G蒸汽的价格按相关规定价格的107/110折扣计费。热电公司向丽阳公司的供热价格与其向其他非关联方的供热价格基本一致。结算方式为当月银行无承付托收。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丽阳公司位于热电公司供热范围内,向丽阳公司常年供热(蒸汽)是热电公司正常的业务内容,有利于提升热电公司的赢利水平。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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