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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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10-28
甲公司博深股份
乙公司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陈哲、靳发斌
定价依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28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为9.83元/股。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情况
  1、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2,532万股A股股票,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公司关联法人石家庄博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智投资”)认购1,800万股,关联自然人陈哲认购700万股,关联自然人靳发斌认购32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9.8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28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2014年10月24日,公司与博智投资、陈哲、靳发斌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1、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盈利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增强发展信心,进一步提升凝聚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要认购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投资的企业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认购充分表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没有发生变化,也不会因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形成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24889.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甲公司博深股份
乙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2014年4月14日召开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认自李志宏先生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之日(2013年9月4日)起至2013年末,本公司向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452万元。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52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4-16
甲公司博深股份
乙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4年度,公司将继续向中南钻石采购人造金刚石等原材料。2014年3月15日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经2014 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预计2014年度公司向中南钻石采购原材料金额为不超过1,60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
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6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7-21
甲公司博深股份
乙公司石家庄博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租金价格的确定是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按照商谈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出租方”)拟与石家庄博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石油”或“乙方”、“承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本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大道289号的一座建筑面积1979平方米的厂房给博深石油使用,租赁期为3年6个月,自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参照市场同类建筑物租赁价格水平,双方协商确定上述房屋年租金为320,600元,租赁期租金总额为1,122,100元。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租金160,300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后每年于1月31日前、7月31日前分两次将上、下半年的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将处于闲置状态的厂房租赁给博深石油使用,能够提高公司资产的利用率。该项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122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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