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刘祥先生对泰德信持股42%,股东及董事江汉先生对泰德信持股17.2%。
2008年12月30日,公司与泰德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泰德信将其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B、17C、17D建筑面积886.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单位租金为80元/平方米/月,月总租金为70,928.00元。
由于周边同类物业的租金市场价格下降,2009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房屋租赁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泰德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房屋的单位租金调整为72元/平方米/月,月总租金调整为63,835.00元,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现由于同类物业市场价格上升,经公司与泰德信公司协商,双方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将房屋单位租金上调至95元/平方米/月,调整后,月总租金为84,227.00元,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如果本议案审议通过,则租金调整时间自2011年10月1日起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
二、关联交易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的交易额截至合同期满,预计达到252,681元,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