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邢翰学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3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拟分别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公司拟向吴剑鸣女士承租位于杭州的一栋房产用于杭州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201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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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邢翰学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3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拟分别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公司拟向吴剑鸣女士承租位于杭州的一栋房产用于杭州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201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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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吴剑鸣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3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拟分别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公司拟向吴剑鸣女士承租位于杭州的一栋房产用于杭州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201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8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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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吴剑鸣 |
定价依据 |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3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拟分别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公司拟向吴剑鸣女士承租位于杭州的一栋房产用于杭州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201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担保和抵押 |
交易金额 | 10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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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吴剑鸣 |
定价依据 | 租赁事项定价与2013年相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3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拟分别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公司拟向吴剑鸣女士承租位于杭州的一栋房产用于杭州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201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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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9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吴剑鸣 |
定价依据 | 租赁事项定价与2013年相同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3年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4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与吴剑鸣女士拟分别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履约担保,公司拟向吴剑鸣女士承租位于杭州的一栋房产用于杭州分公司日常经营办公。2013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见本公告之“(二)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交易类别 | 租赁 |
交易金额 | 5.99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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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0 |
甲公司 | 开尔新材 |
乙公司 | 金利娟 |
定价依据 | 故本次交易价格按照注册资本原始出资金额1:1比例收购。 |
交易简介 |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晟开幕墙原股东金利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588万元的价格收购金利娟持有的晟开幕墙49%的股权,原股东金利娟系本公司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兼副总经理邢翰科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中,公司以人民币588万元的价格收购金利娟持有的晟开幕墙49%的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目的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利用晟开幕墙在装饰、幕墙行业自身的业务拓展能力、施工安装经验等各方面优势,同时整合公司的其他优势资源,以晟开幕墙为依托大力发展幕墙业务,对公司未来幕墙业务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此次收购对于公司彻底实现从单一产品类型向多元产品类型的转变意义重大,未来晟开幕墙的幕墙安装工程与公司目前的立面装饰业务将会形成良好的互补与协同效应,公司幕墙类业务有望实质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从长远看,此次收购可以提高投资回报,增加公司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588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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