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5 |
甲公司 | 美盛文化 |
乙公司 | 浙江莱盛实业有限公司 |
定价依据 | 本次财务资助利率为零,实际付息金额为0元。 |
交易简介 | 一、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上海纯真年代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纯真年代”)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莱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盛实业”)根椐其资金周转和纯真年代资金需求情况,在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向纯真年代提供无息财务资助,有效期1年。
2、莱盛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莱盛实业本次财务资助不计收利息,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0元。
四、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有利于提高控股子公司的持续运营能力,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交易类别 | 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
交易金额 | 3000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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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15 |
甲公司 | 美盛文化 |
乙公司 | 赵小强、郭瑞 |
定价依据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1.2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
交易简介 | 一、关联交易概述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30万股股票,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先生与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分别认购1,180万股、100万股。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1.29元/股,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总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上述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深化产业链实施战略布局提供良好的保障。募集资金到位后,充足的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形成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
交易类别 |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
交易金额 | 27251.2万元 |
货币代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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