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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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志明、吴金秀
定价依据新筑投资、黄志明先生及其配偶吴金秀女士为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保费。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
  因经营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自有的位于新津县花桥镇龚巷村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013652号、0014399号、0013651号、0014400号;土地证号:新津国用(2000)字第020236号、新津国用(2001)字第020328号,账面价值合计261.31万元)作最高额抵押担保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2,000万元,期限壹年。上述抵押物抵押期限为3年,授信到期后公司可向平安银行申请续授信。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实际控制人黄志明先生及其配偶吴金秀女士为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
  鉴于新筑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志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吴金秀女士系黄志明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筑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黄志明先生和吴金秀女士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黄志明先生、冯克敏先生、汪省明先生、彭波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新筑投资、黄志明先生及其配偶吴金秀女士为公司拟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9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志明
定价依据新筑投资及黄志明先生为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保费。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因经营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提供位于新津县金华镇清凉村6、7组209,659.86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一并抵押,抵押物账面价值合计为18,953.43万元)作抵押担保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津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申请办理相关业务,其中: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20,000万元整,期限2年;办理30%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28,570万元,期限贰年。办理30%保证金贸易融资授信28,570万元,期限贰年。上述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为3年,授信到期后公司可向华夏银行申请续授信。
  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实际控制人黄志明先生为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关联关系鉴于新筑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志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筑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黄志明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该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黄志明先生、冯克敏先生、汪省明先生、彭波先生回避表决,经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新筑投资及黄志明先生为公司拟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向新筑路业出租房屋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8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向新筑路业出租房屋的价格,以公司所在区域厂房租赁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49.6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各方平等磋商后进行的,定价依据合理,相关交易公平、公正。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资产租赁业务,预计2014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360万元。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10.7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11-27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考虑到标的资产购置时间较早,近年来升值幅度较大,市场价格远高于账面价值,交易双方以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格1,249.63万元(评估方法为市场法)作为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拥有的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30号高速大厦20层的办公用房(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下属子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路业”),以提高公司的资产效率,同时,将彻底解决与新筑路业因上述标的资产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1、交易目的(1)消除与新筑路业之间因标的资产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与新筑路业签订了标的资产部分租房协议(租用面积250平方米),租期3年(2010年11月30日至2013年11月30日),租约将于2013年11月30日到期,通过本次转让资产,公司将彻底消除与新筑路业之间因标的资产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2)变现使用效率较低的资产,提高资产效率标的资产建筑面积为1,087.96平方米,新筑路业租用面积占标的资产面积约23%,剩余部分未能合理、充分利用,公司目前也无自用剩余部分的相应计划。通过本次转让资产,将公司使用效率较低的资产及时变现,提高了公司资产效率。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经过初步测算,扣除交易环节的税费及企业所得税后,本次交易增加公司2013年的净利润约688万元,但不影响公司2013年度业绩预计。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249.6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5-13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新筑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新筑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每股认购价格,如果计算得出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情况,则四舍五入。如果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新筑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00万股A股股票,发行对象为包括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在内不超过10个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新筑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新筑投资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每股认购价格,如果计算得出的股份数出现非整数(不足1股整数时)情况,则四舍五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新筑投资持有公司38.41%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2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已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志明先生、冯克敏先生、汪省明先生、彭波先生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使公司有能力进行产业升级,有利于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控股股东新筑投资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良好预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发展,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6.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四川新筑路业发展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4-24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成都市新筑混凝土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55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12-19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黄志明、吴金秀夫妇
定价依据无偿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因融资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项下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本期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壹亿壹仟万元,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公司拟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的期限为准)。授信期满后,公司可向上海银行申请续贷。公司拟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新津国用(2008)第1679号,地号:XJ1-1-51,土地面积76033.64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已取得房产证的房产,档案保管号:权0077886、权0077887、权0077888、权0077889、权0077890、权0098491、权0098492、权0098493,总面积35118.05平方米)为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债务期限为三年,以公司拟与上海银行签署的抵押担保合同约定为准。成都九鼎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11月9日为基准日对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评估价值为9027万元,评估报告应用的有效期为2011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22日。该评估报告应用到期后,公司可重新聘请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进行评估,以适用于公司每期向上海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成都新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及实际控制人黄志明、吴金秀夫妇为上述授信业务无偿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新筑投资及黄志明先生、吴金秀女士夫妇为公司拟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无偿提供最高额度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企业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交易类别担保和抵押
交易金额0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市场协议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租金4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4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参考市场协议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发生1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3-20
甲公司新筑股份
乙公司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定价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发生100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1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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