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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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收盘:- 今开盘:- 最高价:- 最低价:-
市值:-亿元 流通:- 成交:-手 换手:-
公告日期: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77.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9.0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185.9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3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达”)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裕兴纸品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其他综合服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相关情况已于2013年3月29日和2013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详见2013-005和2013-023号公告)。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6.2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4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2013年基本相同,详见“一、1、2013年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2014年裕兴纸品将实现整体搬迁,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与裕兴纸品的厂房土地租赁协议,并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陈殿欣、宫强5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4632.4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4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2013年基本相同,详见“一、1、2013年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2014年裕兴纸品将实现整体搬迁,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与裕兴纸品的厂房土地租赁协议,并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陈殿欣、宫强5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提供或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2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4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2013年基本相同,详见“一、1、2013年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2014年裕兴纸品将实现整体搬迁,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与裕兴纸品的厂房土地租赁协议,并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陈殿欣、宫强5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70.0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4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2013年基本相同,详见“一、1、2013年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2014年裕兴纸品将实现整体搬迁,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与裕兴纸品的厂房土地租赁协议,并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陈殿欣、宫强5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504.2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3-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泰美达?间位芳纶沉析纤维和短切纤维如有市场价格,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价格,按照生产成本加成法确定,生产成本利润率不低于甲方同期本白短纤的平均值。泰普龙?对位芳纶短切纤维参照甲方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的销售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2014年度关联交易概述
2014年公司预计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范围与2013年基本相同,详见“一、1、2013年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2014年裕兴纸品将实现整体搬迁,届时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与裕兴纸品的厂房土地租赁协议,并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如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1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陈殿欣、宫强5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芳纶应用领域,增加产品销量;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向两家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5.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4-01-13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公司及泰和新材集团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交易简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与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集团”)、烟台裕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祥化工”)共同出资设立烟台泰祥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已于2014年1月6日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签订了《出资协议》,该协议将于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后正式生效。
2、泰和新材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各方的出资情况如下:
(1)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40.92%;
(2)泰和新材集团: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40.92%;
(3)裕祥化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444万元,占拟设公司注册资本的18.16%。
二、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泰祥投资成立后可以充分有效的整合内部资源,致力于公司内部相关产业链的完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裕祥化工的土地使用效率,盘活其闲置资产。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土地使用权已经山东永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作价公允合理,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仍然保持各自独立,公司主要业务也不因此次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交易金额2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3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245.3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7.5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6.0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388.44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市场价格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3-29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本次财务资助有关资金占用费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资金使用的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交易简介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集团”)拟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泰和新材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本公司发展的资金保障;本次财务资助兼顾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资金价格合理,融资手续简便,筹资速度及时,公司有望在经营中获得财务杠杆收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财务资助有关资金占用费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资金使用的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泰和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可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及本公司“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本公司发展的资金保障;本次财务资助兼顾公司目前的资金需求和财务状况,资金价格合理,融资手续简便,筹资速度及时,公司有望在经营中获得财务杠杆收益。
交易类别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交易金额5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按照甲方股东大会通过的定价原则确定销售价租赁费用为每月12元/平方米,每月共计105,912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上述企业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并提供其他综合服务。2012年,公司拟继续与其签订购销合同及厂房租赁协议,与烟台民士达的预计交易金额为3,255.77万元,与裕兴纸品的预计交易金额为2,571.79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本公司向烟台民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民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向烟台民士达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加强与其在间位芳纶纸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255.7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乙方根据需要采购其它规格的纸管,可根据市场行情与甲方协商决定其价格。租赁费用为每月12元/平方米,月计36,828元。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下游客户,公司向其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系公司的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纸管。公司同时向上述企业出租生产所需的厂房土地,并提供其他综合服务。2012年,公司拟继续与其签订购销合同及厂房租赁协议,与烟台民士达的预计交易金额为3,255.77万元,与裕兴纸品的预计交易金额为2,571.79万元。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257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2-04-26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经评估的市场价值为准,处于市场合理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民士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协议书》,以评估值20,468,112元向烟台民士达出售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路1号内1号的土地一宗(土地面积11,694.96m2)及其上面附着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8,713.32m2)。
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处房产及土地系投资性房地产,一直由烟台民士达租赁使用。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可将所获资金用于发展主营业务;同时,公司与烟台民士达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有所减少。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上仍然保持各自独立。
交易类别许可协议
交易金额204681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甲方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039.67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烟台美士达,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 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81.5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6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2 元/只。上一年度,上述两种规格的纸管单价分别为0.43 元/只、0.50 元/只。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58.11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58.8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甲方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纽士达”间位芳纶短切纤维、沉析纤维。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烟台美士达,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发货,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根据甲方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付款方式:乙方以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付款时间: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交货方式、地点:甲方送货至乙方仓库。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0 年1 月5 日与烟台美士达签署《购销合同》,有效期为2010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向烟台美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美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向烟
台美士达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加强与其在间位芳纶纸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美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烟台美士达,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 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费用为每月8 元/平方米,每月共计70,608 元。
此外,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烟台美士达,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
用2 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0 年3 月31 日与烟台美士达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
有效期为自2010 年4 月1 日至2011 年3 月31 日止,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
效。
本公司向烟台美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美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向烟
台美士达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加强与其在间位芳纶纸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8.7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6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2 元/只。上一年度,上述两种规格的纸管单价分别为0.43 元/只、0.50 元/只。
交易简介(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6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2 元/只。上一年度,上述两种规格的纸管单价分别为0.43 元/只、0.50 元/只。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清当月货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0 年1 月5 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裕兴纸品向公司提供氨纶纸管,供应量每月按需方车间需求为准;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
供方承担;合同有效期为2010 年1 月4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
本公司向烟台美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美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向烟台美士达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加强与其在间位芳纶纸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56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0-04-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费用为每月12 元/平方米,月计36,828 元。
此外,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裕兴纸品,下同)提供污水处理、
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管理费用2 万元;甲方向乙方提供办公所场,乙方每月支付3000 元。
上述各项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2010 年1 月5 日与裕兴纸品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10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自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向烟台美士达销售间位芳纶短切纤维和沉析纤维,是为了依托烟台美士达的芳纶纸生产技术,开拓间位芳纶的应用领域,增加公司产品的销量;向烟
台美士达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加强与其在间位芳纶纸领域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向裕兴纸品采购纸管,是为了利用产地近的优势减少原材料库存,降低采购成本;向裕兴纸品出租厂房土地是为了提高公司暂时闲置的房产的收益,并加强与其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赢和发展。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有积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到影响,主要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71.79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27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资产评估值为准,与评估值不存在差异。 与2009 年一季度末的帐面净值相比,本次交易的土地溢价为12.08%,房产的增值率为18.40%,交易价格与帐面价值不存在重大差异。交易价格略高于帐面价值,系由于近几年房地产价格升值、市场价格及评估值上升所致。经公司考察,上述土地、房产的价格处于市场合理价格水平。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与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氨纶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协议书》,以评估值17,154,290 元购买其位于烟台开发区
I-2 小区的土地一宗(土地面积20,846.20m2)及其上面附着的建筑物(5 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1,280.65m2)。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与氨纶集团签署《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协议书》,但双方已就即将签署的协议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价款及支付: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转让价款按照烟莱鸿土估字(2008)A016 号《土地估价结果报告书》、烟永房评咨字(2008)23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果分别为人民币7,017,200 元、10,137,090 元,合计17,154,290 元。
交付:本协议签署之日,即视为甲方(指氨纶集团,以下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交付给乙方(指本公司,以下同)使用。乙方接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
建筑物之日起,承担前述资产的风险责任。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过户:甲、乙双方自协议生效后共同办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产权变更手续。
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及双方有权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交易金额17154300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甲方六届二次董事会及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和相关的销售政策,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纽士达”间位芳纶短切纤维、沉析纤维。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氨纶集团,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发货,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根据甲方六届二次董事会及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和相关的销售政策,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付款方式:乙方以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付款时间:月结。
交货方式、地点:甲方送货至乙方仓库。
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并由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与氨纶集团签署《购销合同》,但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将在双方有权机构通过之后签署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 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06.45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氨纶集团,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费用为每月8 元/平方米,每月共计70,608 元。
此外,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氨纶集团,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
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并由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与氨纶集团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但双方已就协议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将在双方有权机构通过之后签署协议,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278.96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3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0 元/只。(该交易价格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的供货价格。根据青岛太极包装有限公司2 月份的报价单,上述两种规格纸管的报价分别为0.45 元和0.52 元。)
交易简介(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3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0 元/只。(该交易价格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的供货价格。根据青岛太极包装有限公司2 月份的报价单,上述两种规格纸管的报价分别为0.45 元和0.52 元。)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清当月货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9 年1 月5 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裕兴纸品向公司提供氨纶纸管,供应量每月按需方车间需求为准;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
供方承担;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385.18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根据甲方六届二次董事会及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和相关的销售政策,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纽士达”间位芳纶短切纤维、沉析纤维。
规格、数量:甲方(指本公司,下同)根据乙方(指氨纶集团,下同)的要求,按所需品种发货,具体数量以收货单确认的数量为准。
价格:根据甲方六届二次董事会及2007 年度股东大会确定的定价原则及甲方对外销售的间位芳纶短纤维的市场行情和相关的销售政策,磋商双方可接受的定货价格,具体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产品订单为准。
付款方式:乙方以支票、银行汇票方式支付甲方货款。
付款时间:月结。
交货方式、地点:甲方送货至乙方仓库。
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并由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与氨纶集团签署《购销合同》,但双方已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将在双方有权机构通过之后签署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 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37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氨纶集团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氨纶集团,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交易简介(1)合同主要条款:
租赁费用为每月8 元/平方米,每月共计70,608 元。
此外,甲方(指本公司,下同)向乙方(指氨纶集团,下同)提供污水处理、食堂、安全保卫、班车、宿舍等后勤服务项目,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管理费用2
万元。乙方实际使用的水、电、蒸汽等按当期市场价格支付。
上述各项费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付清。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可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甲方认可的第三方,并由甲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尚未与氨纶集团签署《厂房租赁及综合服务协议》,但双方已就协议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将在双方有权机构通过之后签署协议,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租赁
交易金额108.73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9-04-1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3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0 元/只。(该交易价格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的供货价格。根据青岛太极包装有限公司2 月份的报价单,上述两种规格纸管的报价分别为0.45 元和0.52 元。)
交易简介(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规格为φ82.3×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43 元/只;规格为φ83.8×φ73.5×57.25 的纸管,单价为0.50 元/只。(该交易价格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的供货价格。根据青岛太极包装有限公司2 月份的报价单,上述两种规格纸管的报价分别为0.45 元和0.52 元。)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清当月货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9 年1 月5 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裕兴纸品向公司提供氨纶纸管,供应量每月按需方车间需求为准;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
供方承担;合同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4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08-10-28
甲公司泰和新材
乙公司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定价依据
交易简介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人: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兴纸品”)
关联交易类别:采购物资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纸管
2008年预计金额:1,800万元
2007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1,447.30万元
该项关联交易于2008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朱敏英、孙茂健、丛龙国、辛宏、马千里、宋西全回避表决,其他3名董事一致同意。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裕兴纸品成立于200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6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王思源,住所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种纸管、纸板及相关纸制品,并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89.93万元;股东权益为967.28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49.75万元,净利润349.7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裕兴纸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裕兴纸品经营活动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良好的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与裕兴纸品2008年的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1,800万元。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1)规格为φ82.3×φ73.5×57.25的纸管,单价为0.45元/只;
(2)规格为φ83.8×φ73.5×57.25的纸管,单价为0.52元/只。
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清当月货款。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8年1月6日,公司与裕兴纸品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由裕兴纸品向公司提供氨纶纸管,供应量以需方实际需求为准;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供方承担;合同有效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为减少纸管库存,实现按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由于地理位置较近,交易双方可从运输成本的节约上实现共赢,并通过股权关系的联系来消除纸管价格的非正常波动。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高于公司向独立第三方采购的纸管价格,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纸管仅是氨纶产品的包装物,从关联企业采购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项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此项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交易类别购买或销售商品
交易金额1800万元
货币代码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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